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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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愛罪人,不喜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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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姐妹平安:聖誕節快到了!先敬祝大家聖誕快樂!
時序已漸入冬季,令人雀躍的莫過於聖誕節快到了!

是的,聖誕節是我一年當中最期待過的節日,從小到大在這一天來臨之前,教會無不是充滿了歡樂與備預過節喜樂的氛圍。是的,聖誕節是為了慶祝耶穌基督的誕生而設立的節日,在這時刻,每一位基督徒透過感恩節、待降節期,領聖餅、葡萄酒的聖餐禮,來思想耶穌基督誕生的真諦,就是祂道成了肉身,流出寶血來救贖這世上所有的罪人能領受到「恩典的真諦」。

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中提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當中的「世人」包括男的、女的,也包括不同性別認同的人,而「世人」在神的眼中,都是有罪的罪人,原本是不配得祂的救贖與擁有永生的盼望,但是祂卻願意用犧牲耶穌,讓祂兒子流寶血的過程,讓罪人都能獲得那上好的福分。上帝唯一的要求,只是要你願意憑信心來「相信」這救恩,也就是「因信稱義」,就能白白得著這樣的恩典與祝福,而這就是「神是愛」的真諦。

只是,問題是,妳/你真的願意「心裡相信」也願意「口裡承認」這救恩嗎?

最近,基督教會界被攻擊的很厲害,因為同性婚姻(或稱為婚姻平權)的議題。當基督徒說,我們愛也關懷同性戀者時,馬上被不信上帝的人訕笑,認為這是假慈悲、偽善的說詞……..。甚至還有人(包括支持同婚的基督徒)還回過頭來質疑,你們這些反對同婚的基督徒,怎麼能心安的慶祝聖誕節呢?

其實,很多教會裡都有同性戀者在穩定聚會,他/她們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所謂「同性結婚」(或稱為婚姻平權)的主張,不過,說他/她們不被影響是騙人的,有些人對聖經真理不是很了解,屬靈生命還不是很穩固的,在同運人士刻意的煽動、或者是在主流媒體刻意的「宣揚同婚、貶抑反同婚」氛圍下,自然就因此誤解教會的態度而動搖了信仰,殊不知這是違背聖經真理的教導啊!

真的!教會界發出的這波抗議並不是在反對同性結婚而已,更重要的是在捍衛婚姻原有的價值,更非被同運人士刻意的侮蔑說成是「歧視」、「異性戀霸凌」,因為多數教會仍舊在包容、關懷許許多多的同性戀基督徒,也未曾因此排斥過他/她們。

在多數基督徒所領受的真理教導中,無論是異性戀之間的淫亂,包括外遇、一夜情、包養、亂倫、婚前性行為、換妻等等,都是不允許,也是教會牧長再三告誡不可以觸犯的罪。

以同樣的標準來丈量,對同性戀者之間的淫亂,舉凡同性性行為、亂倫,交換性伴侶、濫交、多P等等,教會也一樣不能接受。

因為在聖經上的教導,上帝喜愛罪人,但厭惡「罪」。舉凡是「罪」,基督徒都會被再三告誡,不可一犯再犯,所以基督徒才敢大聲說出:「我們關懷且愛護有同性性傾向或正在尋求改變的同性戀者,可是對沈迷在同性性行為當中的人,正如異性戀者沈迷在外遇、一夜情、換妻等罪中,也一樣要告誡不可以再犯罪。對於少數願意守貞的同性伴侶,多數教會的人,並不是食古不化,一再反對,反而是期望能有更好的保障,我們期待能用更完善的立法態度來制訂「同性伴侶法」,以切合時事潮流的趨勢,更重要的是,確保同性伴侶的相對權利與義務。」

很可惜,這樣的善意,卻被同運團體視為「歧視」,以似是而非、沒有更多保障等謬論來否定「專法」的本意,就是更加保障少數人權益的立法初衷。

多數教會反對的,真的不是同性伴侶法,而是硬要把原有婚姻制度「削足適履」的包山包海,將同性伴侶相關權益完全地納入,在缺乏完備的討論與配套措施就要通過,卻沒有想到其後續衍生的問題與複雜的倫理關係,恐怕會因此遭受無謂的破壞。

其實,這議題也爭執那麼久了,也講的那麼多了,總之不願意相信多數教會是善意的(包括少數挺同婚的基督徒),還是會繼續攻擊侮蔑訕笑多數反對修法的基督徒。只是,真理只有一種,上帝也真的只有一位,上帝不是任何人可以透過詮釋來附加任何意識形態的,就像聖經經文要表達的意思,也絕非用乖謬荒唐惡意扭曲的詮釋可以改變的。

最後,容許我不厭其煩地再說一次:「上帝喜愛罪人,不愛「罪」,尤其是仍在享受「罪中之樂」的基督徒、非基督徒、異性戀,還是同性戀者。」


圖片提供/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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