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靜樺 2005.09.04
詩篇第119篇60節:「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急忙」,是指非常快速地,在極短的時間內,迅速地改變心思意念之意。我讀到這節經文,感受到這就是「生命的改變」。
自從我的生命有了基督耶穌做救主之後,不管在生理上或是心理上,上帝總不停的作工,而我也不斷的接受主在我身上所行的一切作為。我往往迅速的改變心思意念,遵守上帝的命令,生命不停的蛻變。
西元2000年年底,因淋巴瘤過於接近心臟,動手術除的話會帶來相當大的危險,因此決定做全身化療。在做腦部電療時,腦部因莫名原因出血,而做了緊急手術;開了兩次刀,去掉部分壞死的腦細胞,又昏迷了13天。醒來後,發現自己語言神經受損,造成失語症,好幾個聲音發不出來;右邊臉部因顛癇偶爾會抽搐;運動神經也受傷了,最重要的是變成了右半身不遂的殘障。自此,我必須看病時,作復健時都得帶張重度殘障卡。那突來的心境差距使我生不如死!!
但是,三年前 從我接受主耶穌做我的救主起,慢慢地,我改變了觀念,縱然那場疾病奪走了我向來引以為傲的犀利口舌,和自認不錯的氣質和外表,我仍然接受主在我身上所行的一切作為。
我讀的初中是在中部地區頗有知名度的私立暁明女中,高中是省立台中女中,大學是國立中興大學日間部企管系電腦組(當時大學錄取率只有兩成),而且還以全系第一名成績畢業。畢業後,系上教授就介紹我去一所還算有點名氣的電腦軟體公司上班。無形中,就形成一種優越感,甚至有點自大。
我先生是我的小學同學,結婚後,我在神通電腦公司企劃處上班。且忙於家庭,跟先生、公婆同住,工作讓我幾乎喘不過氣來,我跟我先生之間相處關係越來越惡劣,忍耐限度也變的越來越小。還記得有一次,我先生晚上加班,我竟打電話到他的公司要他買雞蛋回家…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我嚴重的錯了。他在公司忙著工作,而我卻打電話去打斷他,且我的理由,竟然是要求他幫我買雞蛋。對家人這樣的惡劣行徑不只一次…,我想對我先生道歉,但恐怕說一千次也不夠!
接受主以來,上帝迅速的改變我的心思意念,我變的較溫和順服,不管是對於先生,或是父母,我先生也變得更疼惜我和我們的家庭。
我有兩個小孩,老大是男生,今年要升高三,另一個是女生,今年升國三。我記得,以前我女兒不聽話時,我曾多次用皮帶「毒打」她。信主之後,我發現我錯了,就算生氣,也不應該如此狠心的抽打我的心肝寶貝。我已經改變我的心思意念了,女兒阿,你是否能夠原諒媽媽過去曾對你所做的?我已變得會珍惜我們之間的情誼,懂得相互尊重與包容。
信主之前,我雖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也常當選「模範生」,唯對我的父母,卻是大吼大叫,他們是那樣的疼我愛我,而我卻那麼沒有耐性的對他們。當我妹妹告訴我,五年前我生病時,我媽媽在我的病床前,流了不知道多少心酸的眼淚,也不知道失眠了幾天。當時,我聽到媽媽對我的付出,令我難過許久…
信主以後,上帝迅速地改變我的心思意念,聖經教導我們要孝順父母、公婆,所以我就盡量體貼我父母和公婆的意思,盡量輕聲細語的對他們,多聽少說,做個乖巧孝順的好女兒、好媳婦。
過去我內心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在生病以後,成了半身不遂的殘障,右半邊行動不便,當時右手手指變得無力,無法握筆寫字,我的天呀!四十歲,才讓我像幼稚園般的,而且是用『左』手練字。尚且情緒控制不易,很容易激動,或者是發很大的脾氣。受洗之後,神告訴我們不可隨意發怒,雖然我有時難免突發”小火”,但比起其他中風的朋友,確實是好很多。
曾經有位同樣身為基督徒的太太告訴我,說她有個讀小四的女兒問她:「媽媽,為甚麼阿公和這個阿姨(指我)同樣是中風,阿公這麼凶,這個阿姨卻總是滿臉笑容?」這位太太如此回答她:「這就是基督徒的馨香之氣。」由此可見,神的大能運行在我身上,使我比起其他中風的病人,更加健康正常。
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六到十八節寫道:「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要時常保持「悔改的心」,我們甚麼時候願意被聖靈光照,甚麼時候願意放下堅持,甚麼時候改變自己的心思意念,甚麼時候,就被主喜悅,聖靈帶領我們朝向得勝之路。愛,是生命中最美的事,感謝上帝將最美的愛與接納賜給世人,我相信接受這份愛的女性,一定能在主的恩典當中像我一樣活出自信、美麗。人在生命中不停的學習,任何事都需要經過學習,「愛」,也是需要學習的,學習「愛」家人、「愛」教會兄弟姐妹、「愛」親戚朋友…我也在學習。
歌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愛的抉擇點》寧捨自由(五)
睡眠也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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