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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見永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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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見永生神》成書於一九七七年,據編者書序所言「當時有關崇拜的中文書籍寥寥可數,遂衍生了這篇由雷本博士主講,並由專人筆錄的書」。反觀二十五年後的今天,各種有關崇拜(特別是關乎崇拜模式與教會增長)的討論卻如雨後春筍。

  雷本博士把真正的崇拜定義為「已蒙重生的信徒新生命的表現,因領會到自己生命神聖的源頭,便努力將全能創造主和救贖主配得的尊榮、敬畏、榮耀和順服歸與祂,同時希望完全溶化在祂裡面」。這個定義是以滿足神為中心,高舉神榮美的屬性,敬拜者也是心被恩感從心裡湧出敬拜的渴慕。

  雷本博士嘗試從(1)歷史進程:從伊甸園至洪水時期、出埃及前至摩西時代、兩約之間、新約教會(2)模式進程:築壇、會幕、聖殿、會堂、新約教會;來闡明一個歷久彌堅的真理 ── 在人犯罪墮落以後,神仍一直採取主動,祂一直樂意住在人的中間,惟因祂是聖潔,祂必須在自己的聖潔與人的不潔中,尋求可行之法與人相交。倘若不是出於祂無條件的愛,人根本不能理所當然領受這個莫大的恩典。

  隨著各種非傳統崇拜形式的出現(及帶來之教會增長),不少教會也提倡或仿效更新,當中引起不少的爭論。在這方面,雷本博士早於四份一世紀前,提出了一個不變的原則:任何一種對我們在靈裡敬拜神有幫助的事物,都應受到鼓勵。相反,若果任何一種東西或活動,只引致我們去注意它本身,而不是使我們把注意力投注神和祂的榮耀裡,便不應採用。

  雷本博士在書中申論他的觀點時,勇敢地指出一些在崇拜編排裡常犯的謬誤。例如:以「我們現在收奉獻」來主持奉獻環節乃不恰當,皆因神不是向我們募捐;以主禱文來公禱也不恰當,皆因主禱文內容大部份是個人需要而已。

  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作為一個向來缺乏崇拜理念教導的平信徒來說,閱讀雷本博士《朝見永生神》一書,委實獲益良多。但願今日教會在崇拜更新改革的當兒,能秉承雷本博士的三大原則(1)崇拜必須在神學上正確(2)崇拜必須在心理上真實(3)崇拜必須在靈性上有意義。

作者為香港地區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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