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不睡美人 2008.01.06
星期天,我跟先生常在社區的教會帶領小學生閱讀,或看繪本、或看聖經。最近,發生一件趣事。
我們的程序是前半個小時,先唱些歌,後面一個小時會把十歲以上的小朋友分班出去。他們由我先生帶領,以互動討論的方式討論閱讀文本,並配以科學創造論、進化論、大爆炸,或政治、宗教、文化比較等各樣課題。十歲以下就是聽我故事、寫作業。
有一天,我一時興起劈頭問十歲以上的學生,「今天的分班,讓你們自由選擇?看是要給T老師(我先生)帶,深入討論豐富收穫?還是跟我們一起,聽我講有趣的故事?」我是屬於那種講故事誇張逗趣、即行演出的那種老師,小朋友都被我逗得哈哈大笑。
他們一聽可以自由選擇,馬上個個露出蹙眉低頭思考貌。一會兒,幾乎全部的學生表態想要暫時換個口味,聽我講故事。可是這時突然有一個微小的聲音:「還是去T老師那班好了。」接著他發表驚人高見:「T老師那班沒有一堆作業要寫。」大家就一致點頭同意,紛紛改選回去。
這答案,真讓我們笑在肚子裡,快要憋不住。因為目前十歲以上的教材設計,有一堆問題要寫答案。不像十歲以下的教材,多是剪剪貼貼與繪圖的有趣製作。
我們當初會設計把十歲以上的學生分班出去,採用互動討論讀書會的方式帶領聖經閱讀,就是考慮到目前教材設計有些瑕疵,所以寧可不採用。無奈傳統觀念多仍停留在,一定要給孩子很多問答題目寫,才是正確的教育。
最近有項針對國小4年級學生閱讀素養的跨國調查,有助於打破這個觀念。研究顯示,在四十五個參與的國家地區中,台灣排名廿二,遠落後於排名分居第2及第4的香港及新加坡,在華人地區敬陪末座。
這項調查結果一定跌破專家與師長的眼鏡,因為台灣非常重視閱讀風氣的推動。剛出生的嬰兒,就有驚奇有趣的翻翻書、玩具書可讀。到了幼稚園更有很多說故事活動。上了小學,學校更是規定一年級的學生,每週要閱讀兩本繪本。
一年下來就會看完一百本繪本,這個量其實蠻大的。我觀察我那一年級的女兒,她對這個規定毫不以為有壓力,她每週都很快樂地去圖書館選書、借書。回家或自己閱讀,或要我唸給她與弟弟聽。
但,我發現她開始大大降低閱讀樂趣,是自從上了四年級開始要寫「閱讀報告」。她常因為寫不出什麼東西來,感到非常痛苦,並且她借書也不再是為了個人喜好而選,而是為了好不好寫閱讀報告來選。
我個人會覺得「課外」閱讀是一種享受,把它變成「課內」心得報告並打成績,那還有什麼樂趣呢?當然,文字表達能力的增強是必要的,但我認為不要把閱讀心得報告跟作文練習混在一起,會比較好。
事實上,已有研究發現,閱讀後要寫心得的策略,會澆熄部分學生閱讀的樂趣和熱情,並影響閱讀習慣的建立。這或許就像,人人都愛看武俠小說,但若規定寫閱讀心得報告,大家就會覺得索然無趣。
此時突然憶起有個老師說,「你想要讓學生們討厭什麼,那就將之列入教科書與考試裡吧!」 即使有趣如繪本,即使對人生有莫大助益的聖經,遇到要寫作業與考試,人人都會提不起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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