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小小 2007.04.22
看羅曼史小說或浪漫感人的愛情電影,常會為相愛的男女在身體親密接觸而感動不已。但當自己結婚,第一天就發現我跟我老公之間的親密接觸,怎麼跟小說或電影描述的不一樣?一點也不浪漫,一點也不愉快,反倒是有種壯烈成仁的感覺。
什麼人生四大樂事之一「洞房花燭夜」,把自己的貞操交給那在上帝與眾人面前宣示愛我、照顧我一輩子的人,非常不容易,痛得要命,老公也是手忙腳亂、滿頭大汗、於心不忍盡量要幫忙減少痛苦。我腦中只想著輔導在婚前送我們的那本基督教夫妻寶典《閨房之樂》大光出版,為何我們全書讀畢,畫滿紅線重點,但真實情況跟書上的差距這麼大?
終於成功的時候,我不禁流下眼淚。那倒算不上是痛苦的眼淚,而是像跑馬拉松奪得冠冕歡欣的淚水,為自己成功地奉獻委身,感到真是太佩服自己了。
結婚頭幾年,性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麼快樂,特別是那時兩人非常忙碌,讀書時間不夠,睡眠時間不足,老公沒時間照著《閨房之樂》忠告,在辦事前花上二、三十分鐘時間對我說什麼甜言蜜語,營造什麼氣氛,我則希望辦事時間越短越好,好早點睡覺。
糟糕的是,我看過一部電影《當哈利遇上莎莉》,裡頭最經典的一幕就是哈利與莎莉在餐廳用餐那段。哈利突然吹噓自己床上功夫多厲害,莎莉搖搖頭說:「小子,讓我給你上一課,告訴你實況,我們女人每一個都有假裝性高潮的本事。」當場在用餐的席上,莎莉就開始表演,從平靜無波到性高潮發出的嗯阿興奮聲,鄰桌的客人紛紛投以異樣的眼光,哈利則是驚嚇得下巴都快掉下來。
夫妻辦事時,為了不想讓老公掃興,我就學莎莉一樣假裝。還記得那時看到電視賣藥廣告,什麼「強、猛、持久」,我心裡想著:「拜託喔,不要讓我們女人這麼累好不好?來個弱、軟、速高潮的藥吧。」
別以為只有我有這種觀念,身旁很多同事、朋友、親戚、基督徒姊妹,不少人跟我一樣。還有一位護士對我說,根據調查三分之一的女人,這輩子從來沒有性高潮的經驗。這個數據準不準,我是沒有去查證,但是我相信我母親或阿嬤那個年代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這樣。因為那個年代,也沒有《閨房之樂》這等現代觀念,傳統的性是被視為讓男人洩慾、讓女人生產的工具。三、四十年前,大概沒幾個丈夫會花時間用心討好老婆,以讓老婆享受性高潮為做愛的目標。更別提當時認為,性是一種不潔的罪惡。對於修道的人,不管是哪一種宗教,禁慾者往往比起凡夫俗子的層次高。
但,到了現代,佛道可能仍保有這種觀念,但人本或是基督信仰,這種觀念已經被推翻。如今多認為性是人類基本的需求,就像吃飯睡覺一樣,不需要以有色眼光視之。基督信仰則從聖經創世記,看見「性」是上帝所造的,也是甚好,「性」是上帝為夫妻所設的豐盛宴席。至此,終於還「性」一個清白,性不再是罪惡、羞恥,亦非骯髒。
甚至,從聖經以弗所書來看,夫妻間的關係竟用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來比擬。於是夫妻間的「性」成了一種神聖的密契,夫妻兩人懷著感恩的心,享受上帝所賜身心靈合一的神秘禮物,亦是一種榮耀上帝的敬拜。
後來,我是因著聖經以弗所書這段,看見自己的錯誤,知道我不能再學莎莉一樣假裝性高潮,對丈夫有所欺瞞。就像教會怎能欺騙耶穌呢?我開始學習坦誠地告訴老公自己的感覺,自己什麼時候情況比較好,什麼時候不想要。他非常尊重我,並逐漸學習把某段時間保留出來親密用,兩人不再急急忙忙,而能彼此認真地對待。
《Christianity Today》雜誌2007春季版有篇文章"Spirituality and Sex?"提及,很多夫妻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性方面的問題是出自生理缺失(胸部太小、陽具太短……),但問題其實沒那麼單純,心靈更是對「性」有著重大的影響。這點我非常認同。回顧結婚十多年,我們夫妻之間若有嫌隙,即使是心頭一點小疙瘩,「性」保證一點也不美好。俗諺「床頭吵,床尾和」那絕對是騙人的。哪一個正常人會跟吵架、衝突的人,還能發生愉悅的親密關係?反過來,當我們夫妻在工作上、服事上、生活大小瑣事裡,越來越有默契,我們的性關係就越漸融洽甜美。
上帝的創造,奇妙可畏。現代主流觀念認為人類的性跟動物一樣,所以只能在性技巧、性道具、性姿勢上打轉,了無新意,不過讓商人賺的荷包滿滿。但,真實的情況卻非如此。聖經告訴我們,人類是照著上帝的形象所造,我們人類的性,不像動物那樣單純,只有生理上的滿足。夫妻間的性,是如同生命,可以漸次成長。隨著夫妻兩人身、心、靈逐日密契,得以享受更美好、深邃的性愉悅。
回顧著十多年的婚姻生活,驚訝彼此的親密關係,竟然也可以在上帝的帶領,因著個體信仰生命成長、兩人默契增加,而有所進步。夫妻關係在主裡面,不僅各方面都可進步,連「性」都有著令人想像不到的進步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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