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基督徒的課程,不管是夫妻、親子、內在醫治等,都會用到心理學中「原生家庭」的概念。也常常會提到祖先的咒詛之類的,來說明原生家庭對個人及家庭的影響力。也常常提到要去饒恕、或是祝福,來破除祖先的咒詛。
對我來說,總是覺得很奇怪,因為這像是將心理學的概念,偷渡到聖經中,因為若是如此,耶穌的家譜「落落長」,是否耶穌也要去處理祖先的咒詛?若是在個人靈命中,處理祖先的咒詛這麼重要,為什麼新約彼得、雅各、約翰、保羅,都沒有專章處理?
其實,許多人將過錯推到祖先的咒詛或是原生家庭,我認為是推卸自己該負責的心態,就很像罪犯被抓的時候,都會說是家庭的錯、社會的錯,但自己就沒有錯?
我不否認原生家庭對個人有重要的影響,我們也會去承擔別人犯罪的結果,但是聖經卻不是要我們去檢討別人的犯罪。聖經更強調,人犯罪是自己要負責,去承擔、承受犯罪後的結果,面對犯罪後的審判。我們真正要面對的是我們犯罪所得罪的上帝,並求上帝在基督裡面,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而不是所謂用祝福或是饒恕的方式,就可以解決罪或是祖先的咒詛的問題。
記得以前上路德神學研討課,談到十架神學的時候,提到一個單字suffer,特別提到這個字的意思不只是受苦,而是承受、領受,人世間的一切罪惡──不管是別人或我們自己所做的,我們都要承受,並為此受苦,主耶穌自己也承受這一切,所以基督徒的一生是效法主的受苦,我們信主以後也得繼續要面對人世間的一切,並不會免去。但suffer不僅是受苦與承受,也是領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面的愛與恩典;當我們在承受人世間的罪惡與受苦中,也同時領受基督為我們所做成的一切!
當時上課時,我也想到,我們談原生家庭或是祖先,不應當說是祖先的咒詛,因我們本來就要承受(suffer)這家庭、家族的一切,同時我們也領受(suffer)上帝許多的恩典、祝福與保護,上帝藉著地上的家庭,使我們成長至今,也保護我們,供給我們一切所需的。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豈不更應當述說並感謝上帝藉由地上家庭所給我們的恩典?而不是只是一味談祖先的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