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良達 2012.10.27
同事之間的相處,除了要有智慧和氣度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因素,那就是要有愛心,所以我們今天要從而來引申出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那就是:總是不做可能傷害別人的事。
同事之間的相處,除了要有智慧和氣度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因素,那就是要有愛心,所以我們今天要從而來引申出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那就是:總是不做可能傷害別人的事。
現代人的生活緊張而忙碌,工作的時間佔去我們日常生活的很大一部分,甚至有時候我們與同事相處的時間、還比和家人相處的時間來的長;如此朝夕相處,總難免彼此互相知道對方許多不可告人之事,因此,如果我們存心陷害、傷害對方,很可能易如反掌,而且很可能會給對方帶來致命的一擊;就正因為這樣,同事間之相處,更應該以愛為根基,謹守分寸,總是不去做可能傷害對方的事。
當然如果同事自己的行為先逾越了分寸,已經明顯觸犯法律,或者已經在傷害公司或其他人,我們還是應該基於正義與道德的立場採取行動,可是即使如此,不論我們是向司法或其他權責單位舉發其不法,或採取其他足以停止他的不當行為的舉動,我們還是應該避免未審先判、避免做出可能傷害對方的事(譬如說到處炫耀、邀功卻不顧慮到他的自尊等)。
同事間要做到彼此不要傷害對方,至少要注意以下幾個守則:
第一、
不去傳說任何與同事有關卻未經證實的事。現代辦公室(特別是在大企業或者大的單位裡)簡直就是個社會的縮影,所以每天八卦新聞、小道消息不斷,這類傳聞固然有時候也是無風不起浪、也是事出有因的,但至少也還是被誇大、渲染過頭了,所以有愛心的人是絕不會去聽信這類傳聞,更不會去傳播這類未經證實之事。
第二、
不隨便認定任何同事可能曾經做出對不起你的事。現代社會結構很複雜,很多事牽扯到諸多不同的層面,實在很難用單一的動機或單純的推理來還原真相(所以整個社會類如羅生門的案例越來越多),因此,除非事證確鑿,我們不要隨便去認定那個同事可能曾經做出傷害我們的事;而即使事證確鑿,我們也都不要太快下結論,因為同事可能還有未言之隱、還有他的苦衷,或者還有更多更複雜的層面未被探究呢。
第三、
不論你有多少再堅強的理由認定自己是出於善意的,都不應該公然羞辱你的同事,或做出任何可能導致他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來的行動;此外,我們也不應該在同事之間說出任何可能導致他們彼此產生誤會的話來。
總之,現代人的生活,同事有時候已經比家人還親,我們應該以愛心為出發點來和同事相處,以上只舉其犖犖大者給大家參考,祝福大家都可以因而和同事相處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