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思想的蘆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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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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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一個五歲的哥哥在與三歲的弟弟爭鬧時,刻意推倒站在椅子上的弟弟,結果弟弟從椅子上跌落,一生癱瘓。這位哥哥應不應為這不幸的惡事負責?五歲的他是一個成熟的道德主體(moral subject)嗎?他有決定做或不做這事的清醒自由嗎?

我相信,若這位哥哥長大成人後是一個有美德的人,他一定會懊悔自己在五歲時害了弟弟一輩子癱瘓,且為此愧疚一生。我也相信,他會盡力彌補這個五歲時所犯的過錯,因為他認為他應該為造成弟弟一生癱瘓負責,雖然那時他只是一個懵懂無知的五歲小孩,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後果。

五歲的孩子並沒有健全的心智,更還沒有自主的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但事情是他做出來的,客觀的傷害是他造成的,因此,作為一個人,他應當為自己的過錯負責。

但我認為這位哥哥根本負不了這個過錯的責任,即便他一輩子盡力彌補。一個人要怎麼為他造成另一個人一生癱瘓負責?不可能,因為他完全沒有能力還給弟弟一個健康的身體,以及因健康身體所帶來的正常生活甚至成就與幸福。

其實,我認為,人根本沒有能力為自己所造成的惡負責;大惡如此,小惡亦然。輕視人、嘲笑人、羞辱人、毀謗人、欺騙人、霸凌人、損害人、陷害人、殺死人、破壞自然環境與瀆神等等,人都無法為這些惡負責,即便被害者不知道、不記得、不要求、不在乎、不計較。

但人不應為所行的惡負責嗎?應該。不幸的是,應該負責,但負不了責;更為不幸的是,我們竟不知道或不承認我們有什麼惡行,也不知道或不承認我們當為自己的惡行負責。這就是人的真實道德境況:可惡但又無知、無能、可悲。

為此,我相信,人應尋求最高而徹底的饒恕,且彼此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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