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蔓玲 2015.09.27
下飞机,踏上罗马,到旅馆放下行李,我们就直奔古罗马竞技场。说自己「直奔」,有点儿汗颜,自认方向感十足的我在罗马受了不少考验。原以为只要地图在手,便可找到最短的路线抵达目的地,谁知古罗马城的巷道弯延,有时就像走迷宫,绕来绕去。到竞技场十五分钟的路程,我们就迷了两次路,问了三次路。
建造的历史背景
罗马竞技场被列为中古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它的原名是弗拉维圆形剧场(Flavian Amphitheater),因为这圆形剧场历经弗拉维王朝三位皇帝建成,到目前仍是全世界最大的圆形剧场。
这个剧场的兴建与尼禄还扯上一点关系(对,就是《暴君焚城录》里那个烧城取乐,事后嫁祸给基督徒的罗马皇帝;不过有史记载,他是为了想重新规画罗马城建筑才烧城)。原来尼禄自杀后,连续三个皇帝的位子都坐不稳,人民怨声载道,直到维斯帕先(Vespasianus)才稳定了局势,他就是弗拉维王朝的第一位皇帝。
维斯帕先为了笼络人心,把尼禄的「金宫」归为民用,在原址上建筑圆形剧场,作为人兽角斗表演的地方。只要是居民都可以免费来看戏,看戏时还提供食物享用。我惊叹二千年前,罗马皇帝居然可以超越惟我独尊的思维,晓得笼络人心、与民同乐的重要性。相形之下,十九世纪丹麦国王认为「当人民娱乐自己时,他们不会去想政治」,在哥本哈根市盖了世界第一座游乐园――提伏里游乐场(Tivoli Gardens),就不算是先见之明了。
生死戏
罗马竞技场建了十年,是奴役六万名犹太俘虏所建的;它建筑的独到之处是,用拱形结构,由平地架起观众席,而当时其他的剧场都是挖山而建,观众席就依着山坡层层上升。它有八十个入口,可容五万名观众,按社会地位落座。据说剧场入口设计周到,只要廿分钟五万人就可完全散场。据说当代大型体育场就是照该原理建造的。
落成典礼时,罗马人举行了为期一百天的庆祝活动,保守估计宰杀了五千头牲畜,并且死了许多角斗士。那些角斗士多半是奴隶、罪犯、或战犯,所有的打斗都是到死方休,除非皇帝伸出姆指朝上,叫他活,而有时候皇帝心情好,也会让百姓们来决定打输角斗士的生死。
我站在剧场第三层,观看竞技场的整体设计,惊叹两千年前人类的聪明。古罗马人真是能干的工程师。舞台由木板搭建(目前只是象徵性搭建一小部分样本展示),然后铺上一层厚厚的沙子,因为沙子容易吸血,且容易在换场时处理掉。还利用输水道放水布景,让角斗士打水战。据说西元248年,就曾把表演区变成一个湖,演出水战,欢庆罗马建城一千年。
站在竞技场观众席往下望,最底层的石块隔间如迷宫,是用来收放器具,而动物和角斗士就住在底层。我的心百味交杂。据估计,大约总共有五十万人在古罗马竞技场演出死亡游戏而丧生,其中不少人是为信仰主耶稣殉道的。
殉道年代
在西元313年康士坦丁大帝颁布「米兰诏书」承认基督教之前,基督徒经常受迫害。往往遇天灾人祸时,罗马皇帝就拿基督徒开刀,认为是他们惹神明生气所致(因为基督徒不肯膜拜罗马诸神只),要不就是仇视基督教,一上台就雷厉风行找基督徒开刀。居然也有罗马统治者效法尼禄,烧自己的皇宫嫁祸基督徒,作为迫害的藉口。
历史家兼殉道学家福克斯归纳这段时期有十次大迫害,几乎是一个接一个罕有喘息的机会。而死在古罗马竞技场的基督徒只是在罗马统治下基督徒殉道的缩影。那些殉道者被砍头,叫幸运的,多半殉道者死得很惨,连女子也不能幸免。
殉道者的事迹各个让人刻骨铭心。尽管这竞技场见证了人类的残暴,但也彰显了神迹、信仰基督的勇气。请容我略举福克斯记载的其中两则殉道事迹。撒巴斯田(Sebastian)在米兰信了主,之后成为皇帝的罗马守卫。在偶像充斥之地,他仍坚持信仰。皇帝很生气,下命令把他带到旷地,用箭射死。
执行后,有些敬虔的基督徒为他收尸,发现他气息尚在,就把他带到安全地点养伤。很短的时间内(那时代基督教医治和死人复活神迹还很平常),他身体恢复,又故意挡在皇帝上神庙的路上,大力恳求皇帝不要无理歧视和酷待基督徒。皇帝从惊吓中清醒后,令人当场捉住他,带到宫殿附近处死,为了预防任何基督徒使他复活或埋葬他,还命令把他的尸体丢在粪沟里。不过,有一位基督徒女子从粪沟里找到他的身体,把他埋在地下墓穴。
秋瑞斯(Quirinus)是西西雅区的教会领袖,因不肯祭拜古罗马神只,被捉到当地政府官面前。政府官对他动用许多酷刑,要他屈服;但严刑没用,于是下令把他丢在河里,脖颈绑上大石块。然而,秋瑞斯并没有沉入河里,而是浮在河面上。他高声以敬虔的话语劝导群众,最后祷告:「哦,全能的耶稣,对你来说,这不是新事。你曾断阻河流,也曾让彼得在水面上走;人们已经在我的身上看见你大能的明证。现在请你赐我能为你的缘故献上我的性命。哦,我的上帝啊!」他说完祷告,整个人就沉入水里。
竞技场角力划下休止符
就福克斯的记载,基督徒的殉道并没有因为基督教变成罗马国教而停止。不过,古罗马竞技场的血斗则是在第五世纪初停止的。福克斯记载一项事件,结束了竞技场四百多年的血斗。
这是发生在罗马最后一次「胜利」的庆典中。当时罗马打赢哥斯人,照例要在竞技场大肆庆祝。在第一场角斗后,一群高大年轻男子拿着各样的武器走上舞台,向皇帝致敬,然后又开始打杀。没一会儿,就有不少人倒在自己的血泊中,但战事还没停止的迹象。
突然有位穿长袍、光头、脸晒得黝黑的男子跳进格斗中的舞台,毫不迟疑地以自己的身体介入两位正在生死格斗的角斗士中。他把手放在其中一位角斗士身上,严责他不该流无辜人血;说完后转向群众,大声疾呼说:「不要以彼此谋杀来回报上帝为你挪开敌人刀剑(指打胜仗一事)的恩典。」
群众们当场大怒呼叫,盖过他的声音:「这不是传教的地方!罗马的老传统一定要守。角斗士,上!」角斗士把他推开一边,继续厮杀,但他又跳到两位角斗士当中。群众们大怒高喊着:「煽动叛乱!要他的命!」角斗士二话不说,一刀刺死他,石头同时从观众席如雨而下。他就这样死了。
他穿的衣服显示他是立誓过祷告与舍己圣洁生活的隐士。那时基督教已经是全民接受的宗教信仰,而隐士们一般是受人尊重的。有些认识他的人说,他是从亚洲旷野来的朝圣者,来探访教会,并且打算在罗马过圣诞节,名字是泰勒玛克斯(Telemachus)。
泰勒玛克斯虽死了,但他流的血仍在说话,搅动人心。群众们意识到自己残酷的恶行以及文化盲点。就这样,从泰勒玛克斯死的那一天起,古罗马竞技场停止角斗士的格斗表演。
看待死亡
在罗马旅馆,我细读着福克斯一篇又一篇的记载,早期基督徒的殉道勇气与对主的热情似乎也充满了我的胸臆。人人都有一死,面临那种没有价值和意义的死亡时,要把死看得比泰山还重;但面对义的抉择时,却要视死如归,把死看得比鸿毛还轻。这些殉道者绝对不是活得不耐烦,相反的,他们热爱生命,把死看得比泰山重;然而,他们晓得真正的生命在基督耶稣里,为了义,他们把死看如鸿毛,视死如归。
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灵机一动,查考「见证人」一词原文字根,包含了殉道者的意思。我才明白,原来早期基督徒都晓得传福音作的见证,是生命的见证,不仅要活出基督的荣美,必要时殉道也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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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John Foxe, Foxe's Book of Martyrs, August 25, 2007 released by www.gutenberg.org. 原版是1563年,由John Day出版,本书记载许多殉道者的事迹,但记载并没有因作者的去世而停止,一再修订增添。我读的这一版记载的殉道事迹直到十九世纪。
2、A. J. O'Reilly, The Martyrs of the Coliseum or Historical Records of the Great Amphitheater of Ancient Rome, 1875, D. & J. Sadlier and Company, New York。这本十九世纪的老书已经重新出版,记载在罗马帝国统治下早期着名基督徒殉道的感人故事,从而提供一些当时基督教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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