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人的針孔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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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沒有顏如玉 ── 談閱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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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位大學生來出版社實習。大概是看我「養書」成癡,書不離手,某天吃飯的時候,她突然問了我一個問題:「阿祥哥,你天天這樣看書,都不會覺得生活很無趣喔?」

這當然只是個閒聊時候冒出來的問題,實習生可能也沒有一定非找到答案不可。但是,我卻因為這個問題,陷入了沉思。

的確,從許許多多人的眼中看來,閱讀一本書其實比較像是消遣,偶一為之可以,太多,就有害身體健康;假如為了課堂考試、升遷與工作需要,不得不在很少的時間裡大量閱讀,往往也是目標達到了,就把書本拋諸腦後。

因此,看到像我這樣的人,成天就是拿著一本書在啃,搭個電梯,也要利用短短的十秒鐘讀個一行字,一定會覺得非常不可思議。讀書真的這麼有趣嗎?為什麼不抬起頭來看看周邊的花花世界?為什麼不去看場電影?聽個 CD?休息時間為什麼還要浪費在書桌上?不是還有更多更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嗎?

雖然不知道其他愛讀書的人是怎麼想,但是對我來說,閱讀帶來的樂趣,其實遠遠大於無聊。甚至可以這麼說,是閱讀,才讓我開始愛上這個世界,知道世界上發生的事情並不無聊。沒有閱讀,我不會知道,面對發生在身旁的人事物,自己應該如何回應。

因為閱讀《擁抱神學》,我意識到聖經中「和好」的價值,當我去看《海角七號》,除去湊熱鬧,更多了一層信仰方面的省思;因為閱讀《浪子回頭》,我才明白什麼是「捨己」,遭人詬病覺得無聊的《哈利波特第七集:死神的聖物》,也才會讓我讀到痛哭流涕,甚至嚇到了身旁搭捷運的高中女生;因為閱讀《後資本主義社會》,打碎我這個「知識份子」的傲慢,明白流程、管控、效率這些「市儈」的辭彙,背後原來有其歷史價值,應予尊重;因為閱讀《靈性操練真諦》,我知道禁食禱告背後的意義,再也不會在禱告會的時候因無趣而睡著;因為閱讀《聖經好好吃》,我開始知道聖經講到的「火」,原來是一種譬喻,可以應用到二十一世紀的生活中,讓我勇敢地與「靈火同行」。

或許可以這樣打個比方。我們每個人就像瞎子,而這個世界是一頭大象,單單從我們的經驗,可能會以為這個世界就像是根柱子、一條繩子、一根水管,但是透過閱讀,我們可以和其他的人交換意見,發現原來世界的全貌,遠遠超乎我們想像,既不是柱子、繩子,而是一頭活生生的「大象」。換句話說,因著閱讀,我們眼睛所看的世界,將從黑白變為彩色。

宋真宗曾經說過:「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自己的感覺卻是,真正的黃金屋、顏如玉,並不是在書裡,而是藏在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中,不過,想要在這個大千世界裡挖出金礦、找到寶藏,我們的確需要有書的指引。是書,讓我們的生命豐盛,讓我們知道,生活在這世上原來這麼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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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出版人的針孔照相機】專欄主要寫手:應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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