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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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只結一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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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怯溫柔的笑容、清新脫俗的白紗新娘由父親挽手帶進教堂聖壇前,再交給新郎。男女兩人在上帝與眾親友面前,堅定地宣示兩人這輩子共走一生,是所有女孩子的美夢。不過當我親身經歷,卻覺得其中的過程有如軍事訓練中的「震撼教育」。

話說兩人愛情長跑已四年,男友碩士畢業、準備攻博士。而我已經23歲,可不能再等他四、五年,畢竟女人最怕人老珠黃,到時我28歲,又被拋棄,那還得了。屆時我要找誰娶我啊?便恐嚇威脅他,「如果你不立刻跟我結婚,我就要換男朋友了。」這就樣,沒有任何浪漫的求婚場面,男友找指導教授商議,之後兩人稟明雙方父母,擇定婚期。

然而光是日子的選定,就有不少文章。因著經濟考量,實在很想選農曆七月結婚,畢竟那時所有的東西便宜極了!可惜的是雙方都有非基督徒的親友,一個親戚好心忠告著說:「或許你們基督徒自己不會被鬼月煞到,但是萬一我們因為來參加喜宴而出車禍,你們兩人心安嗎?」於是只好由得長輩翻黃曆,選個良辰「吉」時。至此才隱約感到,結婚不是我們小兩口子的事,而是政治--眾人之事。

接著是安排證婚,在大學時代牧養我們的輔導夫婦,理所當然該是證婚與證道,因為他最瞭解我們,愛情長跑一路有他們的關懷與代禱。不過後來我們發現,依著教會傳統,傳道非牧師,沒有證婚的資格,也因如此,還差一點連證道都被換掉。在我們夫婦苦苦哀求下,終於能保留輔導作證道。這一回合下來,更加明瞭新郎新娘只是國慶閱兵大典中閃閃發亮的標兵,而程序要如何進行,是由上頭數不清的高級長官來決定!

本人一向就討厭胭脂俗粉,不打算拍婚紗,想要穿個正式的洋裝上場就好了。此時竟然有人說:「不穿白紗、只著套裝結婚,人家還以為你們已經先上車、後補票。處女一定穿白紗。」我瞪大眼睛驚訝不已,我們已經遵照輔導交代,忍那麼久,總不能在最後關鍵冒險,被人誤以為已發生婚前性行為吃下禁果。

於是乖乖地去婚紗攝影禮服公司繳錢,然後像個魁儡、任人擺佈。攝影師叫你笑就笑、叫你跳就跳,抬頭、舉腿、彎腰、伸手,一天下來、精疲力竭,換得照片三十張與白紗禮服借出場。而喜帖與程序單的挑選、印製、寄送,確認將要獻詩的詩班與歌目,司會與司琴的敲定,打電話告知親朋好友、喜餅訂購、喜宴的餐廳選定......,各種煩人瑣事。姑姑叔叔要這樣、舅舅阿姨要那樣、叔公有話要交代、嬸婆意見一籮筐。兩人這時早已嚇得什麼話都不敢說,再多說、就多麻煩。

到了婚禮那天一早,我和我娘還有伴娘,三個人一早去化妝。三張臉一共才1000元。不過,有個問題,我們三人畫完看起來長得好像,我有點擔心新郎會牽錯人。我濃妝豔抹地坐在床沿等新郎來接。還好他認得我,牽我的手上車駛往教會去。我頭還昏沈沈的、心裡還老想著這個有沒有弄好,那件事妥當了嗎?一抬頭瞧見雙親,想到將要離開父母,不覺鼻頭有點酸酸的。不過同時卻也想到我竟忘了哭,會不會被別人覺得這個新娘太先進?

到了教會,親朋好友把小小的教會塞得滿滿的,走道上也站滿了人,冷氣全開也不涼,還有很多人在教會外面巷道走來走去,大家都笑容滿面,比我們還開心。但八月的天氣悶得不得了,還夾雜著小雨。父親牽著我的手走向聖壇前方,兩旁的花早被人擠得有點憔悴,加上我蓬蓬的新娘裙掃過,更是被摧殘得不忍目睹。

浪漫的白紗頭戴在頭上,才知道越長越重,簡直不輸軍用鋼盔。我娘又看了電視上黛安娜王妃的世紀婚禮,興奮的特地為我選了一個拖得老遠長的新娘裙擺。我娘忘了我們那間教會小到不行,深度才5-6公尺,黛安娜王妃的裙擺可是足足有8公尺長。若真的穿上那種新娘服,會有一大截在教會外面的巷道上,看起來非常奇怪。另外,當我穿上美似孔雀豔麗的長尾新娘服,才知道行走需要有強壯的腰力才拉得動裙擺。心中不禁佩服起黛安娜王妃,這件小事就充分體會到她身上背負著多少皇室的壓力啊!(可我又不是王妃,也不是要嫁給王子,幹嘛這麼累呢?)

另外,拿在手上的捧花,原本是小巧可愛的雛菊,但另一個親戚深諳花道,臨時幫我換上又是長及地的淡雅紫石斛蘭捧花,更是重如藍波用的 M60 機槍,我便在新娘蓬蓬裙子下面動手腳,偷偷脫掉高跟鞋,赤著腳,左右張開,保持30公分距離,學著阿兵哥托槍,雙手將M60捧花撐在微微凸起的小腹上。至於,微露香肩的新娘禮服,裏頭可是塞滿兩件胸罩。沒辦法,我胸部太小,穿兩層才能擠出乳溝,顯得有料。20年前沒有現在那種ㄉㄨㄞ ㄉㄨㄞ果凍乳膠可以塞。兩層胸罩緊緊地裹著平坦的胸膛,又有浪漫的白紗頭戴在頭上,我實在吸不到氧氣、透不過氣來。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我們四人站在台下,台上有好多位好多位牧師。大家都好愛我們,那時沒有高鐵,他們搭乘客運BUS,從台灣各個地方(台北、新竹、台南都有)輾轉來到高雄。我們衷心感謝眾長輩們寶貴的經驗分享與聖經關於婚姻的教導,但身上的重裝備加上呼吸困難,已經令我撐不住了!我老公也是一樣,他從不穿西裝,打領帶。我漸漸發覺體力不支,便斜眼偷瞄左右,看見他們三人也是汗如雨下,便暗自希望伴娘比我先倒下救我一命,我對著伴娘默念著:「快倒下啊!快倒下啊!」無奈我選的伴娘體力太好了,她依舊是背桿挺直、面帶微笑。

突然我的腹部絞緊、痛得彎下腰來。此時大夥紛紛騷動起來,不知誰遞給婆婆隨身攜帶的胃藥給我吞下,並有人拿椅子給我坐。沒想到我的狀況救了伴郎、伴娘,我帶著羨慕的眼光,目送他們退場休息。後來到了勉勵那段程序,有長輩竟然勸勉新娘(就是我)要好好鍛鍊身體。我心裡很嘔,想著「你來穿兩件胸罩試試,並且還要戴婚紗。我看你鐵定一下子就上氧氣罩,歐伊~歐伊~送醫急救了」。

終於結束了婚禮,但是下來還有喜宴,喜宴後頭還有台灣的習俗捧茶,考驗我的記憶能力,兩圈捧茶請男方親戚喝完,第三圈便要背出他們的稱謂,這是大舅。那是表妹,這是大姨,那是四矜,他們才會在茶杯中放入紅包。講錯了,還會被恥笑。不過反正結婚就是要讓大家開心的笑,這件事我已經充分的知道。但心裡還是狐疑,老公的親戚為何夫妻不坐在一起,讓我好辨識呢?

最最後,送走了所有的親朋好友,趕緊卸妝,換上牛仔褲、居家服,去幫忙更累的婆婆與小姑搜拾整理亂七八糟的場地(因為是三合院擺流水席,地上都是鞭炮屑)。搞到半夜快要12點,小叔這時拍頭抱歉的說,「大嫂對不起,我忙到忘了幫你們訂旅館!」於是兩人拖著疲憊的步伐,拿著婆婆給我們的一千元,上旅館開房間,兩人一進房,連親嘴都沒有,就倒頭呼呼大睡,隔天清晨六點還要早起化妝,新郎新娘上教堂,以及中午有歸寧的表演等著我們上場應付。古人說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金榜題名時、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其他三個我都經驗過,掛保證絕對是喜事,但我的洞房花燭夜,卻一點也不怎麼討喜。

有時與老公回想當年,兩人均覺得好險這輩子結婚只有一次,不然可就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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