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神學 2024.10.13
〈兩個見證人〉(The two witnesses),出自《班貝格啟示錄》(Bamberg Apocalypse), 11世紀手稿。(圖片來源/WIKIPEDIA)
九月底十月初有位號稱「地表最強先知」的肯亞牧師受邀來台舉辦特會,人還沒抵台就在基督徒群組引起爭論;不少反對者發布訊息呼籲「防備假先知,不要宣傳、推廣及參與其事工」,也有人對該牧師擁有豪宅、名車與私人保鑣提出質疑。風波之大甚至引起《基督教論壇報》關注,特地專訪牧者對此表示看法[1]。
由於觀察到這牧師在中國大陸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早在一多年前就有基督教網紅(youtuber)製作影片檢驗這位「先知」的預言、神蹟及「啟示錄兩個見證人的靈在他身上」的宣稱[2]。面對該牧師支持者的反擊,這位youtuber也在幾天前加碼製作了含有此次訪台特會片段的「加強版」影片進一步剖析[3]。
該牧師的支持者則相信此人有醫病、行異能、先知預言的恩賜,並以影片澄清所謂豪宅與名車不在牧師名下,而是所屬事工會所有;還認為外界的批評都是出於對該牧師的嫉妒。
網路上對這位牧師的批評與檢驗很多,大家可自行參閱。昨天(10月3日)也有媒體獨家報導這位牧師因颱風提前在9月30日離台前在下榻的君悅酒店一樓大廳飾品專櫃「大買項鍊、手環及戒指」[4],關於此人就留給大家自行察驗與分辨。我想談的則是啟示錄11章的兩個見證人到底是誰?
《啟示錄》十一章3-14節「兩個見證人的異象」向來是《啟示錄》最難解的經文之一,對於這兩個見證人的身分也有諸多猜測,如「以諾和以利亞」(都不經死亡就被神接去)、「摩西和撒母耳」(耶一15:摩西代表律法、撒母耳代表先知)、「摩西和以利亞」(啟十一5-6提到「降火燒滅仇敵、叫天閉塞不下雨、叫水變為血」的能力)等等。
這位蓄著長鬍子的肯亞牧師宣稱「摩西和以利亞」的靈「同時在他身上」就是由此而來,其「證據」則來自遭質疑是舞台燈光或重複曝光的先知顯靈照片與他在特會宣稱久旱之地將降雨的所謂「神蹟」。
問題不在《啟示錄》這兩位見證人是不是「摩西和以利亞」,而在他們是誰?孟恩思(Robert H.Mounce)博士就說:「兩個見證人是以摩西與以利亞為雛型,這幾乎是無從置疑的」。他們是「末日前要出現的兩個實際的先知性人物」嗎?孟恩思博士認為他們「不是兩個個人」,而是「象徵在這世代結束前的動亂日子中作見證的教會」[5]。
最重要的「根據」則在《啟示錄》十一4作者約翰自己的解釋:「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一如羅偉博士所指出:啟十一4說兩個見證人就是「燈台」,啟一20也以「燈台」作為教會的象徵。
此外,啟十一7「殺害兩個見證人的獸」是從《但以理書》七21而來,「在那裏,獸所逼迫的並非個人,而是群體」。加上《啟示錄》多處經文都提及教會乃「背負耶穌基督見證的群體」(啟六9、十二11、17、十九10、二十4);因此兩位見證人所擁有摩西與以利亞的能力應視為見證耶穌的群體(教會)所「共同擁有的」,這兩個見證人應該就是教會[6]。
孫寶玲博士則說明之所以有「兩個見證人」是因為「猶太人的傳統以兩個人的見證作實,具有法律效力」;他也認為「忠心傳講神信息的教會就是這兩個見證人」。因為「燈台」是教會的象徵,也有「神的靈」的含意,教會就是被神的靈所充滿的聖殿,也是見證神的道的燈台。「兩個見證人」就是所有神僕人的代表,「他們領受作見證的命令,既作傳道,甚至有行奇事的權柄,但受到代表邪惡和世界的力量的獸所迫害」[7]。
雖然有個別解經家按字面把「兩個見證人」視為大災難期間所要出現兩個擁有特別能力的個人,但正如吳道宗博士(新加坡神學院前院長)所指出,「象徵性」的解釋仍是主流。
其中有人將其視為「教會的兩方面使命」;大多數學者則主張是教」,或為神僕人的代表,或為「歷世歷代因見證而受逼迫、殉道的集體代表」。因為「他們是向全世人傳福音,因此是教會全體的工作」,「燈台是教會的象徵;橄欖樹則提供橄欖油給燈台,表示教會所作的見證是出於聖靈的內住,來自有聖靈印記的教會」[8]。
有人可能要問,約翰說「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啟十一5),這難道不是表示他們有殺死敵人的「超能力」嗎?火燒仇敵的畫面出自《列王記下》,一連兩次「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亞瑪謝王所差來要逮捕以利亞的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王下一9-12)。
然而我們從耶穌拒絕雅各與約翰「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拒不接待耶穌的撒瑪利亞村莊)」的建議(路九51-56),就知道「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啟十一5)不宜按字面解釋(因耶穌不會要我們這麼作),更不是要顯見證人的「威風」,而是指「在他們完成先知見證的使命前,神不會允許任何人傷害他們」[9]
同樣的,「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啟十一6)的重點也不在操控自然,而在當初摩西與以利亞藉神蹟所彰顯的信息:唯有「耶和華是真神」或「讓背道的子民回轉歸向真神的權柄」,一如百姓看見以利亞大敗巴力先知後俯伏在地呼喊: 「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39)。
耶穌是摩西預告:「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的那一位,卻沒有「叫水變為血」。施洗約翰是耶穌親自認證「已經來了」的以利亞(可九13),卻「一件神蹟沒有行過」(約十41)。由此觀之,身兼摩西與以利亞使命的「兩位見證人」雖然必然伴隨神所賜給教會的權柄,但有沒有行歷史上摩西與以利亞作過的事,其實非關緊要。
學者也指出:「兩個見證人所擁有的是建立神國的權柄,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今日,教會權柄的外在記號乃神蹟奇事」,「但在使徒們的心目中,福音的宣講才是第一要務。神蹟只是手段,神國才是目的」[10]。認清這優先順序,就不會錯將兩個見證人異象的焦點放在見證人(是誰)或他們所行的神蹟奇事,而是他們所傳的信息。
正確認識《啟示錄》十一章「兩個見證人」的異象,我們就不會把精力放在捕風捉影地探詢誰是摩西與以利亞?甚麼時候要來?哪一個人是摩西?哪一個人是以利亞?
正如陳恆道長老所說:「兩個見證人不是剛好兩個人,為什麼說兩個?因為古時候摩西律法有指明,若要做見證,至少要兩個人」,「所以兩個見證人不是只有兩個人,而是指所有耶穌再臨前、末世所有為主耶穌傳福音作見證的傳道者或信徒,都是在這兩個見證人裡面」。
「這兩個見證人或許包括一萬人、一千人;這間教會若有十幾個人認真為耶穌作見證,這十幾個人就是這兩個見證人。我們這間教會若有一百個人很認真傳福音,這一百個人就是這兩個見證人」[11]。
康來昌老師同樣說:「這兩個傳道人就是我們所有的人,兩個兩個到這世界上傳福音,到天涯海角,每一個時代的兒女都是如此。我們得到主給我們的能力、使命在這世界上見證主,在那不完全的日子我們有一個永恆偉大的工作,就是靠著神給我們的力量作1260天的見證,告訴世人神所帶來的救恩是真實的,神的話語是真實的,我們是見證人」[12],這才是兩個見證人的「正解」。
盼望以上簡略的探討有助於大家認識《啟示錄》十一章「兩個見證人」的使命與意義,有此認識,我們就不會盲從所謂「地表最強先知」;因為「兩個見證人」不是別人,而是忠心為耶穌見證的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