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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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望爱保罗书信合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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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符类问题」可定义为,因相同的内容出现在不同的书卷内而引起有关作者、资料来源、编修及神学等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在《信望爱四福音与使徒教父平行经文合参》和《信望爱旧约历史书合参》已经介绍过。

这些合参的平行经文经常在词句层面上呈现出平行处。与这些合参不同,《保罗书信合参》的平行主要在主题方面。《保罗书信合参》既然以「保罗」为依据,也就牵涉到书卷的作者问题。

圣经书卷的作者问题和写作日期问题,两者是息息相关的。很多古代着作在成书时,书卷的外面都会写上作者的名字(和赞助写作者的名字)。由于所有圣经书卷的原稿都已经散失,原作品面世时有否作者的名字,已经无法确定了。虽然有些书卷的抄本清楚说明书卷的作者身分,但由于抄本的抄写年份距离原书的成书年份甚远,抄本指出的作者可能只是反映信仰群体的传统立场而已,而这也成为今天教会的传统。毫无疑问,传统的立场有一定的历史根据,但传统往往以书名中的名字等同真正的作者,这并非绝对正确的。

《新约圣经》有不少书卷(如四福音、《使徒行传》和《希伯来书》等)是佚名作品。鉴于希罗书信格式的要求,新约书信(包括保罗书信和部分普通书信)均清楚指明「作者」的身分。但有学者认为,有些书卷(如教牧书信)是信徒借用某作者(如保罗)之名而写的。这情况有点像部分旧约伪经以远古时代的传奇人物为名(如《以诺一书》)。古代社会没有知识产权法,当时的读者大概不会视这种行径为侵犯版权,甚或欺骗;但由于圣经书卷在信仰群体中具有神性权威的地位,故有证据显示教会不会接纳故意误导读者的冒名(或托名)作品(参帖后 2:2)。

第一部英语的「保罗书信合参」,Francis和Sampley合编的Pauline Parallels就只包括有十封书信,未有包括3封教牧书信。这反映西方学术(较前卫的批判性学者)对保罗书信作者问题的一个学术立场。在另一边厢,早期教会(特别以希腊语为主的东教会)一贯认为《希伯来书》也是出于保罗手笔,因此,保罗书信有14卷。几乎所有收录「保罗书卷」的抄本都包括《希伯来书》在内。

这情况一直到改革时期出现了重大改变,很大程度是因为马丁路德不承认保罗为作者这传统看法,他认为《希伯来书》是亚波罗写的。虽然这立场未有被更正教普遍接纳,但「保罗书信」明显已不是默认为14卷,而是13卷了。本合参取这“新”传统立场,假设当中包括的13封书信都是出于同一作者手笔,即使徒保罗。这假设只是学术上的一个立场。

《信望爱保罗书信合参》是按保罗13书卷的次序,把有关的主题平行经文罗列出来,选用的标题来自《和合本修订版》。划分的方式并非原创,而是参考自几本这方面的主要参考书,分析、辑制而成。

参考资料:

Fred O. Francis, J. Paul Sampley, Pauline Parallels. Minn.: Fortress, 1984
杨克勤, 《保罗书信合参》. 国际圣经协会. 1997
Walter T. Wilson, Pauline Parallels: A Comprehensive Guide.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2009
James P. Ware,Synopsis of the Pauline Letters in Greek and English. Baker,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