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xanne 2010.05.30
我似乎從來沒真正喜歡自己過。國小時拿了校內外國語文競賽總共六十幾張獎狀,但我從未因此喜歡自己過。國高中時發現自己的英文總是遙遙領先,好不容易對自己的語言能力建立了一點自信,到了大學,躋身於濟濟人才之中,又被比了下去。
從前的從前我還寫得出好文章,而現在頂多只能寫書介,這書介還至少會有一半以上是照抄書上的句子,也就是我沒有自己的想法。平常的腦袋都是處於螢幕保護程式狀態。要我想自己的缺點要比想自己的優點還來得快些。
如果沒有認識耶穌,我不敢想像我現在的光景會是什麼樣。祂以無條件的愛愛我,照我的本相愛我(He loves me the way I am)。如果你問我祂到底有多愛我,那麼請你想想你愛你心愛的人有多深,再乘以無限倍,那就是祂對我的愛了。
因為愛,祂甘心放下自己的尊貴身分,降世為人,受盡任何人都會受的痛苦、絕望、孤單……,最後為了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那會是何等椎心刺骨的痛!寫到這裡,我發現我的焦點已經不在我原先要寫的「討厭自己」了,因為我已經被祂的愛淹沒。
明知要用正面想法來對抗心裡的負面想法,《腦內革命》也剛剛看過了,但老實說,其實我還是消極想法多餘積極想法的。這個傾向也許會跟我一輩子。但耶穌是我對抗它的最大武器,耶穌愛我,無庸置疑。
我相信我正在慢慢改變,要將老我也釘死在十字架上,脫下舊人,穿上新人,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直到我面見祂的那一天。
看不對眼的,不見得不好
守候那永恆的溫暖
上帝愛他比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