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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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競技場-泰山與鴻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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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飛機,踏上羅馬,到旅館放下行李,我們就直奔古羅馬競技場。說自己「直奔」,有點兒汗顏,自認方向感十足的我在羅馬受了不少考驗。原以為只要地圖在手,便可找到最短的路線抵達目的地,誰知古羅馬城的巷道彎延,有時就像走迷宮,繞來繞去。到競技場十五分鐘的路程,我們就迷了兩次路,問了三次路。   

建造的歷史背景

羅馬競技場被列為中古世界七大奇蹟之一。它的原名是弗拉維圓形劇場(Flavian Amphitheater),因為這圓形劇場歷經弗拉維王朝三位皇帝建成,到目前仍是全世界最大的圓形劇場。

這個劇場的興建與尼祿還扯上一點關係(對,就是《暴君焚城錄》裡那個燒城取樂,事後嫁禍給基督徒的羅馬皇帝;不過有史記載,他是為了想重新規畫羅馬城建築才燒城)。原來尼祿自殺後,連續三個皇帝的位子都坐不穩,人民怨聲載道,直到維斯帕先(Vespasianus)才穩定了局勢,他就是弗拉維王朝的第一位皇帝。

維斯帕先為了籠絡人心,把尼祿的「金宮」歸為民用,在原址上建築圓形劇場,作為人獸角鬥表演的地方。只要是居民都可以免費來看戲,看戲時還提供食物享用。我驚嘆二千年前,羅馬皇帝居然可以超越惟我獨尊的思維,曉得籠絡人心、與民同樂的重要性。相形之下,十九世紀丹麥國王認為「當人民娛樂自己時,他們不會去想政治」,在哥本哈根市蓋了世界第一座遊樂園──提伏里遊樂場(Tivoli Gardens),就不算是先見之明了。

生死戲

羅馬競技場建了十年,是奴役六萬名猶太俘虜所建的;它建築的獨到之處是,用拱形結構,由平地架起觀眾席,而當時其他的劇場都是挖山而建,觀眾席就依著山坡層層上升。它有八十個入口,可容五萬名觀眾,按社會地位落座。據說劇場入口設計周到,只要廿分鐘五萬人就可完全散場。據說當代大型體育場就是照該原理建造的。

落成典禮時,羅馬人舉行了為期一百天的慶祝活動,保守估計宰殺了五千頭牲畜,並且死了許多角鬥士。那些角鬥士多半是奴隸、罪犯、或戰犯,所有的打鬥都是到死方休,除非皇帝伸出姆指朝上,叫他活,而有時候皇帝心情好,也會讓百姓們來決定打輸角鬥士的生死。

我站在劇場第三層,觀看競技場的整體設計,驚嘆兩千年前人類的聰明。古羅馬人真是能幹的工程師。舞台由木板搭建(目前只是象徵性搭建一小部分樣本展示),然後鋪上一層厚厚的沙子,因為沙子容易吸血,且容易在換場時處理掉。還利用輸水道放水佈景,讓角鬥士打水戰。據說西元248年,就曾把表演區變成一個湖,演出水戰,歡慶羅馬建城一千年。

站在競技場觀眾席往下望,最底層的石塊隔間如迷宮,是用來收放器具,而動物和角鬥士就住在底層。我的心百味交雜。據估計,大約總共有五十萬人在古羅馬競技場演出死亡遊戲而喪生,其中不少人是為信仰主耶穌殉道的。
  
殉道年代

在西元313年康士坦丁大帝頒布「米蘭詔書」承認基督教之前,基督徒經常受迫害。往往遇天災人禍時,羅馬皇帝就拿基督徒開刀,認為是他們惹神明生氣所致(因為基督徒不肯膜拜羅馬諸神祇),要不就是仇視基督教,一上台就雷厲風行找基督徒開刀。居然也有羅馬統治者效法尼祿,燒自己的皇宮嫁禍基督徒,作為迫害的藉口。

歷史家兼殉道學家福克斯歸納這段時期有十次大迫害,幾乎是一個接一個罕有喘息的機會。而死在古羅馬競技場的基督徒只是在羅馬統治下基督徒殉道的縮影。那些殉道者被砍頭,叫幸運的,多半殉道者死得很慘,連女子也不能倖免。

殉道者的事蹟各個讓人刻骨銘心。儘管這競技場見證了人類的殘暴,但也彰顯了神蹟、信仰基督的勇氣。請容我略舉福克斯記載的其中兩則殉道事蹟。撒巴斯田(Sebastian)在米蘭信了主,之後成為皇帝的羅馬守衛。在偶像充斥之地,他仍堅持信仰。皇帝很生氣,下命令把他帶到曠地,用箭射死。

執行後,有些敬虔的基督徒為他收屍,發現他氣息尚在,就把他帶到安全地點養傷。很短的時間內(那時代基督教醫治和死人復活神蹟還很平常),他身體恢復,又故意擋在皇帝上神廟的路上,大力懇求皇帝不要無理歧視和酷待基督徒。皇帝從驚嚇中清醒後,令人當場捉住他,帶到宮殿附近處死,為了預防任何基督徒使他復活或埋葬他,還命令把他的屍體丟在糞溝裡。不過,有一位基督徒女子從糞溝裡找到他的身體,把他埋在地下墓穴。

秋瑞斯(Quirinus)是西西雅區的教會領袖,因不肯祭拜古羅馬神祇,被捉到當地政府官面前。政府官對他動用許多酷刑,要他屈服;但嚴刑沒用,於是下令把他丟在河裡,脖頸綁上大石塊。然而,秋瑞斯並沒有沉入河裡,而是浮在河面上。他高聲以敬虔的話語勸導群眾,最後禱告:「哦,全能的耶穌,對你來說,這不是新事。你曾斷阻河流,也曾讓彼得在水面上走;人們已經在我的身上看見你大能的明證。現在請你賜我能為你的緣故獻上我的性命。哦,我的上帝啊!」他說完禱告,整個人就沉入水裡。

競技場角力劃下休止符

就福克斯的記載,基督徒的殉道並沒有因為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而停止。不過,古羅馬競技場的血鬥則是在第五世紀初停止的。福克斯記載一項事件,結束了競技場四百多年的血鬥。

這是發生在羅馬最後一次「勝利」的慶典中。當時羅馬打贏哥斯人,照例要在競技場大肆慶祝。在第一場角鬥後,一群高大年輕男子拿著各樣的武器走上舞台,向皇帝致敬,然後又開始打殺。沒一會兒,就有不少人倒在自己的血泊中,但戰事還沒停止的跡象。

突然有位穿長袍、光頭、臉曬得黝黑的男子跳進格鬥中的舞台,毫不遲疑地以自己的身體介入兩位正在生死格鬥的角鬥士中。他把手放在其中一位角鬥士身上,嚴責他不該流無辜人血;說完後轉向群眾,大聲疾呼說:「不要以彼此謀殺來回報上帝為你挪開敵人刀劍(指打勝仗一事)的恩典。」

群眾們當場大怒呼叫,蓋過他的聲音:「這不是傳教的地方!羅馬的老傳統一定要守。角鬥士,上!」角鬥士把他推開一邊,繼續廝殺,但他又跳到兩位角鬥士當中。群眾們大怒高喊著:「煽動叛亂!要他的命!」角鬥士二話不說,一刀刺死他,石頭同時從觀眾席如雨而下。他就這樣死了。

他穿的衣服顯示他是立誓過禱告與捨己聖潔生活的隱士。那時基督教已經是全民接受的宗教信仰,而隱士們一般是受人尊重的。有些認識他的人說,他是從亞洲曠野來的朝聖者,來探訪教會,並且打算在羅馬過聖誕節,名字是泰勒瑪克斯(Telemachus)。

泰勒瑪克斯雖死了,但他流的血仍在說話,攪動人心。群眾們意識到自己殘酷的惡行以及文化盲點。就這樣,從泰勒瑪克斯死的那一天起,古羅馬競技場停止角鬥士的格鬥表演。

看待死亡

在羅馬旅館,我細讀著福克斯一篇又一篇的記載,早期基督徒的殉道勇氣與對主的熱情似乎也充滿了我的胸臆。人人都有一死,面臨那種沒有價值和意義的死亡時,要把死看得比泰山還重;但面對義的抉擇時,卻要視死如歸,把死看得比鴻毛還輕。這些殉道者絕對不是活得不耐煩,相反的,他們熱愛生命,把死看得比泰山重;然而,他們曉得真正的生命在基督耶穌裡,為了義,他們把死看如鴻毛,視死如歸。

耶穌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靈機一動,查考「見證人」一詞原文字根,包含了殉道者的意思。我才明白,原來早期基督徒都曉得傳福音作的見證,是生命的見證,不僅要活出基督的榮美,必要時殉道也是見證。


圖片提供/123RF
附註:

1、John Foxe, Foxe's Book of Martyrs, August 25, 2007 released by www.gutenberg.org. 原版是1563年,由John Day出版,本書記載許多殉道者的事蹟,但記載並沒有因作者的去世而停止,一再修訂增添。我讀的這一版記載的殉道事蹟直到十九世紀。

2、A. J. O'Reilly, The Martyrs of the Coliseum or Historical Records of the Great Amphitheater of Ancient Rome, 1875, D. & J. Sadlier and Company, New York。這本十九世紀的老書已經重新出版,記載在羅馬帝國統治下早期著名基督徒殉道的感人故事,從而提供一些當時基督教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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