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
受訪者∕mei
我當初考完大學聯考要選填志願時,我用刪去法,把文、商劃掉,剩下法學院可以選,然後就從成績比較高的科系開始排;因為那時候我考的成績還不錯,而在我考大學那年之前,台大國貿系一直是第一志願,我想避開念第一志願的壓力,所以就選擇了法律系,只是沒想到那年法律系竟然變成第一志願,真是始料未及。
考上之時,我周遭也沒有什麼人是法律系畢業的,所以我也不太清楚,法律系到底以後要念什麼跟作什麼?
我大三曾去補習,那時候只是想反正有時間就去補補習看看;因為像我們唸法律系的,可能最主要的還是得考律師執照,就是要考國家考試,所以就是從大四要準備研究所考試才開始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吧!
我在大學時,並沒有刻意為了未來,而規劃選擇未來適用的科目,我就是系上排什麼課,必修的就去修,或者比較有興趣的才修,像我當初就修了比較多民事法律的課程。
我自己是念法律系的法學組,同系裡面還有分財經組跟司法組,法律系三個組裏面許多基本的課目是一樣的,不同的部分,像財經組就要修會計,其實會計也是修個皮毛,因為它是跟財經相關的領域,所以就要修點會計的東西;我是法學,所以沒有修這個;至於我們法學組會有「比較法」的課程,所以理論性的課程比較多。
我們系上分三個組:法學、財經、司法,那時候司法組強調一些比較實務的課程;可是我覺得在學校學的,你說多實務嗎?其實跟實務還是有很多不一樣的。
我覺得在學校學的都是一些理論的東西,尤其像我現在出來從事法官的工作,現在會覺得比較缺乏像心理學的部分、或社會學的部份,因為我覺得像我們在做審判工作,不光是理論的東西,還要認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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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刑時,不僅要考慮到法條,更要兼顧到事實面 |
認定事實其實很難,有時候可能會因為社會經驗不足,那你可能認定出來的結果會不太符合社會大眾的法律情感;還有像我們要量刑,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例如今天碰到一個人偷東西,那你倒底要給他量多重的刑,或是說怎麼樣的刑度才能給他警惕,下次不會再犯;或是說,你這樣給他一個量刑,倒底同一個案件會不會造成其他的影響;所以我覺得這其實有一定程度的困難。
所以我是覺得以現在的工作來看,如果大學時修過社會學、心理學的話,對現在的審判工作應該會有幫助;可惜我都沒有修這方面的課程,我只有修我們系上的課程。
我現在的法官工作,其實並沒有很多專業分工,因為案件類型很多、內容又很複雜,每個法官隨時都要承擔上百件訴訟案件的審理;我現在在一個中小型的法院任職,頂多就分民事、刑事部份;像有人被開罰單,會有個裁決給他,但他又不服,這個我們要處理,或像業務賠償等等;像我的工作地點是屬於比較中小型的法院,分工不是那麼清楚,如果在大一點的法院,可能他光是交通的案件,就會有交通法庭來處理。
至於大學時大家的打工經驗,則不完全都是去律師事務所這種地方,那時候有些同學去當國會助理;如果他常常接觸政治人物,同學自己也有心有興趣,也有機會與資源,他或許就會選擇從政,所以念法律系的也有人選擇走從政之路吧!像陳水扁總統就是我的大學學長啊!
本文受訪者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現職為台灣北部某地方法院法官
採訪:mikehsyu
整理:小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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