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美金 2013.12.22
去年聖誕節,我邀請一位單親媽媽和她的四個小孩到教會參加聖誕晚會。那晚,她先抵達,在教會門口等我。當教會的姊妹親切地招呼她,請她進禮拜堂坐時,她回說還在等一位「師姊」。我趕到後,她很不好意思地告訴我,怎麼到了教會,還用佛教的「師姊」一詞,真是失禮。我聽了不禁莞爾。
當晚,我參加聖誕話劇的演出,裝扮成一位農婦,頭戴斗笠,肩上挑著扁擔,一端綁著柑橘(甘),一端綁著苦瓜(苦)。出場時,我高喊:「上帝啊, 在哪裡?」禮拜堂內三百多人頓時鴉雀無聲。這時,坐在這位單親媽媽身後一位約五、六歲的小朋友突然大聲喊道:「在這裡!」回答得真妙!全場哈哈大笑。是的,上帝無所不在,隨時隨地都在我們的身邊。
晚會結束後,友人對我說:「妳們教會的人有一種特殊的氣質,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很喜樂、友善,連那麼小的小朋友,都可以落落大方地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是我在其他宗教場合從來沒有見過的。」從那天開始,牧師與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時常與她聯繫,鼓勵她、關懷她的處境,並與她分享上帝的話語。
有一次,她向我埋怨說:「結婚前,我是父母親的乖女兒;婚後當人家的媳婦,對公婆也伺候得無微不至;公婆大聲問,我便輕聲答。對四個孩子的照顧,我更是盡心盡力;與先生的感情也很融洽,無所不談。我該做的都做了,為什麼還會遭此不幸,結婚十二年,先生就因病去世,讓我和四個孩子無依無靠。民間信仰說我上輩子壞事做太多,這輩子是來還債的,要好好忍耐。這麼說,我這輩子豈不是要永遠過苦日子,一生背負上輩子的過錯。我實在不服氣,不甘心!」
聽完她的訴苦,我對她說:「我們聖經上倒沒有這種說法,反而記載著這麼一個故事:有一次,耶穌在路上看見一個生來就失明的人。門徒就問耶穌:『老師,這人生下來就失明,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或是父母的罪呢?』耶穌回答:『他失明跟他自己或父母的罪都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的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
聽完這個故事,友人恍然大悟,感動地說:「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道理。聽妳這麼一講,我整個人輕鬆多了。」
不久,牧師娘送給她一卷見證錄音帶,她聽三次,三次都哭了。她說錄音帶中的主角簡直就是她自己的翻版,只是程度輕重不同而已。今年的復活節,她終於受洗歸在耶穌基督的名下。她既高興,又有點後悔地說:「太遲認識主耶穌了。」我笑著說:「並不遲,剛剛好。妳是有福氣的人。」
我的這位好朋友,好姊妹,就是信主以後,每天面帶笑容,在騎樓下開早餐店的老闆——淑玲姊。她的笑容,是聖誕節給她最好的禮物。
過了聖誕節就回家
拆禮物,說感恩
爸爸和豬肝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