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崇懷 2000.12.31
世界各地的人都在尋找和平,任何地方當沒有事情發生時都很安全,一旦出了事情無論那裡都是一樣的不安全。
基督教信仰有其獨特的和平觀,首先,我們肯定這個世界是神創造的,不論從那個角度看,萬物都有它的源頭,這個世界的頭出于神。基督教真理不是根據一個理論,也不是根據推理,乃是起源於神的啟示。啟示本身是一種標準,不會改進,雖然人對啟示的理解會改變,從刻舟求劍的故事中我們看到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是無法衡量的。所有的理論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不斷的改變,科學的理論是如此,社會學、歷史學的理論也是如,此歷代的人們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夠發展出一個完美的理論,但終究沒,有而基督教的啟示真理本身與各種理論有本質性的區別,就是永恆不變性。
自古以來聖經有許多不同的翻譯版本或文體,但其內容永不改變,聖經一開始就談到神的創造,祂的創造有三個特點:美、善、真。美指的是完全,在神的創造中不存在美中不足,祂的創造不能增加或減少,這就是完美,神的作為也是如此,神的創造是善的,當祂創造了萬物時,他看一切都美,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美中包含著善,因為神本身是善的,換句話說,神不加害於人,不使人受傷,有些人可能會有很坎坷的經歷,走過的路崎嶇不平,但是在回想就會發現其中蘊涵著美與善,神的創造也不是虛妄的,乃是真實。
然而為什麼人們所遭遇的一切不像理論上那樣完美呢?原因就是人犯了罪,創世記第三章講到人的犯罪過程,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不要受神的約束,在犯罪後人就始抵抗神,人認為自己可以決定自己要走的道路和方向,確定甚麼是美和善。他們不聽從神的吩咐,如此,人就落在罪中,從人性的角度出發,有三個詞語可以形容這個世界:
- 敵意:人在任何地方都具有防備性,時常有于種威脅感,例如在他人的注視下會感覺緊張。
- 殘忍:有兩種能夠使人興奮的東西,即極美和極醜的東西,很奇怪的是極美的東西帶給人的興奮有限,而極醜能夠使人興奮是無限的,這是人犯了罪後的本性。蟋蟀的叫聲很悅耳,但人捉它的目的是讓它們彼此相鬥,除此之外還有鬥雞、鬥狗、鬥牛,甚玉人也有各種相鬥遊戲,比如摔跤、拳擊等等。人性中存在著殘忍的本性,殘忍的事會給人以快感。
- 凶暴:這個詞英文原文是 "惡意和侵害"的意思,人的生存一定要依靠其它生命,人不能單靠吃無機物生存,一定要靠其他生命的犧牲。自從犯了罪以後,人就開始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方式,罪的結果就是死,死真正的意思是隔絕,與真理、良善和美隔絕。
在這個敵意、殘忍和凶暴的世界中,除了普遍恩典外,還有神賜給人的特別的恩典,就是神的真理的啟示、亮光和救恩。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願意與人同在,降卑來到世上,住在人中間,這是神特別的恩典,祂不單賜給人普遍的事理,而且將真理賜給人,讓人了解生命的意義,在人的生命歷程中步步的引導他,使他了解自己的使命,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賜給他真正的喜樂和平安。
神要這世上所有蒙恩的人將祂的特別恩典和他人分享,聖經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使人和睦的人有生命的見證和神的同在,一個真正得到神恩典的人,是一個帶給人和平的人,有人把他們叫作製造和平的人。其實沒有人能製造和平,發動戰爭的人常常把製造和平作為理由,然而他們帶來的是戰爭,有了和平之後還要戰爭,因為他們要 "保衛和平",一們往往為了保衛自,己為了自己要得到或怕失去的杽西而爭戰。一個真實屬於神的人是和平的使者,他們把和平的信息帶給人,這一信息是以神的意願為根據的,神的兒女在神裡面得到真正的滿足,這種滿足就是恢復和神的關係,當人在耶穌基督裡與神和好時,他會覺得一無所缺,他經歷了真正的和平,神要祂的兒女把這樣的信息和希望帶給人。
在一個人與神和好的同時,也蒙了神的接納,這樣他就接納他自,己並且在內心裡有真正的平安,他也可以與人和好,建立關係。這樣的人所帶來的和平的信息不單是一個口號,乃是他們生活的經歷,他們本身就是和平的信。息當你在生活中最坎坷、最委屈的時候,想想耶穌,沒有一個人所受的委屈會比耶穌更多,人將祂釘在十字架上,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脅的話,為那些將祂釘在十字架上的人向神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再思想在整個基督教的歷史中,真正跟隨耶穌的人也都是如此。因此,一個和平的使者同時也是和平的種子,他發揚和平的信,息時也結出和平的果實,今王人與人之間很多時候都散布怨恨的種子,一個真正蒙恩的人了解、得到神的恩典,他們對和平的真意有完全的了解和經驗,和平的本身是有根基的,在英文中有兩個關於和平的,也很相似的詞---peace和appease。後者是用討好的方式維持和平,沒有真理旳根基,基督教的和平中,基督徒甚麼都可以放棄,唯有信仰是他絕不退讓的,縱觀教會歷史我們可以從殉道者的身上看到這一點,所有的殉道者唯一不放棄的是神的同在,因此真正的和平一定要有真理的根基和神的同在。
本文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
參考: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