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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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相愛十年,只有每一天重新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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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有這麼一個笑話。一位丈夫在夜半時刻,對妻子感慨說:「這輩子(beizi)真短啊。」妻子聽後,心中稍有感動,覺得平日裡寡言且不知道冷熱的丈夫,今天有如此感悟,接下來是不是再來點深情表白,她正想著,只聽丈夫接著說:「你下床,再拿一床被子吧。」妻子氣得無言。

夫妻間交織著的相愛與誤解,纏綿與殘酷,每一個家庭都能說上幾天幾夜。

迎來10週年

我和妻子,一起度過了7年之癢(現在很多專家稱7年之癢已變為3年之癢),歷經了8年抗戰,今年奔向結婚的第10個年頭,所謂的錫婚。

結婚紀念日之前,我對兒子、女兒說:「我和你媽結婚10年了,你們要向我們表達愛意和祝賀。」我給他們重溫我和妻子年輕時還毫無褶皺臉龐的照片,深情地向他們講述我們如何相識於17歲的那個青澀年華,然後很多年後戲劇般相愛,最後衝破重重阻力結婚、生下了他們。

兒子和女兒聽完,沉默片刻。9歲的兒子不好意思地對我說,他也很快就會到17歲了;而3歲的女兒很生氣地問我,為什麼我們的結婚照上,沒有帶著她?

這次輪到我無言了。

遇見陌生人

張愛玲的《半生緣》中有這樣一句話:「也許愛不是熱情,也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這句話頗有意思。只是在歲月中,沉澱的究竟是什麼呢?很多時候,我們常說,把問題留給時間來解決。不過,時間未必能帶來問題解決的方法和答案。就如婚姻,有時時間越長,積怨卻越深。

結婚之後,對方的缺點每天都在眼裡,熱戀的感覺卻漸漸煙消雲散。我們開始覺得關於對方,當初其實一點也不了解。正如侯活士的至理名言:「我們從來不認識我們的配偶;我們只是自以為認識。即便我們當初找對了人,過不了多久,對方會變……婚姻的最大問題是學習如何關愛自己所嫁(娶)的那個陌生人。」

你永遠都是和錯誤的對象結婚

與其說,婚姻讓我面對陌生的配偶,不如說婚姻讓我面對的是陌生的自己。這個陌生的自己——他是多麼愛自己、體貼自己,多麼貪戀罪中之樂,也多麼容易假冒為善。

因著神的憐憫,我在教會有時會做一些婚姻輔導,以及幫忙處理家庭矛盾。雖不是每次都勝任,但還是常能給被輔導者帶來一些好的轉變。但有一次,妻子對我說:「你看別人的問題都挺準確,給別人的建議也都很好,你鼓勵丈夫們捨己、愛自己的妻子,那你自己呢?」

我聽了後,第一反應除了受傷,還有情緒的強烈反應。那幾天,這些話就反復在心中扎我。我知道上帝藉著妻子的話來責備我的驕傲和假冒為善。「是啊,這個陌生的自己教導別人的,自己卻不願意行,這個陌生的自己,其實才是真實的我。」

晚上,我和妻子長談,我向她和孩子們悔改。講得自己老淚縱橫,兒子在一旁有點被嚇到了。第二天,他醒後就跑來告訴我:「爸爸,我昨天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見你哭的很傷心,誰也攔不住。」我點點頭,咽了口唾沫說:「嗯,但願是個夢。」

是婚姻中的另一方,讓我真實地認識、並面對這個陌生的自己。

當然,除此,很重要的一點是我該如何愛對方這個陌生人?提姆·凱勒在《婚姻的意義》中的提醒,非常中肯且有智慧,他說:一旦我們發現很難去愛家裡那個陌生的人,以下幾種因素就會來改造我們,即真理的力量、面對可怕的真相、愛的力量、從心更新、恩典的力量、和好。

在盟約中重新相愛

據說,結婚後,很多妻子總喜歡問丈夫:你還愛我嗎?我們家有點相反,我是一個很感性的人,妻子反倒比我理性得多。每次我失眠的時候,就喜歡搖醒妻子,問她:你還愛我嗎?她總帶著強烈的睡意,惡狠狠地對我說:愛!

婚前,我們曾約定,吵架的時候,要互背誦《愛的真諦》(參林前13:4-8)。一開始,每逢激烈溝通時,我們還會想著剛新婚,所以勉強背誦。再後來,彼此都不願妥協時,就進入氣哼哼的冷戰,哪會想到背誦經文和積極尋求諒解!

有次吵架後,到了吃飯的時間。兩個人面面相覷,因為要一起謝飯禱告。我氣呼呼地開始禱告,「主啊,我感謝你。」再也禱告不下去,我此時哪有什麼感謝的心?我就像犯罪後的亞當,對神、對人都發出不滿,我覺得是不是上帝讓我娶錯了,我感覺愛不下去了。那頓飯,吃得非常艱難。

我發現自己常常把婚姻的盟約關係,變成了一種消費關係。因為在消費關係中,個人的利益得失更重要。我也常常靠著感覺去維持婚姻,總以為自己感受到了愛,才能給予愛。所以凱勒牧師說:「任何人際關係總有疲倦的時候——愛的感覺似乎枯竭了。而且,正是在這種時候,你更要記得婚姻的本質是盟約,是獻身,是將來的愛的承諾。所以,怎麼辦?你要採取愛的行為,即使沒有愛的感覺。」

D.A.卡森講過一個他聽過的有趣故事。記者採訪了一對結婚60多年的老基督徒夫婦。記者問:「在你們這麼長的婚姻生活中,你就沒有過離婚的念頭?」這位老先生十分激動地回答:「什麼?離婚?!沒有!從來沒有!謀殺的念頭時常有,離婚的念頭從沒有!」卡森說,你也許會覺得老先生的話挺可笑,但他觸及到了婚姻問題的核心:沒有神,我們根本愛不下去。

約翰·派博牧師在一次訪談中分享道,「維持婚姻長久的秘訣是什麼?」我最近在讀朋霍費爾,他曾對結婚的人說:「不是愛情維持了婚姻之約,而是婚姻之約維持了愛情。」我在42年的婚姻生活中,有一種很深的感觸:浪漫的愛情雖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在婚姻中,不斷地重新相愛才是更重要的功課。只有把婚姻之約置於愛情和浪漫之上,才能從感情的折磨和痛苦中走出來,並重新相愛。

因為上帝已經為你們立下了婚姻之約,是上帝把你們聯結在一起。這個約是實實在在、不會改變的。而人的感情是時有時無、變動不定的。你上一秒快樂,下一秒又會怨恨,沒有定準。但重生的基督徒會知道:上帝所立的婚姻之約是一個穩固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你能克服所有感情的波折,不斷地與伴侶重新相愛。

這10年來,上帝一直在提醒著軟弱的我們,婚姻是一輩子的承諾,盟約中的相愛是不管自己裡面的感受如何起伏不定,外在的環境多麼變化無常,上帝卻不改變。

在傷害裡重新相愛

有人說,結婚有三部曲。第一年,男的在說,女的在聽;第二年,女的在說,男的在聽;第三年,男女一起說,鄰居在聽。

在成年人的世界裡,除了發胖比較容易,大概沒有容易的事情。很多時候,生活的壓力、孩子的養育問題、家庭關係的摩擦……這一切總是讓人身心俱疲,使婚姻關係愈加緊張。

此外,當愛的源頭和人生意義的源頭寄託於配偶身上時,對方一旦讓我們失望,我們所經歷的就不只是失望,而是情感的災難。於是夫妻常處在彼此的傷害中,我們常覺得付出的愛,在對方身上就像石沉大海,連個漣漪都沒有。

當對方出現問題時,我们不能及時地包容,而是自義地說:我早就跟你說過了。當看到對方爛泥扶不上墻、破罐子破摔,於是我們的苦毒發酵,甚至會縱容自己在罪中,以極端的方式來報復對方……

婚姻在經歷這些傷害時,的確很艱難。但是,在這些艱難中,也是破碎自己、重新相愛和經歷恩典的時刻——於我而言,這並不是一句無病呻吟的總結,而是真實的經歷。

梅麥克在《比翼雙飛》中說:依人的自然本性,是傾向於和人越來越疏離,而非更趨於合一。唯有無條件的愛能逆轉此傾向,使婚姻常保新鮮,活潑成長。這樣的愛能促進成長,因為它總是主動踏出第一步——先了解對方,先軟下心腸,先不計前嫌,先承受指責。

婚禮上,新人在上帝和眾人面前互立誓約:「一生愛你,對你忠誠;無論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都愛你,珍惜你,至死永不分離。」這誓言令人動容。但是,雷·奧特倫在《婚姻與福音的奧秘》中,卻讓我們不僅僅只陷於暫時的感動中,而是以更深刻的視角去思考這誓約。

他說:「每一次新娘與新郎站在臺前說出誓詞時,無論他們是否察覺,他們都重新再現聖經中的愛情故事。神子從永恒中降下,進入時空,在肉身顯現,以最深切最忠誠的愛追求並贏得祂的新娘,好讓自己能永遠與她同在……而基督徒夫妻有幸在彼此互動中見證《以弗所書》5章中描繪出婚姻的樣式,在這世上彰顯福音的奧秘……基督和教會是本體中的本體,基督徒的婚姻反而才是喻體。」

這也意味著,當我們在婚姻中覺得受傷時,要去思想基督如何一次次忍耐殘破、軟弱的教會,基督如何為並不可愛的教會捨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跳出個人情感的局限,走出那些傷害,並常以自己虧欠對方,以饒恕和愛待對方。正如保羅的勸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在苦難中重新相愛

一些弟兄姊妹問我和妻子,你們怎麼度過7年之癢?我們夫妻倆都會一本正經地回答:哪有7年之癢,我們是7年之痛!

在我們結婚的第七個年頭,妻子因為兇兆性胎盤前置,必須在預產期提前兩個月住進醫院,躺在病床上一動不動,待產二寶。妹妹最後提前一個月早產。在一個多月感覺無邊無際的住院日子裡,困頓和艱難壓得我們手忙腳亂、淚水漣漣。

不過奇妙的是,在那一段艱難中,我們都更走進對方,透過對方,感受到了神的愛,也更願意一起來依靠上帝。

這並非是我們的能力,而是在困頓中神不離棄的愛,祂的愛和安慰就像晨光一樣,一點點滲透進我們的苦難中。後來,我們給早產的女兒取名一個“曦”字,來記念神的恩典如晨光照進那段無盡的黑夜中。

結婚10年不長,也不短。婚姻路上的殘酷,以及婚姻裡的榮耀未來,都活生生地擺在眼前。寫在結婚10週年,我想說,我們從來沒有相愛10年,只有每一天靠著神的恩典,我們悔改並重新相愛。而且,這事就是一個奇蹟,發生了,又發生。


參考書目:
《婚姻的意義》,提姆凱勒著,上海三聯書店。
《比翼雙飛》,梅麥克著,團結出版社。
《婚姻與福音的奧秘》雷·奧特倫著。

本專欄與《舉目雜誌》、《海外校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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