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考驗的再思

【作者:唐崇懷會思想的蘆葦 2000.10.22



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得寶貴。」彼前1:7


無可否認基督徒在世上的生活充滿了各種的苦難,保羅曾說: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3)。他又說: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裡敬虔度日的,也要受逼迫 (提前4:12)。耶穌也曾明確的說:你們在世上有苦難(約16:33)。苦難似乎是信徒杯中的份!但細心的想一想,難道只有信徒才受苦?只有基督徒才受逼迫?世事難料,滄海桑田,人生的寫照沒有約伯、摩西講得更恰當了。約伯說: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伯14:1)摩西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90:10)

這麼說來,當我們在患難和逼迫中時,我們怎能說是神在試驗我們?我們在接受神的考驗?受苦和受逼迫既是人人當得的分,那我們有什麼可自豪和可誇口的?日後的獎賞和神的補償當然不應是我們的盼望,更不該成為我們忍受試驗的力量和目的了。在這種思想架構中我們就自然有騰清信仰厘理念的需要了。

首先我們應認清考驗者是誰?誰受考驗?考驗些什麼和考驗有何目的?這樣,我們才能將基督徒的信心考驗觀念澄清,我們也可因此能從自憐、自義和自誇的境況中得釋放。

一. 苦難和考驗的主使者

在神的創造定律中,事物的成就必有兩個基本原因:終極基因和過程基因。終極基因當然是神,神是絕對的必然因素。而過程基因是並作性的,也是相對性的。在哲理神學和系統神學的分析中,過程基因可有兩種來源:神的既定性參與和神的許可性參與。神的既定性參與乃指著神在祂創造中和前科運作中所既定和必然的定律、原則和後果;而神的許可性參與乃指神主動的許可和並協同於人的運作中(Divine concurrence)。基督徒所受的苦難和一般人所受的苦難不同的地方就此。一般人的苦是神的既定自然律來的後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義人受苦,好人吃虧,都是一般範例。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沒有分別。

但在基督徒的苦難中,我們看到了另一種因素,就是神的許可性參與。神主動的參與了試驗的過程(註1),神許可了那些應發生在祂兒女身上的苦難,並藉著祂的靈和祂的道,啟發信徒,使他們在信心中看見他們所受的雖似乎是經人而來但卻不是由人而來;也不是自然定律,這麼說來,試驗的本身就是神的一種賞賜,是神為祂子民所預備的,讓他們可以體會神的同在和神同在的甘甜。對信徒來說,在這些事上,神不但是幕後冥冥之中的手,也是幕前的主角,是帶著笑臉陪伴我們(註2)。神的許可性參與常被誤解為神的被動性參與;是人先有了決定而神是「不得已」的淮許了。其實事實上並不是如此。既然一切都是本於祂、依靠祂、也歸於祂;神的許可性參與只能在神的俯就文體和人的有限文字表達中被理解。故神學乃以神的協和運作來形容,神是主動非被動的,是我們隨時的幫助,也是我們及時的幫助(詩42:5,11;來4:16)。所以,我們在苦難中卻不是自然律的必然,也不是自然界的偶然,乃是神的直接干預和參與。

二. 苦難和試驗的目的

詩人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學習你的律例」(詩119:71),基督也「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服,得以完全」(來5:8)。有目的的苦難叫做試驗,而試驗的目的是匚顯明神在祂兒女身上的意旨。這意旨是在階級性的管教和啟導性的誘導,或積極性的同在和肯定性的善良顯明出來。

試驗的消極性目的:希伯來書以管教的導誘性來說明信徒在試驗中和受苦的情況。神既然待我們為兒子,為使我們在祂聖潔上有份,得益處,就本著祂的美意管教我們,將我們規範在祂的善道中(來10:5-13)。神意念的善是不變的,所以在人軟弱和跌倒的時候,祂以慈繩愛索將我們牽引回來。這種苦難性的考慮乃是要顯明神的信實,祂既創始必會成終,祂既動了善工就要成全這工直到那日。(來12:2;腓1:6)。這是信徒信心和救恩堅忍的保證,是神信實的明證。

苦難和試驗的積極性功用和目的遠超過常情性的觀點。我們常以常情性理念來解釋信徒受苦的目的。國人常以「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來解釋苦難的目的和神試驗人的意旨。誠不知這種說法仍是以人為中心,是以人本主信念為基本的說法。神要用一個人無需先叫他受苦,看他是否經得起考驗、會不會半途而廢。因祂從起初知道萬事亦派定萬事。故此,以神為中心的神學理念使我們看清苦難和試驗的目的並不是要表露人,乃是要表露神和神的奇妙作為,在祂所救贖者的生命和生活中,讓苦難顥明祂兒女的完美和福份。

三. 何人或何物受試驗

一般人談到苦難和試驗時,除了將焦點放在苦難和試驗外,必然是將注意力集中在受苦的人。細心察看彼得的話(彼前1:7),我們會自然的看清他所著重的並不是苦難,也不是受苦的人,乃是被試驗的信心。有些人更因為只看見受苦的人而將這信心定為受苦者的信心。這樣一來,苦難的目的何曾不是為了強迫人的自信心和人的堅忍。這種說法無疑的又將人陷在人本的架構裡了。

其實,不論從聖經文理和神學系統來看,這裡的信心應以信仰來理解,它既不是由人而來,也不是人的發明或發現,而是神的賜予,是因神的憐憫和啟示而成的。神本著祂的憐憫將信心賜給人,使人對祂的啟示有正確的回應而成了信仰。神更盼望這信仰表明出其獨特性。所以祂將人交付於苦難中。因這信仰真是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顯得寶貴,叫神的榮耀得著稱讚。

所以說神的試驗必是正面的,不是負面的。祂必賜下夠用的恩典,使祂的兒女忍受得住,為他們開一條出路,因祂為我們所存的意念是善良的,為要顯明祂的榮美。

四. 結論

保羅說:「在患難中要歡歡喜喜」(羅5:3);雅各說:「在百般的大試驗中要以為大喜樂」(雅1:2)。神的應許誠不像人的願望。祂的意旨乃是要人看見祂的榮耀。讓我們能如約伯的忍耐、如約瑟的穩重、如亞伯拉罕的信靠。更如詩人一般的說「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詩39:9)也能如先知哈巴谷的豁達高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上帝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九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3:16-18)祂既創始也必成終。

來12:2可譯為「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信心與真道原文可以並用,亦可適用,顯明信心乃神將道種栽種於人生命裡,結果稱信徒是因道得重生(彼前1:23)皆有相同理念。

本文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
參考: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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