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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彼此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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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123RF


圣经中这种丈夫作头和妻子顺服的观点要如何落实在生活中呢?由于丈夫在实际生活中很容易滥用权柄,以致妻子很难去顺服丈夫,所以这部分的讨论就变得很重要了。

首先,丈夫作头,并不代表妻子是丈夫的奴隶。唐内姆(John Downame)说:「上帝赐下妻子给丈夫,不是作男人的奴仆,而是作他的帮手、顾问和安慰者。」清教徒常将妻子称为助理,妻子不仅是配偶或伴侣,而是丈夫的帮手和助理。

此外,妻子的顺服也不意味着不能跟丈夫争论。维拉德(Samuel Willard)指出,只有当丈夫的观点符合圣经时,妻子才应顺服他,他说丈夫:「应提供令妻子信服的理由,能使妻子顺服他,否则他没有任何强制妻子顺服的权利。」夫妻之间甚至有责任互相劝告,为了爱心和责任的缘故,应该选择最适当时机彼此劝诫。

那么妻子在家里是不是完全没有权柄呢?她们是不是没有权利决定任何事呢?清教徒说不是,他们认为妻子在家里某些范畴是拥有权柄的。例如,妻子对孩子和佣人拥有权柄。有位清教徒说他把家庭的财务交给妻子管理,因为妻子在处理金钱的事情上比他能干。

有趣的是,弥尔顿(John Milton)说:「如果妻子比丈夫更谨慎聪明,而丈夫也自知如此,」丈夫的权威就有「特殊例外,因为此时有一条更自然、更高的法则,就是较有智慧的人应管理较没智慧的人。」

换句话说,当清教徒强调丈夫作头、妻子顺服时,不代表丈夫不能让妻子做一些决定,也不代表丈夫不能在某些事情上听妻子的话。有位清教徒说:「要管理好一个家,在一些事情上可能是丈夫比较能干,而在另一些事情上可能是妻子比较能干。」

另外,这种观点也不是说妻子不能对丈夫进行属灵方面的教导或劝勉。有位清教徒说:「妻子可以、也必须在私底下凭爱心提出忠告,劝诫她们的丈夫。」「当丈夫的意思违背上帝的旨意时,妻子在属灵和信仰的事情上就不必听从他。妻子不必无条件地顺服丈夫,若她确定自己开口反对的是有罪的事,她就可以谨慎地责备和劝诫她的丈夫。」

总而言之,虽然丈夫是家里的头,但夫妻之间应该分享治理家庭的权柄,因为治理家庭是双方的职责。我们应该从「主要家长」和「副家长」的角度来看待夫妻双方在家里的权柄,夫妻应该彼此同心、同工,也应该彼此扶持与劝诫,而不是从主人和奴隶的角度来看待丈夫的权柄与妻子的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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