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美芬 2015.01.04
中国人都很怕被别人说不孝,什么是孝顺?什么是爱?礼记记载,曾子说:「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用今天的话来说,孝顺的行为可以分成三个等级:最高一等的是言语、行为和内心都能尊敬父母;其次一等是不打骂侮辱父母,对他们好;再下一等的是能给他们养老送终。当然连养老送终都做不到的就是不孝了。
我们作了父母,才知道对儿女的爱是无怨无悔付出的一种爱,可是为什么父母这么爱儿女,有的儿女却惟恐照顾的责任落在他们身上?因为许多父母并「不可爱」,对子女造成许多伤害,子女还要爱他们吗?如果最低限度的孝顺:给他们养老送终都做不到时,怎么办?
我很喜欢一句出自六岁孩子的话:「如果你想把爱学得更好,要从讨厌的朋友开始。」神的诫命是不是说孝敬「可爱的父母」、「讲理的父母」,不好的就不用孝敬吗?圣经上说:「爱是恒久忍耐」(林前十三4),不然神也不用给人诫命了,因为神知道人不会孝顺父母,正如许多人不想生孩子就不生,不论神对人类的心意如何,为什么有家庭制度等。人以自己为中心,喜欢的才做,不管神喜欢不喜欢,许多人选择不供养或照顾父母,所以有许多老年人早已知道不用寄望子女。
圣经上也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创二24)所以应该不是长期与父母公婆共处,但公婆或父母年老时需要奉养,就不能拿圣经作藉口。耶稣说要爱仇敌,仇敌有时候就是家里的人。美国小朋友作文会说:I love the world, it is the people that I hate.(整个世界我都爱,我讨厌的是其中的人。)真是讽刺!
马丁路德的教义小问答提出:孝顺父母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听从、尊荣、敬爱父母。听从是在不违背神的大前提之下,因为神的权柄在父母之上。尊荣是视为尊贵、不贬低、不羞辱。敬爱要恒久、忍耐。
孝顺父母的诫命是从第一诫发展出来的,并从「敬畏、亲爱、信靠神」到尊荣父母、主人(上司)、政府、牧师等权柄。神用「尊荣」(Honor)来表示神将父母的地位放在仅次于神自己。尊荣是从心中尊敬,把父母看得很重要、不鄙视、满足他们的需要、将自己最好的提供出来。神知道世人不容易尊荣父母,特别是当父母管教儿女时。但第一诫要人敬畏、亲爱、信靠神,在这之下,神说要尊荣父母,神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们应当为了神所吩咐的而尊荣父母,不是因为他们强壮、美丽或穿得体面,也不是他们有学问、对我很好、对我有用处,完全是因为第一诫的缘故。
中国人一直是很重视孝道的,对现代台湾人而言,一般人还不至于忽视父母的照顾,只是出发点不是因为第一诫,而是基于传统或道德。其实道德伦理的根本也与神有关。
也有越来越多人因为工作、金钱或其他困难,将尊荣父母以其他许多东西取代。照顾有病或年迈父母的责任很重,花费很多,不论是交给外劳或是住安养院,父母都可能感觉缺少亲情、不被重视、心里不满足。又因为人都是自私的,就算神将父母的地位放得很高,人因不敬畏神,很容易会鄙视年老而惹麻烦的父母,或为争夺遗产而兄弟阋墙。对基督徒而言,孝敬父母不但有神的应许,可以享长寿、在世得福,也是给下一代最好的身教。
但要提醒的是,这都应该是因敬畏与信靠神而行,不是想要让自己看起来很好,而且这诫命也是不容易行的,很难说怎样算已经做到了、及格了。当我们知道自己无力遵守诫命,就会更倚靠基督,祈求他的恩典与力量,并且继续信靠他会带我们走过人生的重要阶段。
注:原标题为【大孝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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