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說聲「對不起,請你們原諒」外,我真的不知還能說什麼。在公義的神面前
,我不能隱瞞我個人的罪惡,在法律的面前,我的犯行也完全攤開,聖經說:「罪的
工價乃是死」,死似乎也難以平息你們心中的怨氣,但我仍然願鼓起勇氣,對你們再
說一次,請你(妳)們原諒我對你(妳)們的傷害,我真是是很無知,才會一而再、
再而三傷害人,願天父的慈愛親自撫慰你(妳)們受創的身心,使你們早日得到康復
。
我也要為那一段犯案的期間,引起全國民眾的不安,向全民道歉,我無法說什麼
、辯什麼,祇覺得非常抱歉。我是道道地地的「罪人」一個:三個人一起犯案,或兩
個人都沒有分別,我有我該負的責任,特別是綁架白曉燕小姐,真是罪大惡極,春仔
在槍戰中又有一名警察死亡,接下來民哥在方保芳診所又犯下三條命案,每一件我個
人都難辭其咎,我祇能說我悔不當初,除痛恨自己外,還得請你們每一位受害者的家
屬饒恕我。
我再死五次也不能換回那五個人的生命,如今祇有把我仍然有用的器官完全奉獻
出來,雖算是彌補,其實也不能償還什麼。
神哪!求你憐憫、慈愛的雙手親自來撫慰無數受創的心。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啊!
如果受創的心靈能因我用口說請求原諒,就能撫平,我願意在你面前一直的說,直到
你答應,親自安慰他(她)們。
我走了,引起全國的不安,非我本意,今天是因為南非武官的女兒克莉絲汀傳耶
穌給我,加上很多人的禱告,我才真正大徹大悟,悔改成為基督徒。「信」也要走,
「不信」也要走,請不必懷疑我,但因為我信,我才知罪,才認錯,這在以前是不可
能的。
再見了!被我害過的人不少,我的道歉也許不能帶來什麼療效,請你也來接受耶
穌的愛,這愛醫治了我從小就有的內在的創痛,也必能醫治你。
我悔罪,請你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