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小小 2003.10.19
一位姊妹跟男友戀愛多年,兩人快要論及婚嫁。可是她感到非常煩惱,因為她的男友不喜歡洗澡,很忙的時候,甚至可以四、五天都不洗。兩人是男女朋友還好,反正不睡在一起,但是結婚就得同睡一張床。她無法想像未來跟一個不洗澡的人睡在一起。
為了這件事情,他們溝通了好幾次。男友在她軟硬兼施的苦苦哀求下,他同意為了她,委屈自己兩天洗一次澡,但是他很坦白地表示洗澡是非常浪費時間的事。並且聖經裡並沒有規定天天洗澡的律法,只有常常禱告的經文。所以似乎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要求人得天天洗澡。
還好聖經裡面並沒有規定洗澡的次數,畢竟每個地方的地理環境、氣候、文化都不一樣。誰說一定要天天洗澡呢?在沙漠地區,缺水,怎可能天天洗澡?南北極很冷的地方,說不定好幾個月洗一次澡就夠了。在歐美較乾燥的大陸氣候,可能兩天洗一次就可以吧?至於在台灣,夏天又濕又熱,若沒吹冷氣,沒多久整個人就發臭,有些人一天洗上兩、三次!所以可能要問問,他們住在哪一國,這個弟兄幾天才變成臭男人?
不過,再怎樣因為地理環境、個人情況、溫度高低而不洗澡,至少下體一定要沖洗。因為那裡有大便、小便排出,附近易有細菌繁殖。特別是男女結婚便會有性行為。在上床之前,男女下體都要用清水沖洗乾淨。結束之後,男生也許衛生紙擦擦就好了,但是女生還是得去沖洗下體,甚至最好排個尿,以免感染尿道炎或膀胱炎。
年輕的時候,看到外國愛情片演到男女激情熱吻下就在郊外辦事,就天真的以為性行為不需要任何個人清潔工作。結果新婚性行為沒幾次,馬上就得了「蜜月膀胱炎」。短短時間內就血尿,排尿時痛得半死,有如刀割。並且每幾分鐘就排一次,尿出來的跟蕃茄汁一樣紅。整個人幾乎要虛脫。老公半夜馬上把我送去急診。而膀胱炎的治療法,就是吃抗生素與止痛藥。治好了,又可以有性行為,一性行為,膀胱炎馬上又發作。就這樣,每個月都發作一次。換了許多醫生,經歷許多檢驗,都還是一樣。這種情況維持三年多,差一點就性冷感。後來才知道,做好個人清潔工作,膀胱炎就不會復發。
在醫院看到衛生署的單張,得知台灣有四分之一的女人得過膀胱炎。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出在性行為前後,沒有做好個人衛生工作。因為性行為時,男性的陰莖把女性陰道或肛門附近的細菌帶到尿道口,或是男性的陰莖很髒,例如包皮沒有翻開洗乾淨裡面藏污納垢,也會把細菌帶到女生的尿道口。而這些細菌便沿著尿道進入膀胱,造成膀胱發炎。特別是男性的陰莖若是包皮過長,不只會使老婆的膀胱炎,女人的子宮頸癌也不少是這個因素所造成。所以有些男疼老婆的好男人,在婚前便去割包皮以示愛老婆。因此愛上一個不愛洗澡的男人,至少要注意到夫妻行房前後,兩人要做好個人衛生工作。而若是顧念老婆身體健康的男人,在行房前下體都洗了,何不乾脆順便洗全身?
說起來,女人要性高潮其實蠻難的。通常要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才會獲得高潮。也就是兩人要辦事時,當天女人身體情況要不錯(工作家務不會很累)、上床的對象必須是老公(也就是自己愛的人)、整個過程都要感覺很舒服(沒跟老公吵架)、有平靜和諧愛的氣氛。其中只要有一項怪怪的,就不容易高潮。因此若是老公不洗澡很臭,讓妻子想吐、或是感到噁心,當然女人就不容易性高潮了!而愛老婆的男人,絕對會希望在兩人從事性活動時,都獲得高潮滿足,不會只有自己一個人爽就好。
洗不洗澡可能還談不上是擇偶條件。但是若還有男人,連個人基礎衛生工作都不願意做,要害妻子生病甚至死亡,那麼這種男人鐵定不是個好男人,聰明的女人還是不要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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