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主耶穌
「不訓練孩子走上應走之路,就等如訓練煽動者和狂人。」──賀瑞斯曼恩 (Horace Mann 1796-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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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剛在神學院唸一年級,利用下午沒課的日子,找到一家幼稚園代課,也好增加收入。還記得那一天,為高班的孩子默書,正把一個一個字唸出來,讓他們默寫時,我忽然看到一個小女孩,正偷偷地把筆盒蓋子打開,很快就合上了,然後又很快地在習作本上寫下,我不動聲色的走過去,突然地把她的筆盒蓋子打開,果然不出我所料,盒裡貼了一張「貓紙」,寫上了那天要默寫的生字。我還未開聲責備好她,她的眼淚已大顆大顆地流下來,慢慢地她站起來,一邊用小手去擦,一邊嗚咽地說:「老師,我不想的,我知錯了,我怕不合格,我……都是我這手不好……,」望著她被淚水糊得一塌糊塗的瞼,那雙充滿害怕又無助的大眼睛,我還能忍心苛責她嗎?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使徒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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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在街上遇到一位少婦,手拖著一個約莫五歲小女孩。
「國儀姐,國儀姐,」
「哦,你是……」
「我是少明,你忘了嗎?」
「對了,我記得你是某某教會的,」
「對,你記得嗎?你曾教我主日學,又是我們少年團的導師呢!」那時我比她才稍大一點,
「你看,這是我女兒,現在輪到我帶她回教會參加主日學了。」
望著她容光煥發滿臉喜悅的面孔,想起了我印象中的她才不過那麼小。唉,能不慨歎歲月無情?昔日的兒童主日學學生,今天已為人母了。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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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後的某一天,偶然在一個婚宴上跟〝他〞相遇,他趨前來說:「吳姑娘,還認得我嗎?……我是官塘某某教會的執事。那時候,你來我們教會實習,我才八歲,我還清楚記得你為我剪手指甲,又為我擤鼻子,我真的很髒,而你卻沒有嫌我,還為我說故事,那時我不懂說謝謝,現在我要謝謝你,當年你所做的,一直在影響著我!」望著他那帶著靦腆又有些尷尬的面容,我再也忍不住笑起來。
「你若作在這小子裡的一個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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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明明的吩咐門徒,』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太19:14)今天我們怎樣去聽這個命令?我們有沒有禁止小孩子,以致剝奪了他們領受永生的福份?
親愛的父母們,當你準備為人父母之時,你曾否立志,要一定讓你們的兒女得到救恩?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學校的功課多,課外又得去進修數學、英文,此外還有鋼琴課、芭蕾舞、中文班、小提琴等等;要為他們的前途打好根基。對於主日學、日光會、兒童團契……許多人以為在在都要專程開車接送他們,尤其是日光會,在週日都要早起,划不來!還有,教會還打算辦什麼什麼 Pioneer Club 說要在週六,嗐嗐,誰願意巴巴的把孩子往來接送。算了吧,星期天參加主日學,不就夠了嗎?最近又聽說教會又想辦什麼暑期聖經班,我看不如讓孩子們逍遙快活地渡渡假不是省事得多嗎?
真的,要認真發展兒童工作,場地、人手、交通、金錢、材料……等事情實在叫人筋疲力倦,也不見得一定有什麼果效,當然崇拜亦不會增加多少人數,教會的奉獻更不會因此增加,算來算去,得不償失!得不償失!!
果真是得不償失?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教會十年如一日的在循環不息地運作,主日學、團契、崇拜、執事會、值理會、聖誕慶祝、年會……一年復一年地溜走。忽然有一天,當你驚覺你的孩子已經長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和玉樹臨風的翩翩少年時,他們的身影將在教會中消失,教會再也留不住他們,於是你看到的他不再是天真爛漫,活潑可愛的孩童,而是一臉悖逆,滿眼迷惘,雖然約會頻仍卻仍滿心孤寂;奇裝異服而又頹廢青少年,最痛苦的是我們失去了領他們到天父面前的機會。
神救贖我們這一代做父母的,是叫我們的後代蒙福,我們豈能、又豈忍奪去他們的福份?因著我們的自私、懶惰、無知,把孩子們應得永生之福剝奪了。
親愛的父母們:請聽孩子們的呼聲:「讓我們到主耶穌跟前,不要禁止我們,我們應得那上好的福份,是不應被奪去的!」
讓我們在神面前好好地悔改,立志,讓我們的兒女,從小就能明白救恩,從小就認識主耶穌。記住我們的主的話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
about 【戲語心鄉】專欄主要寫手:張吳國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