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路恩哲 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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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德希达(Derrida)有个着名的主张,他认为在一个像我们这样互相交流的社会里,赠送礼物是不可能的。他相信送礼几乎总是以获得回报为目的。他相信,我们分享礼物,其实不是为了分享,而是为了消费另一人,为了赢得他们的忠诚。
这话是有一点道理;我带一瓶酒去赴宴,送这礼物是为了赢得别人夸我是个有品味的好宾客(假如是瓶好酒的话)。我觉得有义务送给妯娌一张GAP服饰的礼金储值卡,作她的生日礼物,以答谢她送给我一个新的iPhone保护壳。销售代表有一定的花费额度可招待客户上高级餐厅、到有名的高尔夫球场打球,目的是希望以赢球和晚餐当礼物,帮他们谈成生意。
这种礼物其实跟那人没有关系(实际上是在消费那人);你希望把那人想要的东西送给他/她,帮你达到你自己想要的利益。在个体主义支配一切的消费者文化之下,送礼变得困难(或如德希达所言,不可能)。我们用礼物当工具,消费他人的利益。礼物是帮我们赢得符合我们个体利益的东西。在这逻辑之下,我们事奉中的关系变成为了赢得人们忠诚尽义务的伪礼物。
真正的礼物
但是有另一种礼物,就是我的奶奶以她的圣诞节宝山给的那种。我们都有过送出一个大礼却收回一点点的经验,我们的花费与回报根本不成比例,但我们还是觉得很想给,而且往往拒绝计算礼尚往来的差距;没有条件也没有期待地送出礼物,我们很开心。这就是真正的礼物,送的人有福了!
这些礼物(无论是送出或收到)对我们变得很重要,因为我们把自己的人包在里面送给对方;我们给别人一件礼物,但其实只是分享彼此生命的一个方式,互相把自己送给对方。
罗尔尼克(Philip Rolnick)说得非常好:「因此,从某方面讲,每一件礼物都是对个人的祝贺,以恭贺的方式承认对方是位格的存在。」 礼物是为了分享我们自己;礼物往往只是我们内住经验的凭据而已。我送内人一件新毛衣,但重点不是那件毛衣,而是那件毛衣代表我心里想着她,我听到她说她上班需要新衣服。这件礼物被珍惜是因为,礼物见证我接纳她本人,送礼的行为也揭露我本人。
与他人相遇,就是会让人出于本能地想要送出礼物,藉此分享对方的生命。母亲喜欢送美好的礼物给子女,当她收到子女送的礼物时,也会特别开心。涂鸦的画啦、冰棒棍黏的手工啦,毫无交易价值,但对一个母亲来说贵重如黄金,因为真的太棒了(客观来讲,她会同意那些东西并没有送进美术馆收藏的价值)。她宝贝得不得了,比梵谷的画还珍贵。看到那些礼物她的心就跃动起来,因为这礼物使她孩子的位格向她打开,成了一个见证,证明他们分享对方的位格。
事奉就像礼物
如果神自己的事工,事奉就是把他自己当礼物送出去的行动,那么对我们来说,事奉也是礼物。啊,我们作牧师的抱怨未免太多,以致看不清这点了!事奉往往令人觉得像一个忙碌的重担,当我们用会面的结果、我们的(或我们为神设想的)利益有否达到,来评估事奉,那就是一个重担了。一直在你想要的事物上不断地催促别人,真的很累人
但牧养工作不是这样;并非有关建造或维护什么才叫做事奉。事奉是神给我们的礼物,为的是有分于神的生命,参与神的行动同时也分享他者的人。作为一个住在怀疑、惧怕和需要里的人,并邀请他人内住于我们,如同我们内住于他们,这就是作为礼物的事奉。事奉是神给我们的礼物,是领人到神面前分享神的生命的礼物。就是这样的礼物,连平凡无奇的长执会议都能变成神圣时刻。
但同样的,事奉对他人也应该是礼物;其他人也应该能在这里因着听见传讲真道,与人有同理心的相遇,而获得他们的位格,这就是给他们礼物。绝对不应该有种感觉好像他们是被勉强的,好像我们只想影响他们,达到我们想要的目的。当人们因着有分于神的生命而找到他们自己,这时我们的事奉之于他们就是礼物了。就其核心而言,这礼物就是得以参与神的作为而参与神的生命。我们以位格彼此相待,就是具体参与这行动,分享彼此生命像分享礼物,因此得以靠近神而有分于神自己的生命。
—摘自第10章〈把关系的事奉当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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