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作者:楊腓力 /譯者:沈眉綺 2014.08.03
我未曾為人父,但對作父母的人可確實敬佩之至。有位朋友為了帶孩子到科羅拉多來玩,儲蓄多年,為這一生難得的假期投入了數千美元。結果一切心血顯然沒得到什麼好報。十歲的小傢伙整天只要玩電玩,大一點的在後座悶悶不樂,塞上耳機聽CD,埋首於運動或時裝雜誌,對車外壯麗的景色根本拒絕望上一眼。再年幼些的孩子為座位搶來搶去,轉一個彎就吵暈車,又抱怨坐車時間太久。野餐時不是嫌天太冷,就是嫌太熱。「為什麼一定要爬這個笨山?」「我以為會看到野生動物,哪裡有?何不乾脆待在家裡看場電影?」
說來真絕,這些技倆難不倒父母。他們對於每天掏腰包、催促穿好衣服、吃剩下的飯菜、收拾殘局,最終以冷漠或賭氣為報的事早就習以為常。作為父母,他們很是明白這套父母經。
基督徒生命中的自我犧牲和服事他人,與為人父母有不少共通的地方。創辦收留重度智障人士「方舟團體」的范尼雲說,每一個人從心底都會渴望去服事比自己軟弱的人。對很多人而言,作父母會滿足這項願望;而另外像范尼雲之輩,和耶穌自己一樣,定意去服事貧窮、孤單、被棄、生病和殘障的人,是他們對心底渴望作出的回應。
新約裡有多處經文指向「父母心」。其作者總是循循善誘,推引讀者超越自我實現的境界。譬如有經文勸導基督徒避免興訟,等於是放棄自己合法的權益,好以身作則,或許能吸引他人進入信仰。還有保羅,雖然對一些有爭議性的舉止自己沒有任何不安,仍然為著軟弱、不成熟的基督徒的緣故,調整做法。他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新約聖經不斷地鼓勵我們向上,善行要有更高層次的動機。小孩子總想能躲就躲,大人知道規範的益處,而父母為別人的緣故,情願犧牲個人的自由。英國十九世紀詩人白朗寧寫說:「這就是愛之道,屈躬以升。」
神盼望我們向著最貼切反映祂自己本質的——父母犧牲的愛來成長。我們將自己捨出的時候,朝神的形象又靠近了一步。實際上,范尼雲堅信這種犧牲的愛是我們靈命塑造中必要的過程,它給的功課恐怕永遠不能用別的方法學到。
我曾經坐下來傾聽許多父母說他們的傷心事:我們一切都盡力了。她要什麼就給什麼,用知道的一切方法來愛她,結果現在如此。她把所有的難題都怪罪於我們,說希望再也不要見到我們。
父母所掙扎面對的,其實也同樣界定了神與我們的關係,權能與自我設限這個慎重的課題。有為人父母的經驗,才能稍嚐神創造了人,又給他自由來違抗祂,結果「惹出」這許多麻煩的滋味。
父母要學習行使權能,以及權能的有限。他們能堅持有外表的行為,卻不能改變內在的態度;能要求服從卻不能要求善意,更別提愛了。那麼,你如何寬恕但不認可惹人厭的行為呢?不像任何其他的事,作父母這件事使我們當頭面對這些神學及倫理上的棘手問題。
然而怪的是,我的朋友們收拾行李坐車或上飛機回家的時候,並不後悔這一趟所忍受的。孩子們隔著溪谷,看見小狐狸從窩裡探頭出來驚喜的一瞥;當兒子踉蹌爬上山巔,振臂高呼時,少年的無精打采消褪片刻;在野外一天之後,十歲的身軀精疲力盡地靠在父親身上;這些回憶都要代替挫折。他們看見成熟自信和獨立上的進步,父母還要什麼其他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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