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道維 2014.07.20
在撒母耳記下六章記載著一段令人難以釋懷的事件:上帝擊殺烏撒。但這個事件中所提醒我們的似乎比其簡短的文字而要多得多。
對於為何上帝要擊殺好意扶住約櫃的烏撒,傳統的解釋重點在於,烏撒身為利未人,本應該知道約櫃的神聖性而不可碰觸(民數記四章15-20節)。所以上帝的擊殺雖然一時看來過於嚴厲,但也是反映出當事人長久以來對上帝的怠慢而罪有應得。因此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服事主必須心存敬畏。
以上的說法雖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但是也可能讓人以為上帝在乎繁文縟節而不敢熱心服事(多做多錯不如少做少錯)。此外,在這經文的脈絡中,整個故事的主角應該是上帝/約櫃與大衛,唯有先看清主角們的戲份時,才能比較了解烏撒事件在其中的意義。
其實撒母耳記很清楚的表明,約櫃並不是由人決定放在哪裡的!當以色列人將約櫃搬到戰場時(撒母耳記上四章1-5節),看似虔誠有信心地宣告上帝的同在,其實早被上帝棄絕:上帝寧願讓戰爭失敗、約櫃被擄,也不要讓以色列人以為可以「挾約櫃而得上帝背書」。這樣的虔誠不但是個迷信,更是屬靈墮落的象徵!
接下來在撒母耳記上5-6章中,約櫃雖然好像是「被擄」到非利士人中,其實卻是在外邦地宣示主權,藉由一連串神蹟而使他們膽戰心驚地將約櫃送回以色列。這樣一來,不但以色列人以後再也不敢隨便把約櫃視為「護身符」,外邦人也因此大大敬畏耶和華。也就是說,從頭到尾,都是上帝決定約櫃要去哪裡。這個「主動性」是我們了解這段經文的關鍵。
從屬世的眼光而言,此事發生在大衛統一以色列全家、登基稱王、定都耶路撒冷之後,正是走向其人生事業巔峰的狀態。但從屬靈的角度而言,這卻是他全新的挑戰。原因在於,大衛雖從小愛慕敬畏上帝,也對上帝有信心,但那都是在「個人信仰」的範圍。
當大衛成為以色列的君王時,更需要恢復那從摩西以來的正統律法制度與祭司體制,才能遠避迦南人的異風流俗,帶領以色列人歸順那被他們陽奉陰違許久的耶和華上帝。這需要大衛自己公開帶頭學習順服,作一個屬靈上積極的被動角色,才能真正地讓上帝作王。
但可惜的是,以上兩個角色在撒母耳記下六章中差點被互換。大衛在迎接約櫃之初可能只是憑著一己之意,未詢問過上帝,當然也因此未請祭司或利未人先研究清楚相關的律法,結果卻是延用許多異教風俗。以至於當時的以色列人或甚至後世的讀者如我們,覺得他主動的虔誠很難得,因而覺得上帝為小事擊殺烏撒似乎太過嚴厲。
因此,上帝故意讓牛被驚嚇而失前蹄,寧願傾覆約櫃也要停止這個角色顛倒又不合上帝心意的過程。此時,本來也應該對律法熟悉卻怠忽職守的烏撒伸出了手欲扶穩約櫃…如果上帝再不立刻處理,難道還要讓大衛在事後感謝烏撒救了約櫃,完成這樣的錯誤計劃?
這恐怕反而害大衛自以為得到上帝同在的保證(如同撒母耳記下四章將約櫃帶到戰場的以色列人)。所以烏撒雖罪有應得,但並不全是因為他個人的問題,而是耶和華為要讓大衛看清一個事實:約櫃的主人是上帝,不是大衛。
藉由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聖經一貫的真理:上帝才是建立神人關係的主動者,我們的責任是積極回應而非代為作主。所以關鍵不在於烏撒伸不伸手扶約櫃,而在於這是否行在上帝的心意中?
在這事件以前,大衛都是按照他個人對上帝的愛與委身來行動,只是在上帝憐憫下未犯甚麼大罪。所以這一次烏撒被擊殺的事件是很深的教訓,讓大衛對上帝的主權有更真實的了解。大衛後來看到上帝似乎已消怒以後,才讓祭司與利未人重新按照摩西律法中的相關條例來運送約櫃。從這個角度而言,烏撒的死是有正面意義的,我們無須因為他被擊殺就大加撻伐,因為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必然會讓他的靈魂會得到公平的審判。
在這事件後,大衛又開始有一些愛上帝的「創舉」:他想要為上帝的約櫃建殿(撒母耳記下七章)。但這次他學乖了,先問了先知拿單。拿單自作主張地同意他,卻被上帝修正。雖然建殿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上帝指正大衛的錯誤觀念:「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說:你們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撒母耳記下七章7、11節)。
再一次,我們看到,大衛在主動性上又誤解了上帝,事實是以色列民需要神關顧牧養,而非上帝需要以色列民為祂建殿。但是上帝這次顯然喜悅大衛,並且應許為他建立家室(原文與「聖殿」為同一個字)。
因此,我們不需要因為烏撒的事件而擔心愛主遭受「意外」。只要認清祂才是主動者而非我們,就可以在不違背聖經原則的範圍內用更有創意的方式來表達,如同大衛在約櫃前的舞蹈(撒母耳記下六章14節)或馬利亞的真哪噠香膏(約翰福音十三章1-8節),相信都會是上帝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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