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123RF 愛上帝、恨罪惡,是讓我們成聖最大的動力,是從心發出來的,但問題就在於我們愛上帝愛不起來,恨罪又恨不下去,成聖就有了問題。 所以,怎麼做呢?我提出以下兩點:一是認知上的,即認識真理;二是行動上的,即認罪悔改和信靠基督。如果你覺得這些老生常談的東西你都聽厭了,而且從來沒有幫到你什麼,那不是因為聖經講的沒用,而是你對這些話題一直在套用自己的觀念來理解。在認知上,我們一直搞不清楚的是認知的內容和對象。而在行動上,我要從嶄新的角度來談談兩個信徒耳熟能詳的方法:被聖靈充滿和操練敬虔。 一、認知上,要認識真理 首先,對於認識真理,你的觀念是什麼?就是多讀經對不對?但是為什麼有人讀了那麼多聖經,還是不明白真理?有人曾跟我爭論,因為我要她讀經慢慢地讀,先搞清楚意思,可以的話,要做一些查考。但她堅持要儘量讀快一點,說她一年可以讀全本聖經50遍。我說:「妳這樣讀有意義嗎?」她說:「這是潛移默化的,讀多了自然就會懂的。」讀經不是你多「讀」幾遍就必然會「明白」聖經。關鍵是你有沒有正確解讀聖經的框架、對真理的認識有沒有建立在正確的神學之上。 這樣流水式讀經的人,雖然讀得很快,但只不過是像電腦一樣,儲存了一大堆未經智力頭腦處理的原始資料或資料而已,遇到具體情況,只能簡單直觀地從字句層面的關聯,或者經句的表面意思,毫無章法地這個時候用這節經文、那個時候用那節經文,個人都隨「聖靈對個人的感動」而任意妄為。 換言之,他們沒有整全的神學和合乎聖經的的解經原則,對聖經的教導只是支離破碎認識。因此,他們讀經的時候也常常會挑著讀,看到這節很有幫助就畫下來,看到那句很有感動就背下來。但是,他們看來看去,都在看上帝對這個呼求有什麼應許、對那個失落有什麼安慰,或者上帝說這個要去行、那個不能做……從來看不到上帝自己,看不到基督的救贖之工,看不到祂的屬性、祂行事的方式、祂的榮美、威嚴、聖潔。而這樣讀聖經,不是越讀越降伏在上帝面前,而是越讀越失去認識的能力。 讀經究竟要認識什麼?一是要認識上帝和祂的作為,二是要認識我們身為罪人的本相、認識罪的真面目。雖然我們都承認自己是罪人,但多多少少仍認為自己沒有壞得那麼徹底,總還是能做出一些好事。即使做不好,至少比那個誰好一點吧?總不至於像那個誰那麼壞吧?我們溫和看待自己,苛刻要求別人,都是出於對罪認識不夠清楚。所以一開始我們要認識上帝的榮耀、認識自己的罪,接著要認識恩典,也就是認識基督為我們成就了什麼。現在華人教會最常見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所信的是一個沒有基督的基督教,信徒不認識基督是誰,祂為我們做了什麼。 曾經有人對我說:「我們為什麼一天到晚都要唱這些基督拯救的詩歌?還有很多詩歌呀,譬如〈主祢是我力量〉之類的嘛,為什麼不多唱那些呢?基督為我們死這個話題,我們早已知道了,就不用再多說了。」這正表示他根本不認識基督。一個真正明白基督替他受死的人,一生對基督的救贖之工會有唱不完的詩歌。這種人認知的基督通常是這樣的:基督為什麼要為我死?因為要彰顯上帝的愛。那你再問,為什麼上帝要用這種死的方式來表達祂對我們的愛呢? 很多人答不出來基督為什麼要為他死,或許只在詩歌裡隱隱約約地聽到這個概念。他們認為,既然上帝是愛,那麼祂想赦免就赦免了,為什麼還要讓基督來死一回,才能夠赦免人呢?他們當中有人告訴我:「或許祂『死給你看』這樣比較有震撼力吧,不然我們人領會不到祂的愛有多大!」如此一來,基督的死就好像是在作一場秀,讓你從視覺上得到更深刻的印象。 如果妳的男朋友告訴妳他非常愛你,為了表示他有多愛妳,他在妳面前一頭撞到迎面而來的汽車上去,妳會很感動嗎?還是會覺得他精神有毛病呢?但是,如果那輛汽車原來是沖著妳來的,而他用他自己的身體為妳擋住了那輛汽車,那就不一樣了,對不對?除非我們能夠認識到我們的罪帶來什麼樣的後果、要我們承受什麼樣的代價,否則我們就無法明白基督代贖性的死。所以,人不認識恩典,往往是因為不認識自己是罪人,因此就不認識基督,而不認識恩典又怎麼改變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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