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陈进兴是真诚地在上帝面前悔改相信(而这只有上帝而不是我们能够评断的!),他就会得救。
这是基督徒的基本信念,即使它看起来很不公平甚至是会绊跌一些人,但基督徒毋须耻于承认它,亦毋须
因为它可能带来世人对基督教的反感而避而谈论它,反而更应在这样一个时刻去重新阐述它。
这样一个基本信念是这么让世人难以接受,以致于在神学思想史上从来不缺乏一些人试图去合理化它
的存在、试图去美化它包装它让它看起来变得让世人比较甘心乐意地去承认它。但与其如此,不如让基督
徒们坦承:是的,这是一个荒谬的信仰,不合理、不公平、无法自圆其说、无法获得大多数人认同,然而
,这就是基督教!基督教毋须为了世人理性上的心安而修正自己的基本立场!
在基督信仰里,上帝拯救世人的恩典,丝毫不受这个人曾行过多大的恶行而有所影响。也许有某些恶
行是大到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容忍,但没有任何恶行是大到上帝也无法赦免。但他并非视而不见,
并非从此一笔勾消这些恶行,陈进兴一生的所做所为都将在上帝审判台前接受最后的评量,届时上帝将如
何对待他,我们不知道;一个基督徒将如何为他一生所犯下的过错与行过的善事而接受怎样的惩偿,我们
不知道;但我们确知一件事,因著真诚的相信,任何罪人都被称义。
「罪人因信称义!」陈进兴的信,让他被上帝称为义。这里有几点必须澄清。
第一,被称义的罪人之『罪』,不是任何犯行,而是世人与上帝中断的关系。(如果你不喜欢称这种
与上帝关系的断绝为『罪』,这没有关系,但当基督徒谈论『世人都犯了罪』时,他是在这样一层意义上
来用这个词的。)陈进兴杀人强奸的罪行并不就此被取消。
第二,罪之『称义』乃指与上帝关系的复和。当我们说陈进兴接受基督而获得永生时,我们是指此一
和好关系的恢复,此一恢复并不就此合理化他所曾犯下的一切罪行,但他曾犯下的一切罪行也无法让此一
恢复的发生变得绝无可能,因为『称义』至终来说是一个恩典,而不是一个交换或报偿,它自始至终就是
一个恩典,白白得来的恩典。
第三,称他为义的是上帝,不是我们,我们没有资格代替上帝宣称他能否得救。基督徒总是用假设语
气:『如果他真诚的相信了,他就可以得救。』这仅仅是立基于『因信称义』这个基础上,而非任何理性
的论证或理由。基督徒相信这一点,即使在某些时刻他会因此而遇上理性的不安,也有一些基督徒在陈进
兴信主得救的事上感到疑惑的。这种理性上的诘难也许必须是某些基督徒的宿命,但基督教从来就不是一
个追求圆融无碍之人生境界的宗教,相反的藉由指出世人景况,它一直就是一个带来张力的宗教。
然而,死者何辜?让我告诉你,母亲的每一滴眼泪、受害者的每一声呐喊,上帝都听见了!不仅是陈
进兴伤害过的人,人类历史上一切不公不义的迫害逼迫,上帝都听见了!他并非无动于衷!『因信称义』
的前提是什么?是耶稣基督的十架受难!上帝以他亲身走进死亡、受辱、逼迫、并最终死在十字架上来回
应所有受害者的呐喊!这够荒谬了吧!全能之神如何能够被钉死于十字架上?然而,基督徒并不耻于承认
:这就是基督信仰!当你看到上帝的拯救时,请你也看到,此一拯救并不是一种无所谓的拉拔,好像上帝
本身并没有什么损失似的。不!他以爱子之死作为代价!
那些被陈进兴杀害的人就无法得救吗?我们不知道,一如我们不知道陈进兴是否真的相信(还是他只
是死前功利式地相信)并得救。我们不知道最终上帝会如何对待世人,是全人类获得救赎还是有一些人永
远灭亡,这是神学上的难题。在此我想引一个天主教的传统说法:我们只能判断一个人是否得救(因著确
定他是否相信),但我们并不判断一个人是否不得救。
最后重申一次:没有一个人他的罪行会大到上帝无法拯救他。『因信称义!』这就是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