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過急澗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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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小子打倒 歌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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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士人囂張跋扈地在以色列軍隊前叫囂了四十天之後,稚氣未脫卻渾身是膽的少年大衛,手無寸鐵(只有石頭)上前迎戰威武高大的巨人歌利亞。在眾人的叫陣喧嘩聲中,一顆光滑的石頭劃破天際、頑強地抵抗了風阻和地心引力,如同球質沈重的伸卡球、鑽入歌利亞的腦門—巨人轟然倒下。

這是關鍵的絕殺!……眾人熱血歡呼:「大衛殺死萬萬!」

豪小子載浮載沉的五百日NBA 之旅,在經歷了奇妙的先發五連勝後,對上兇猛的「暴龍」隊。比賽最後十秒以87比87平手時,他向總教練安東尼請命,擔任最後一擊的任務。計時器無情地倒數、全場觀眾屏息以待,豪小子擺脫卡德倫的壓迫防守,在三分線外出手,球兒劃過的拋物線像彩虹般美麗,終場前0.5秒,應聲破網。

這是關鍵的絕殺!……眾人熱血歡呼:「Linsanity!林來瘋!」

林來瘋事件,肯定是在這全球經濟不景氣、社會亂象充斥的2012年中,最振奮人心的事。豪小子奇蹟般崛起,但又凡事謙卑不居功;聰明過人,卻仍保持鄰家男孩的靦腆笑容。在許多明星打人嗑藥、球星婚外情、及富二代荒唐行徑等對比下,更凸顯出豪小子身為巨星的「另類」。

縱使有一些爭議和遺憾:林書豪所屬的尼克隊最終在季後賽第一輪就被刷掉(當時林因傷缺陣);仍有不少人因他只在NBA先發過二十五場球,且失誤過多,而質疑他的實力;得到火箭隊超乎正常水準的天價肥約等。然而這些絲毫不減球迷對他的熱愛。「林來瘋奇蹟」使他暑假的亞洲之行成為台灣、香港、大陸媒體追逐的焦點,旅程也在台灣九月初的「奇蹟之夜」佈道會中畫下了美好句點。在球迷和基督徒朋友為他感到感恩及驕傲、並祝福林書豪未來在火箭隊有好表現的同時,我們也需對這個現象做些檢討和反思。

我們在認同什麼?

豪小子究竟為什麼爆紅?從沒沒無聞、借睡隊友沙發的灰姑娘,瞬間變成《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這樣童話般的勵志故事超越了國界,但華人尤為瘋狂。原因有跡可尋。有人說 「豪小子」五Q俱全:兼具了IQ(智力商數;全球最佳哈佛大學高材生),HQ(健康指數;華人第一個NBA後衛),AQ(逆境商數;在困難中永不放棄),EQ(情緒商數;總是有修養的面對煩人的媒體),和SQ(靈命商數;每次都將榮耀歸給神)。

不只是年輕人,憂慮如何教養兒女的父母們也捲入這股「瘋潮」。「怎樣教出這麼棒的『豪寶寶』」是所有父母關心的焦點—取西方之長(全力支持孩子發展興趣)、兼具東方之美(功課好又具備溫良恭儉讓的美德)。對教會來說,林書豪更反應了某種「信仰理想」—他簡直是「福音派」的楷模!從小乖乖上教堂、參加團契、在大學組織查經小組、總是品學兼優……完全體現牧師們對青年學子耳提面命的叮嚀。「你看,林書豪做到了!」、「你看,因為這樣,所以上帝特別祝福他的表現。」

為自己認同的人加油喝采乃稀鬆平常之事,但需要思考「認同」的背後隱藏了什麼。或許我們該這樣問,林書豪很棒,但棒的人也不少,為何關注和掌聲獨厚於他呢?前陣子過世的單國璽神父看待生死的豁達、在病痛中的事奉、致力於族群和諧的努力、「生於基督,活於基督,死於基督,永屬基督」(他的墓誌銘)的志向和生命典範,比起林書豪有過之而無不及,更何況是已經蓋棺論定了,然而卻沒有得到太多的注目和跟隨。再者,林書豪去年曾經回台,為何並未受到相同 的重視?因為今年發生了「Linsanity」—他成功了。

顯而易見,我們對林書豪的崇拜和喜好,不可避免地反應了我們對「活力」、「青春」、「成功」的渴望。這些渴望本身不能說錯,因為英雄崇拜乃是人的天性。貝克爾(Ernest Becker)在他的得 獎名著《否定死亡》中談到,因為我們潛意識裡拒絕面對死亡,因此總需要嚮往一個超越困境、永垂不朽的英雄典範。

就如同那位不起眼的新聞記者克拉克,在電話亭中倏地變身完美超人:刀槍不入、無所不能,儘管受到邪惡力量的打擊,最後仍舊戰勝各種難關。類似的英雄故事,雖然充滿著誇張的虛構成分,卻一再成為電影票房的保證,似乎證明人類對這樣的戲碼樂此不疲。更何況,林書豪不是虛構的超人,而是真人實事的超級英雄:這個鄰家豪小子,超越了低潮和困難,至終贏得了勝利(儘管才正式先發二十五場)。

林書豪的故事絕對值得傳頌,但必須記得我們的認同常常是廉價的—運動員花了一輩子流汗流淚、艱苦訓練,卻只換得我們在電視機前短暫、激情的吶喊。同樣的,也必須清楚媒體熱愛操作的本質—熱衷造神,將人捧上天,下一刻(出了事後)不僅拉下神壇、還棒打落水狗(老虎伍茲、王建民的例子殷鑑不遠)。

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是,在大家對豪小子過度認同時,我們是否有辦法將「對豪小子的認同」轉變成「對基督的認同」。雖然林書豪本 人以及佈道會籌備單位都強調了「只有上帝、沒有書豪」的宗旨,值得嘉勉。然而,當宣傳是以「明星認同」為號召、「送林書豪手環」為鼓勵、粉絲明顯是衝著林書豪而來時,突然從「只要林書豪」轉成佈道會中的「只有上帝、沒有書豪」,這樣「焦點轉移」會不會太過突兀?

連納.遂特(Leonard Sweet)說:基督徒是從靠著「名聲」而活(live by fame)的世界中,被呼召去靠「信心」而活(live by faith)。用「fame」來吸引人,卻要人進了教會滋生「faith」, 會不會讓人精神錯亂呢?難道決志進教會的人仍是為了自己的fame,教會也從未認真想過要培養faith?

筆者衷心盼望,林書豪未來不論發生什麼事,即使如王建民般經歷低潮(婚外情、因傷成績打擺子……當然希望不要!),我們對他的愛依舊,否則我們就真的和世人沒有兩樣—對這些球星的熱愛只能算是某種「消費」。

此「明星」非明星?

我們處在一個大眾傳播的年代,也是個「明星出頭天」的年代。明星的影響力大、號召力強,因此當明星或藝人信主時,以他們為代表傳福音似乎順理成章。尤其像林書豪這樣一個為主發光、不打球就要成為牧師的青年楷模,不以他為號召為主做見證,豈不算是沒有用「諸般的智慧傳揚基督」?

然而明星導向和聖經的取向似乎並不相容。聖經中只有上帝,沒有明星。不是說信靠上帝的人都軟弱無趣、沒有明星的才華和吸引力,而是聖經不偏不倚地描寫人性,如同保羅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聖經中就算有明星,充其量也只是「缺陷美」:「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其實是個卑劣的男人,敢獻上兒子的生命,卻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不敢承認妻子。「合神心意」的大衛,不僅是霸佔人妻的姦夫,還犯下謀殺人夫的重罪;這傢伙不僅私德可議,還經歷家庭破裂、兒女亂倫的悲劇,在今日恐怕連教會執事都當不成。「教會的磐石」彼得則是個行事衝動、膽小怕事的懦夫,不僅在壓力下三次否認主,成為教會領袖後,還「人前人後」不一致,是個不折不扣的偽君子(見加二 11-14)。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寫下最多的新約勸勉,理應高尚些,但他也曾經是心狠手辣、迫害基督徒的頭號戰犯。

這些敗類就是聖經中的明星!

難道聖經作者不懂得行銷和造神,不懂得「隱惡揚善」?難道他們不知道「歷史是贏家寫的」?不懂得為了信眾信心的緣故,為這些信仰偉人塗脂抹粉嗎?不,他們清楚知道:這世界所有故事的主角始終是上帝。既不是辛辣的先知、勇猛的士師,也不是高貴的君王、建立教會的使徒、行神醫的佈道家。從來都不是。聖經中沒有明星,連一個也沒有。

在現代的明星社會中,教會不該沒有「明星」。健康的教會該吸引「明星」,因為「明星」終究需要面對自己其實不是「真明星」的事實,尤其是必須時常面對大起大落的起伏、人前絢爛人後孤單的現實,這使得「明星」更需要上帝。然而,健康的教會卻不需「製造明星」、或「高抬明星」,更無須「依賴明星」,因為這個信仰本來就不該有明星。「明星」傳福音值得贊許,因為「明星」和所有的基督徒一樣,倘若經歷到福音的美好,無法不對人述說。但是,以明星為號召、過度依賴明星代言福音的心態,算不上「智慧」,反而更證明了教會本身不具吸引力。總之,今日基督信仰的特質該是:「教會」吸引「明星」,反之則不然。

此外,在大眾傳播的明星世代中,所突顯的常常是視覺美的、新奇的、激情的、吸睛的、娛樂討喜的。縱使明星世界有其美好,但總是不完美:美而不真、新奇刺激但不恆久、激情吸睛但無須耐心投入、娛樂討喜卻流於表面。

教會是否謹慎分辨這樣的潮流?還是不明就裡地讓「明星」攻佔了詩歌敬拜、佈道會、教會講台,甚至出現牧師和佈道者「明星化」現象,導致敬拜神的場合成為「表演」的場子?我們是否忘記先知所道出的無奈事實—「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福音固然是好消息,同時也是愚拙的:是無佳形美容的、憔悴枯槁的、被藐視的、被厭棄的、受鞭傷的(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3節至五十三章)。基督徒不需要無可救藥地以「軟弱」為樂,但至少該學習在軟弱中喜樂,更不該讓「軟弱的人」在教會感到羞愧。其實豪小子真正出色的地方不只在於他的「強壯」,而是他清楚自己的「軟弱」;他深知自己不是「明星」,只有上帝才是!

當以色列百姓在慶賀「大衛打倒歌利亞」時,大衛的人生挑戰才剛開始。當我們在為「林來瘋」而振奮、為佈道會順利而歡慶時,說二十四歲豪小子成功其實言之過早;我們不僅為他「歡喜」、也該為他「懷憂」,因為他將遭遇的試探將比任何人都大。

我們與豪小子的連結並非因為他是明星,而是因為一同連結在基督裡。愛豪小子就不該將他吹捧為明星,而是正如一句廣告詞:「他是我兄弟」。

不願面對的歌利亞?

認同豪小子是人之常情(這樣四肢發達、頭腦又不簡單、真誠有禮的鄰家男孩,誰不愛呢?)。林書豪的確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榜樣,的確激勵了許多人,的確是教會的祝福(至少這一刻)。然而對他的過度認同,會不會讓我們反而忽略或逃避了許多重要的事?

社會觀察家詹偉雄指出林書豪現象夾帶著「國族主義」:不管是「豪神」、「豪哥」、「豪小子」⋯⋯,這些台灣媒體對林書豪創造出來的新暱稱,都反映著社會中某種「團結召喚」的需要。我們不會隨便給人綽號,暱稱的背後,總是假設著某一種「親密」的關係,是這種親密,構成了將「報導者」、「林書豪」、「讀者」綑綁在一起的紐帶。」

詹偉雄認為這類「親密」的稱呼並不單純,比如說:「我們命名『建仔』(而不是『小建子』之類),就是隱含著台灣福佬國族主義的召喚,而『建仔』所昂揚的我群意識,也提供了某種力量,幫助我群對抗、奮鬥、拚搏著外部威脅。」

台灣人長期處於某種困境中:台灣體壇積弱不振、政壇烏煙瘴氣、油電雙漲薪水不漲的無奈……此時,媒體帶頭將傑出人士扣上「台灣之光」的帽子,使他們成為某種慰藉和寄託的盼望,變成人們藉以對抗或暫時逃避現世困境的手段。基督徒需要思考的是,我們是否太快把「人生才剛開始」的林書豪當作「基督徒之光」?基督徒和教會是否把「豪小子」當成在困境中的「精神寄託」?藉由高亢的「翻轉全台灣」口號,迴避了一些需要嚴肅面對的議題?

賈伯斯的自傳提到一件讓教會尷尬不已的事。賈伯斯小時常常去教會,直到十三歲那年,有一天看到雜誌封面上,奈及利亞兩個餓得只剩皮包骨的孩子,震驚不已。賈伯斯拿著這本雜誌去問教會牧師:「如果我要伸出手指,上帝是否能夠預知我會舉起哪一根手指?」

牧師回答:「是的,上帝什麼都知道。祂是全知全能的」。

賈伯斯拿出雜誌,問牧師:「上帝知道這樣的事嗎?祂知道這些孩子的命運嗎?」

牧師答:「史提夫,我想你可能還不懂,是的,上帝的確知道這些事。」

賈伯斯決定不要敬拜這樣的上帝,也不再踏進教會一步。

我們可以假想,如果牧師的回應更有智慧,而不是只用「標準答案」應對,比如:帶他一起考查約伯記、一起思辨苦難的奧祕,邀請他參加人道關懷的短宣等等。聰明絕頂如賈伯斯者,倘若被神得著,被基督福音(而非科技福音)的熱忱所擄獲,成為一名基督徒企業家,將基督信仰的關懷帶到世上,這世界會有何不同?當然這只是假設,況且上帝有自己揀選的權柄。然而,基督徒並非毫無責任。

當我們興高采烈地宣布基督徒比例又創新高時,卻不願嚴肅面對「基督徒的定義」到底是什麼?當我們忙著統計多少人決志「走進」教會,是否也統計多少人「走出」教會,出走的原因又是什麼?當我們統計教會的「數量成長」時,是否有人統計教會「生命質量上的成長」(難道品質無法統計,就可以忽略不計)?我們想要翻轉這世界,是否有人客觀地估量我們到底有多少影響力?或許更該問的是,「轉化世界」到底有沒有聖經根據?有的話,解經的原則是什麼?有沒有其他不同的看法和作法?

神學家巴刻說:「北美的基督教有三千哩寬,半吋深。」那台灣教會呢?當我們選擇用簡單的情感訴求,吸引人進入教會,我們是否吸引到(或留得住)一些思想較為複雜的人呢?教會是否滿足於簡單劃一的「信仰正確」,或不食人間煙火的「屬靈口號」,而沒有努力深化信徒的信仰?教會是否用簡單的「速食」方法吸引人,卻喪失面對複雜社會的勇氣?除了要求單純的虔誠和信心,我們如何裝備青少年,讓他們去面對這個「引人入勝」的世界?在這個瞬息萬變的世代,教會如何「做自己」?教會能夠一輩子跟著世界的潮流嗎?會不會「娶這個時代精神為妻,很快就發現自己是鰥夫」?什麼是「忠實的處境化」,什麼又是「隨從今世的風俗」,界線該是什麼?這些重要的問題都沒有立竿見影的「果效」,但似乎不該被輕易忽略。

想想我們周遭的人,主日學一同長大的弟兄姊妹、契友、輔導等,有多少人離開教會?有些是受傷、有些是得不到滿足、有些是覺得外面的世界更廣闊……。令人心痛的是,這些離開了教會的人,不太容易回頭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認清」了教會。對他們二次宣教,困難度相對更高。

神百姓所面對的挑戰,常常不只是外面顯而易見的「巨人歌利亞」,而是內心麻痺頑梗、想要自己當上帝的「巨大自我」。這「巨人症」同時存在於「教會內」和「教會外」。是否可能,教會所需要面對的不只是「等待被我們轉化的世界」,而是「已經被世界轉化的自己」? 是否可能,教會的挑戰不是外面有太多的「未得之民」,而是裡面充斥太多的「以上帝之名」?當教會無法面對上帝才是主角的現實時,無論多少人舉手決志、多少人看了轉播、植了多少堂,我們根本還沒走上戰場,而歌利亞還在納涼吹口哨,快活地嘲笑我們。

聽命勝於獻祭

大衛或許道德上有瑕疵,卻有某方面非常討神喜悅,以致成為「合神心意的人」。少年大衛被撒母耳膏立,照理很清楚自己有一天會成為以色列的王。何況他之後立了許多偉大的戰功,也應該知道「登基」之日不遠了。此時,掃羅王因嫉妒而想要謀殺大衛、甚至率軍隊圍捕他。奇怪的是,大衛在流亡的危險中,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饒過掃羅的性命,甚至不准他的下屬傷害他。若是我,就會默許下屬殺了他,自己假裝不知道,畢竟這人已失心瘋,並且忘恩負義害我流離失 所。大衛已經被神確立為王,為何在生命危難中不助上帝「一臂之力」呢?上帝豈不會用我的手來完成祂的計畫?

大衛說:「因他(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所以不殺他。大衛可能在道德上有嚴重瑕疵,但在尊重耶和華主權之事上卻有「潔癖」。弔詭的是,掃羅表面上沒犯什麼道德大罪,最終卻讓上帝如此倒盡胃口。他最致命的問題是:沒有聽上帝之命,去將亞瑪力人的牛羊滅絕淨盡,反而保留了牛羊,且「宣稱」要將最好的獻給耶和華(撒上十五章)。「上帝,冤枉啊!這牛羊不是祢造為美的嗎?牠們是無辜的,也沒有添加瘦肉精,何況是要獻給祢的呢!」掃羅說。

撒母耳回答:「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大衛知道上帝要立自己為王,但是堅決聽命,不用自己的方法;掃羅抱持「獻最好的牛羊給神」的虔誠目標,卻是不擇手段。

對上帝來說,不只「目標」重要,「過程」(方法和內容)也重要。其實,「世界」和「上帝」的目標常常很像,像「童話」般應許「超越所求所想」的「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是本質卻不盡相同:

世界的童話有如「醜小鴨變天鵝」般有著浪漫、揪心的喜出望外,上帝的童話卻是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被釘上十字架死而復活,是血淋淋刺入心扉的尖銳、交雜著深深的痛苦和喜樂;世界的童話故事是一則娛樂、舒暢的週末感動,上帝的童話是一個無法駕馭、全人投入的生命故事;世界的童話給的是另一世界的寄託,上帝的童話讓我們真實豐富地勝過每一天。

世界的童話是一種惟恐天下不「知」的大聲宣告,上帝的童話是隱身於馬槽騷味中的默默行動;世界的童話是萬馬奔騰、披荊斬棘的勝利,上帝的童話是謙卑騎驢駒、靜靜傳遞的好消息;世界的童話是讓剛強吞沒了軟弱,上帝的童話則用軟弱顛覆了剛強;世界的童話是培育一種「我也可以很成功」的信心,上帝的童話是一種「出死入生」的信心。

世界的童話要我們數算人頭來證明自己,上帝的童話要我們謙卑地數算自己的日子。世界的童話是「easy」和廉價的親切,上帝的童話則是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重價恩典。或許真正的差別是:世界的童話是預備給「拿香跟拜的信眾」,上帝的童話是預備給「背起十架跟隨的門徒」。林書豪崛起的美麗童話,無疑是上帝的童話,卻也「同時」摻雜著世界的童話,嚴肅考驗著教會分辨的智慧。或許,撒母耳會對今天的教會說:「聽命勝於傳福音,順從勝於決志的人數」。 浩瀚的福音需要的不見得是我們諸般的「小聰明」和「靈丹妙藥」,來助上帝一臂之力;它要求的是我們全然捨己的參與,要我們忠實地將整全重價的福音活出來,做「聽命」的「活祭」。


大衛殺死萬萬;豪小子締造連勝奇蹟。眾人熱血歡呼!

基督滿身傷痕、 孤伶伶地被掛在木頭上。看熱鬧的早已遠離,義人的血靜靜沿著肋旁流下。

●本文錄自《校園》雜誌2012年11/12月號

巨人歌利亞卻真正倒下。

耶穌氣若游絲、溫柔但堅定地說:「殺死自己來跟隨我吧!」

這是關鍵的絕殺!













(加拿大維真學院基督教研究碩士)

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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