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馬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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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給禮物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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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人的禮物,為他開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箴言十八:16)。

禮物與賄賂,本質不同,禮物是對人的尊重,不須對方回禮。賄賂是算計,要更大的利益。禮物是待人處事的細膩,預先為人準備。賄賂是做人逢迎的伎倆,施小惠來圖謀。我們要給人禮物,不要給人賄賂。

在我們的一生裡,上帝讓許多人幫助我們,我們不要吝於給他們禮物。兩手空空去見長輩,不叫「清高」,叫「粗魯」。

有人為我們開門、掃地,我們要向他們表示感謝。即使是家人,也要給禮物。我們沒有一樣是應得,不要佔家人的便宜。常給別人禮物,不是富有,而是常常謝恩。愛抱怨的人,是吝嗇的人,許多門都會向他關上。常存感謝的人,是豐富的人,很多路都為他而開。

我特別要對有些基督徒說,因為他們比較不會給人禮物,尤其是越追求的人,越不知道要給人禮物,缺乏被教導,不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就是這樣的人,到現在還在學給人禮物。

同學,給禮物不是效法世界,而是對人感謝。給人禮物後,就要忘了,否則成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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