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的三個步驟 按著聖經,我們所有人的共通點就是──我們都是罪人。每個人信主可能有不同的過程,但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我們都是罪人。上帝拯救罪人的方式,細節可能有些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的模式就是──人在上帝面前,先認識到祂的榮耀、祂的聖潔,然後意識到自己是罪人。 我們本來都覺得自己挺不錯,但若到了上帝面前,認識到了祂的尊榮、聖潔,就會覺得自己是該死的一樣。聖經有許多這樣的例子,譬如以賽亞書六章記載,烏西雅王死的那年,以賽亞在聖殿裡面,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本來他要問問上帝怎麼辦,但一看到上帝的榮美,就沒話說了。他馬上意識到:「我有禍了,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個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人民中間。」(5節,新譯本)為什麼他這樣講?因為上帝的榮美連撒拉弗都不敢看,用兩個翅膀遮住眼睛;用兩個翅膀遮住腳,因為自慚形穢。在上帝面前,連天使都不能夠直視祂的榮美,要遮住自己的卑賤。為什麼以賽亞說他的嘴脣不潔淨?因為他跟天使一起唱「聖哉!聖哉!聖哉!」讚美上帝時,一唱就知道自己是嘴脣不潔的人,沒資格讚美聖潔的上帝。所以,見到上帝的聖潔,就看到自己的卑微和汙穢,因為對比太大了。 然後第三步是經歷恩典。一個人如果只知道自己是罪人,就會像出賣耶穌的門徒猶大自盡時那樣。猶大不是不知道自己錯了,為什麼他沒有得救呢?因為他停在第二步,只知道自己是有罪的,卻沒有盼望,也不能改變。所以一個人要改變,還必須經歷恩典。在以賽亞的例子,這個恩典的彰顯就是撒拉弗對趴倒在地的以賽亞說:「你的罪孽就除掉,你的罪惡就赦免了。」(以賽亞書六章7節)上帝看到人的罪,親自拯救,說:「你被赦免了。」 輕看上帝的慈愛 除了以賽亞,整個聖經還有很多例子,約伯更加認識上帝時,也是謙卑下來說:「我從前只是風聞有祢,但現在親眼看見祢。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灰燼中懊悔。」(四十二章5~6節)他謙卑下來,感到自己不配,這時他已經歷恩典,雖然順序有點倒過來,但意義是一樣的。 西奈山上,上帝的律法頒布下來時,以色列人不敢看;拔摩島上的約翰看到上帝的榮光展現時,也是仆倒在地猶如死人,繼而蒙主更新使用。總而言之,我們要改變,首先要認識上帝的聖潔、榮光及榮美,也就是上帝的榮耀。「上帝的榮耀」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榮耀這個字是所有上帝屬性的總和。上帝的諸多屬性就像透過三稜鏡而放射出來的各樣光彩,而所有光彩加在一起就是聖潔的榮光。沒有什麼詞能夠同時形容上帝這麼多屬性,所以聖經就用了「榮耀」這個詞來統稱它。 那麼,為什麼有些人沒有感覺到上帝的榮耀呢?因為我們把上帝的慈愛看得太廉價了。就像有人問一位神學家:「如果你講的是錯的呢?當你進入天堂之後,才發現你信的都不對,怎麼辦?」神學家竟回答說:「沒關係,上帝是愛嘛!拯救我本來就是祂的本分!」但是,聖經在提到上帝的兒子降世為人、為罪人流血犧牲的救恩時,用的表達是怎樣的呢?「敬虔的奧祕真偉大啊,這是眾人所公認的。」(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如果我們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怎麼能逃罪呢?」(希伯來書二章3節)「如果有人不愛主,他就該受咒詛。」(哥林多前十六章22節) 愛祂就願意為祂改變 除非我們被上帝的威嚴、榮美和聖潔所吸引,否則我們是無法被折服、從而被改變的。因為我們還是活在自己的自我裡面,好像上帝來服事我們、拯救我們是應當的。一個人若只為自己而活,是不可能改變的。如果我們只是利用上帝,怎麼會改變自己?如果我們只想著要上帝來配合我們,我們就不需要為上帝改變。要為一個比自己更大、比自己更配得委身的對象而活,人才會改變。 譬如談戀愛,現在談戀愛好像把照片、身高、體重、學歷、年收入都張貼出來,然後大家比較條件,各自找找喜歡哪個樣子。這算是愛嗎?這種戀愛不會使人改變。但你若真的愛上一個人;無論是迷戀也好、愛戀也好,為了他什麼都願意做了,對不對?你自己不再重要了,他的喜愛才是最重要的,你會千方百計想知道他到底喜歡什麼,你能為他做什麼,這個時候你自然而然整個人都改變了。再粗魯的男孩子遇到喜愛的女孩,都必定變得很溫柔,反之亦然。 如果我們來到上帝面前,祂會吸引我們,願意為了祂做任何事情。上帝怎麼吸引我們呢?就是祂的榮美、榮耀、威嚴,我們會讚嘆:「哇!祂真值得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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