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道維 2014.10.12
感恩是因為某種對象的存在而表達出的回應,並非是憑空出現的心情或行為。
感恩也必定是由心發出的主動表現,無法被外力強迫。被強迫或期待而表現出「類似」感恩的言語並不是真的感恩,而是帶著妥協與算計的毒藥,將會毒害自己與對方。
感恩的原因可以有四種層次,他們可以同時存在,卻也可以各自獨立:
我們感恩的第一種層次上是因為對方所做的「事」(his doing)使自己受到益處。這表示,若沒有對方的所作的行為,我們承認自己的處境會比現在更不好或是知識會更渺小。所以,為自己得到的物質或心靈上的益處向對方表達感謝應是應當的,必要時也應予以回報。我們從小聽到大的故事與生活中的例子絕大多數是屬於此類層次或範圍。在這個層次上,我們的感恩是一種道德實踐,一種喜悅的交流。
感恩的第二種層次,是因為對方背後向自己所存的「善意」,而不一定是某件事或某個行為的美好結果。要分辨這兩者,可以想像一下當別人懷著惡意(或自私之心)而作一件表面上對我們當時有益的事,我們可能不但無法表達感謝之情,反而不屑接受幫助。反過來說,也有些時候我們的朋友很想要幫助我們,但作不出任何具體可以幫助的事,我們還是會對他們的美意心存感激。這表示我們不但知道自己的價值,並且為別人的珍惜而感到喜悅。所以重點就不在對方「所作」之事的價值(the value of his doing)而是自己「所是」的價值(the value of my being)。在這個層次上,我們的感恩是一種對自我存在價值的肯定,一種真實的體會。
感恩的第三種層次,是來自於對於對方「存在價值」(the value of his being)的體悟。因為他的存在,不管做甚麼事,不管對我的關係如何,使我更了解生命的「真實」,知道自己並非獨自一人活在世界上。表示有另一個與我類似的深邃心靈存在…,有一種無法預測但卻又可能有極為深入的共鳴。這種喜悅,是一個忘記自己的喜悅;這種感恩,是一種無法表達出的感謝。在這個層次上,我們的感恩是一種對世界存在的正面回應,一種開闊的心胸。
感恩的第四種層次,是來自對價值來源者(the origin of value)的降伏。因為如果不是祂,我們不知如何喜悅,當然也不知如何感謝。有人可能會認為沒有這樣的需要,因為他以為這樣的「感謝的能力」是自然就有的,不需再為此感謝。但是,一顆真正的感恩之心不就是在「理所當然」中看到自己的不配與背後的溫暖嗎?有甚麼理由限制我們為「能夠感恩」而感恩呢?所以,到了這個地步,我們惟一能作的,就只有將「感恩」放在祂的腳前,單單地「以祂為中心」而感到滿足與喜樂,也因祂的崇高屬性而陶醉其中。在這個層次上,我們的感恩已經轉化,開始進入到「讚美」的層次。
「當稱謝進入祂的門,讚美進入祂的院」(聖經詩篇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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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抱著我渡過抗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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