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良達 2012.10.27
上班族上班工作,有時候難免會有犯錯的時候,當我們犯錯時,不論是做錯事、或者是說錯話,肯定是會很難過的;然而,這種時候,再難過其時也是多餘,倒不如放鬆心情,從頭收拾殘局,才能使損害降到最低,更可以早日再度站起來呢。
犯錯之後,我們首先要思考的就是,既然已經犯錯,這時候我最需要做的是什麼事?是在那裡懊悔嗎?絕對不是,因為不論你如何懊悔,事情做錯就已經錯了,已經無可挽回;如果你是說錯了話,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你也沒辦法,懊悔是絕對多餘的。
那麼,這時候你最需要做的是什麼事呢?我們最應該做的其實是損害控管,也就是要立刻設法將你犯錯的代價(損失)降到最低。
比如說,如果你是說錯話了,得罪人了,該道歉的就立刻去道歉,該澄清的就趕緊去澄清,這樣不但別人接受你的道歉與澄清的可能性最高(因為第一時間的道歉與澄清最有誠意,最能證明你是無心之過),而且,還可以立刻使風波就此打住,使你所得罪的人減到最少,使你的話造成的誤會降到最低,當然也就可以使你可能受到的損害相對也降到最低。
如果你是做錯事,道理也一樣。
比如說你去收帳,結果把金額弄錯了,該收十萬元的款項,你卻只收了一萬元,短收了九萬元(又或者是剛好相反),可是你偏偏又已經給人家簽收單了,依簽收單你是收了十萬元,這可怎麼辦?
同樣的,你這時候不是要呆坐在那裡難過、懊悔,而是要立刻採取行動,首先你要立刻向你的主管報告,也尋求他的協助,搞不好你的主管剛好和對方的主管很熟,通過主管對主管的聯繫,可能幾分鐘內問題就擺平了,對方很快就補付了差額。
即使主管一時之間不能幫助你,先向主管報告,等於讓你在公司內部先有自保的機會;那麼,接著你還是要勇敢的回去找對方協商,其實多數時候,當你在第一時間就發現錯誤,而立刻找對方協商,大部份人都會善意的給你協助,不會讓你吃了這九萬元的暗虧。
可是,如果你沒有在第一時間處理,你是坐在那裡懊惱、懊悔,拖延個兩三天才向自己的主管報告,也才去向對方索要,對方極有可能就不認帳了。因為對方的出納也許當天晚上關帳時,就決定自己私吞了那九萬元,結果你過兩三天後又上門索討,他怎會願意認帳呢?
如果你犯的錯誤是一時失察,以致於引起火災,你更是要先報請消防隊來救災,並且自己也設法救災,這些都比坐在那裡懊惱與懊悔重要。
因此,當我們犯錯之後,不論是做錯事或者是說錯話,不是說不必檢討,不必思索改進之道;但是,第一時間,你最應該做的是損害控管,因此,你應該要立刻將心情放輕鬆,並且採取行動來減低你犯錯所可能造成的損失,等損害被有效的控制了,你再來懊悔與檢討還不遲。
所以上班族要切記:即使犯錯時,也要將心情放輕鬆喔。( //200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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