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陈进兴被执行枪决后,几乎所有媒体都针对黄明镇牧师及基督教发出
负面的评语,这包括了:「为甚么基督教(上帝)会赦免这么罪大恶极的人?
」、「基督教的教义是不是有问题,太便宜了那些作恶的人?」。
你是否有注意到,媒体及社会所反映的价值虽是拿陈进兴开刀,但其实是
对基督教核心信仰的否定,否定上帝完全的赦免、否定上帝真正的公义。
我不知道你想到什么,是否怀疑圣经所说在上帝有完全的赦免、真正的公
义?这会不会是你跟朋友之间的话题?还是你被朋友、家人嘲笑,以致觉得丢
脸?想一想,当亲友问及上述问题时,你是否能回答?
让我们再想一想,圣经基要的信仰及社会的反应是否合乎圣经?我想到的
包括:
首先,罪的问题:谁是罪人?什么罪是无法饶恕的?
无可讳言的,我们都是罪人,纵使陈进兴犯下强盗、强暴、绑架、杀人罪
。但是,我们比他更合乎神的义吗?在法律面前,我们的亏负是比较少,但是
不是在上帝面前我们就比较站得住脚?按著圣经教训,我们都亏负上帝,犯了
律法上的一条,其实等于犯了众条!看到陈进兴不是使我们可以因此沾沾自喜
,好像我们不是那么坏的人,我想是上帝怜悯我们,使我们在未认识上帝以前
,我们没变成恶贯满盈的人。
那什么罪是无法饶恕的?是杀人么?强暴吗?绑架吗?圣经只有说亵渎圣
灵的人不得赦免。而亵渎圣灵的人,就是到死抗拒亵渎抵挡圣灵施行救恩的人
,他拒绝了今世赦罪的恩典,所以他把罪带到永恒中,没有得赦免,所以他就
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的人(【问题解答】,唐崇荣,第15页)。
其次,上帝是会赦免,但罪的结果仍会产生影响并且犯罪的人必承担后果
,毕竟我们活在堕落的世界,大卫的犯罪属此,所以基督徒在强调悔改之时,
仍不能忘记,罪的结果是有影响力及传播性的。同时也别忘记上帝爱罪人、上
帝恨恶罪!任何一位悔改的罪人(包括陈进兴),也不能将以前犯的罪合理化
,当然更不是什么英雄!
第三,陈进兴是否有真悔改?谁来断定?
以此事件的法律层面来考量,根据舆论,认定没真心悔改的理由是没供出
共犯、枪枝来源。但想一想:如果这个推论是没有证据的,应作无罪推定(法
律上疑点利益是归于被告)。
以属灵层面来考量,谁来断定谁真的悔改?谁的判断是全然公义?你相信
上帝的断定是公义的吗?若我们相信上帝是公义的、全知的,我们是不用担心
上帝被蒙蔽、欺骗了。其次,我们也必须承认,基督徒并不完全,何况陈进兴
算「初信者」,他要面对生命中许多被罪扭曲的个性、习性;或许我们想要他
一下子「全然成圣、无有瑕疵」,这是超标准的要求,他是一个需要恩典来改
变生命的人,和我们所有的人都一样。
许多人会责怪陈进兴把犯法(罪)的原因归咎到家庭、社会,认为他是一
个长期「不悔改」的人,怎么可能到死前悔改呢?我们先不去探讨他犯法(罪
)的原因,我先想想到底这个社会如何看待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就媒体
的反应是整个社会的心态其实是要报复,因为就算陈进兴真的悔改,他们也是
不原谅、不接受,因为一个大罪人是不可以「悔改」的!
这个社会好像需要一个「恨」的对象。但想一想,许多事件伤害所致死的
人更多,林肯大郡倒塌,不肖建商、官员其实更值得口诛笔伐,但这个社会关
心这些吗?有想要对不肖建商、官员报复吗?这是不是双重标准?
犯法的人当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如果这个社会不认为罪人、犯人可以悔
改,那么监狱的存在只是惩罚,而没有教化,罪犯依然是罪犯,这个罪犯在社
会中既然没人可以接纳他,那我相信下个陈进兴的出现是为时不远,因为当社
会不愿饶恕时,罪犯必定变本加厉、穷凶极恶了,因为他杀一个人是一样、杀
两个人也是一样,反正自忖必死,当然更会不顾一切。
我们接纳罪犯的原因,不只是因为害怕罪犯越来越坏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对一个基督徒而言,更是我们再次思想圣经中怎么论人,上帝如何看待罪人;
按圣经的看法,一个罪人(其实就是我们)仍残存上帝的形象,人因此而有尊
严、价值,罪入了世界,使人犯罪,但人的价值并不因此完全被否定。这也是
为甚么基督徒仍旧关心犯人(不管是死刑犯或其他重刑犯)的主要原因,因为
神依然关心一个罪人的价值、生命。
最后,对受害人的帮助、悲悯与关怀,或许基督徒真的要承认做得还太少
,还有许多要努力。但也不可据此责备黄牧师说他不关心受害者,毕竟他是蒙
召对受刑人传福音(黄牧师以前是警察,已参与更生团契18年了)。我们是否
也蒙召向特定对象传讲福音呢?若基督徒不发光,这社会仍将是漆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