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崇怀 2001.04.08
美的魅力难以言喻,更难以理解。其实美的内涵和意义虽为人所独有但对这个特权,人从未能真正的表达和享受。当然美不单在于形和态,也不在于声和色,那么美到底是什么?美存于何处?
哲学上的审美观念自十八世纪独成一系后,再也不限于善和良的伦理范畴中。「美」不只是一种被动或客观性的行为和观赏,更是一种主动性,也是一种主观性的创作。是人在神创造中对神创造的一种正面的回应和分担(participation),是对神作为的肯定;更可以说是神对人的肯定。
从神学立场来说,美的出发点当然是神,是神普通启示和普通恩典的运作,也是神心意的显明。就是堕落后的人,在极恶的状态中,仍可有本体性美的呼召。这就是神学中所说的「美的经验」(Aesthetic experience )。这不只是事和物的经验乃是人对神创造的本体经验,是人的本体性权利的基本理性感受,藉着艺、技和术表露出来。
原则上来说,美的本体是一种无形的理念,而这理念却在有形的艺、技、术的形态和架构中表露出来。因此在人的理性和感性的配搭(coupling)中,再也不能将美的无形本体从这些有形的架构中分开。如此一来,美也无形的成了主观性和纯形体性的东西了。而美与丑的分界也不再是那么明显。难怪有些人会说:这真是丑的太美,或美的真丑。这种形容似乎是语无伦次,却是合理的表达和写真。因此,「美」也就成了人的玩赏物、人的私有产业,但也成了人的牢笼。为了「美」,人费尽心智、财物、甚至生命的去追求和占有。也难怪有「英雄难过美人关」、「江山如此多娇,叫多少英雄折腰」的描述了。
稍微观察人间的一些世态,我们不难看到人生活的悲惨面。富足的人虽有足够资产,但生活未必优美;贫苦的人却可过着某种程度甘美的生活。这是神普通恩典在人生活中的一种肯定,是神使人「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分。」(传9:9),是贫富不分都可享受的基本权利和资产。难怪在丰富和贫困的世态中,人可享受无限的美感、艺术和满足。失去这种享受就是神学所说的「美的贫乏」(aesthetic impoverishment );当人受制于自我的创作和所谓的高级艺术(high art)时,美就从神的呼召变成了诱人的魅力,它辖制人对「美」的追求而忽略了美的发挥和在发挥中的享受。
这么说来,人在日光之下当行何事为美呢(传2:3)?从圣经的真理中,我们大约可看到三个要点:
- 美是由神而来
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传3:11),神的创造和眷护是一切美的根本。各种艺术、技巧、设计以神的创造和眷护为蓝本和基础者都是至美,因为至美出于至善。对基督徒来说,神更在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实上为人的罪而取了丑陋的「人的形象」和「奴仆的样式」,完成了至美的救恩,也用那被视为「愚拙」的十字架救赎,完成了神的救赎,一切在基督里都成为新的了(林前1:18;林后5:17)。难怪雅各会说: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6-17)。
- 美是因归回于神而成
当人得着神的赐与时,神将他的创造交付于人,要人「看守管理」。在创造的程序中,神将万物服于人的脚前,但在罪恶的影响下,很明显的,人却服役于万物。这是罪的代价和结果。在这种的状态中当然没有什么「美」可说的了。人从本应管理万有的地位堕落而成了万物的奴役,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我们看到的事实是:人昼夜劳碌,为自己积儹一切,结果还不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如飞而去(诗90:10),对于创造的美和生命的美,也只是存着望洋兴叹的心态了。对基督徒来说,物质的美乃在于回归于神。当马利亚将极贵重的真拿哒香膏抹在耶稣的脚上时,主甚欢悦的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太26:12)。美的理念在马利亚的爱心奉献上得着了肯定。美就是将神的创造、神的赋予归还于神,这么做就使我们肯定美的使命(aesthetic mandate)。将本就属于神的回归于神,在这样的回归过程中,成全了救赎的本意,与神的和好,将神的良善和完美彰显无遗。
- 美是对神的享受
奥古斯丁将人对神的赋予以两种的态度甄别---应用和享受(uti & frui)。物应尽其用,但神赐万物于人,给人用,乃是使人因有了万物的使用而享受神。为此当人由对神的享受,由于拥有万物而受制于物和奴役于物时,这样神的祝福变成了致命性的咒诅。财物越多,愁烦越多。所罗门曾说:「论到吃用享福,谁能胜过我呢?」(传2:25)但到头来,还不是虚空,还不是捕风,美竟如幻影一般的消失。其实,真正的优美是对永恒至美的一种不能言喻的静思和享受;是与创造主、救赎主的那种「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属我」(歌6:3)的奥秘性的结联;是众水不能息灭的;是在神面前瞻仰神的荣美,在得与失的过程中因与神的结联而享受永恒的情谊。(歌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