文/榕子 我是一個很平凡的男生,卻喜歡一個平凡的女生。 長久以來,教會對於以後結婚的對象,一直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有人說,上帝會為你預備一位最適合你的伴侶;也有人說,上帝會為你預備一小群「候選對象」,他們在你的生命中出現,但是你只會找到一位作為你的伴侶 —— 當然,你也會成為其他女孩的眾多候選人之一。有人說,挑選未來的伴侶,當然要找一位符合自己個性的伴侶,不然兩個人天差地別,怎麼生活?也有人說,能夠找到一位個性互補的伴侶,將會為你開創另一個截然不同的生活圈,進入另一個炫麗的世界。 你說,我該聽誰的話? 誰也不聽。我憑我的直覺,我的第六感。 說也奇妙,「人」真是一種連自己也捉摸不透的生物,一旦愛的酵素悄悄添加到兩個人的關係裡頭,什麼時候起化學作用只有上帝曉得。 我喜歡的那個女孩,從小在教會就一起成長。可是我怎麼也想不透,為什麼有一天,我會戴上一副「西施」眼鏡,癡癡地看著她?沒道理呀,沒道理。 我偷偷承認,我蠻喜歡看漫畫的。偶而,是偶而喔!我也看少女漫畫。你也知道,少女漫畫不可或缺兩大元素:美美的愛情跟爆笑的劇情。大二那年,我不小心看多了少女漫畫,家中頓時多了一堆「天使月刊」,和一疊「天使附錄」。 看連載漫畫最過癮的地方就是,圖片很大,看得很過癮。當我看到男主角在遊樂園抱著女主角,大聲地說:我最喜歡你了!那時候,我真想把這一頁拿去 copy 一百份,拿去分送給每一個好友。「怎麼這麼好看啊!吼∼∼」 然後,過了一年,我又看到另外一部漫畫。男女主角透過交換日記,述說著自己的心事。那時候,我做了一件事,你也猜得到的 —— 跑去書局買一本日記本。不久以後,這件事就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我寫了一些我看起來不太肉麻的話,跑去找那個心儀的女生,請她跟我一起寫交換日記。 我喜歡上她了嗎? 好像坐在戶外的階梯上,我看著夜晚閃閃的星星,和川流不息的馬路車燈流逝。一天,兩天,…… 主日崇拜結束以後,她有話跟我說。 她說,她想了很久,還是寫不出來。所以還給我。 她又說,她還不想談戀愛…… 我喜歡一個平凡的女生,卻沒得到她的喜歡。 也許這世界許多動人的愛情故事,都不會發生在平凡人身上吧! 從那時起,我開始對愛情有了更多的思考。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什麼是單純的欣賞?如果,愛是守住一生的承諾;那麼,我真的預備好去愛一個人了嗎?喜歡一個人或許不需要理由,但討厭一個人卻也那麼容易。愛呢?如果不是付出全心去愛,那麼愛的相對又是什麼?恨嗎? 我不否認,在療傷的過程中,有些時候我討厭她。如果有討厭的感覺,我想,我真的只是「喜歡她」而已。真正失戀的人,看到我用「療傷」的字眼,一定會把我叫到一旁說:喂!老兄,你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只不過是被人家拒絕了而已,有那麼嚴重嗎?可是我總覺得,我是失戀了。失去一個可以喜歡的對象。 真正的愛,是即使你被拒絕以後,你仍然會默默祝福她的心情;單純的喜歡,可以不負責任。真正的愛,願意為對方犧牲一切;單純的喜歡,仍然想保留自主。 她唯一做了一件事,是讓我沒有機會從喜歡進展到愛。 喜歡,有時候會戴著迷戀的面具招搖撞騙。幸運的話,迷戀可以慢慢在現實中剝落,化成有血有肉的真愛;倘若不幸,面具會被無情地揭開,見光死。 我是後者。 哪天,或許當我再次邂逅了迷戀,遇上一位可以和我在河堤上散步、在山頂上鳥瞰城市、在信件上傳遞漫天幻想的天使時,我才會慢慢打開心門,容讓她許我一個機會 —— 可以喜歡她。 (本文作者為政大韓語系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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