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即使當乞丐,也是努力撿垃圾的乞丐

【作者:小小羊網路作家Ⅱ 2023.02.05



《收割者歇息(路得與波阿斯)》[Harvesters Resting (Ruth and Boaz)],尚-法蘭索瓦·米勒(Jean-François Millet),1850–53年。(圖片來源/The Museum of Fine Arts, Boston (MFA)


路得會蒙福,最基本原因,當然是因為她信上帝。她願意信奉耶和華,放棄自己出身的拜偶像群體,加入耶和華子民的群體。

但是,信上帝之後,人應盡的本分並沒有因此廢棄。基督徒信了耶穌,並不表示就不用讀書,考試自動一百分;不用工作,上帝自動天上掉下金錢,像嗎哪一樣。

那麼,路得應盡的本分有哪些?有很多,好比孝順婆婆、賢慧持家......,其中一個和「工作」有關的,就是——就算你當乞丐,也必須是很努力的乞丐!

工頭回答說:「她是摩押女子,跟拿俄米剛從摩押回來。她求我讓她跟在收割的人後面,撿工人扎捆時遺落的麥穗。她一大早就來到這裡,一直撿到現在,除了在涼棚裡稍微坐了一會兒之外,幾乎沒有休息。」(得2:6-7,當代譯本修訂版)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問說:「可以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嗎?她從早晨到如今,除了在涼棚裡坐一會兒,就不停地工作」 (得2:6-7,NET聖經中譯本)

路得當然不是乞丐,但是,一個只能撿人家麥穗維生的婦人,就是聖經裡的孤兒寡婦之類,被歸類為窮人。

這就像我們這時代撿資源回收的弱勢族群。當然,這年頭,有些做資源回收的根本就不是沒錢,而是個性、或是無聊,但基本上,多數撿破爛的,確實是窮困族群。

問題是,窮到必須去撿破爛,不表示就可以混吃等死。

路得撿破爛認真到什麼程度呢?一大早就來撿,一直撿到現在!除了稍微坐了一會兒之外,幾乎沒有休息!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坐一會兒,就不停地工作!

也就是說,路得就算當個乞丐,也是非常努力認真的乞丐!

正因為她很勤奮認真,所以她不會餓死!正因為她很勤奮認真,所以給了波阿斯更好的印象,為未來的良緣鋪路!

許多非我們能掌握的事情,那是上帝主權,我們無法干預。丈夫死掉、淪為寡婦、意外事件……這些,都未必是我們能掌握的。古老的年代更悲哀,因為女人沒有一技之長,一旦丈夫死去,就很難維生。靠著聖經的慈悲規定——收割不准收到徹底,必須留點給窮人撿,窮人才有勉強存活的機會。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9-10,以下引用和合本)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24:19)

然而,即使上帝為我們預備了好心人、帶我們到了好心人的田地,假使我們懶惰鬼混,那麼,上帝怎會祝福呢?

不管在什麼工作崗位上,我們是認真努力的人嗎?即使我們的工作卑賤,即使我們淪為乞丐,我們依然願意當個努力的人嗎?

我不是說萬一我們生重病已經無法工作時,也必須努力工作,我說的是假使我們好手好腳,像路得一樣,但因為各種原因失業了,我們是否依然願意努力找工作,不嫌低賤?我們是否依然願意努力工作,即使低賤?

想找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這是人之常情,甚至也沒有不對。但是,萬一找不到呢?萬一已經失業了,而且理想的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都找不到,為了生活,我們是否願意做低賤的工作,而且依然願意認真努力?我們是否寧可餓死,依然這不做、那不做?我們是否因為工作低賤,所以工作時就混飯吃,工作鬼混?

上帝世界裡,沒有懶人!上帝字典裡,沒有懶惰二字!身為上帝兒女,有太多我們無法掌握的事情,因為那是上主權。但是,也正因為我們是上帝兒女,所以要努力盡本分,因為那是我們能做的,也是絕對要去做的。

當我們即使處在艱困的環境,依然不嫌工作低賤;即使是低賤的工作,也依然願意努力認真做;那麼,上帝就一定會履行祂的應許,照顧我們,賞我們一口飯吃。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箴10:3)

相反的,假使因為環境艱困,我們就怨天尤人、這不做那不做,或是嫌工作低賤而不認真,那麼,我們就要小心上帝的警告:

懶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飢餓。(箴19:15)

因此,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即使遇到不順的環境,導致自己失業、淪為孤兒寡婦、單親、貧困,讓我們依然持守自己身為上帝兒女的身分與信仰,潔身自愛,努力認真,不嫌低賤。該好好當清道夫,就好好當清道夫;該好好當洗碗工,就認真當洗碗工;該好好撿資源回收,就努力撿資源回收。

沒錯,別人常常比我們過得更好、更成功、更順利、更舒服。很多未信者生活得很好,也有不少上帝兒女過得很順利。但是,那是上帝主權,非我們能僭越。

我們只能一邊努力盡自己應盡的本分,一邊認真祈求上帝施恩憐憫,那麼,或許未來,上帝會在賞我們一口飯吃之外,也給我們主人桌上落下的碎渣。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

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

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太15:22-28)


另外,要稍微提醒一下:積極努力,不是說我們就可以「理直氣壯」。路得不是理直氣壯去人家田裡說:「你們『有義務』要讓我撿!」不是理直氣壯去找波阿斯說:「你『有義務』撫養我們!」路得是謙卑地請求工頭容許她去撿、謙卑地請求波阿斯衣襟照顧。聖經裡一貫的態度,也是加爾文主義非常強調的,就是——「謙卑祈恩」。不是理直氣壯,而是謙卑祈求。太多弱勢者對許多工作、事情的態度,有時,是一種理直氣壯——你們「有義務」幫助我、對我好、給我這工作……這種態度,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再者,積極努力,也不是說我們就可以「不擇手段」。路得去人家田裡,是「撿」落下的麥穗,不是去「搶」人家的麥穗。一樣是積極努力,「撿」和「搶」,天差地遠。聖經規定的是,孤兒寡婦確實可憐,所以可以去「撿」麥穗,有錢人也必須讓窮人去「撿」麥穗。但是,聖經可沒因為窮人可憐,就說窮人可以去「搶」麥穗。撿,是拾取人家落下的、是人家願意給的;搶,是拿人家沒給的。聖經十誡第十條支持的「私有財產」,比我們想的更真實。任何人,都不得強迫別人行善,不得擅自拿取人家不同意給的東西。有時,弱勢群體進行樂捐時,是一種「不樂之捐」,甚至政府用公權力強迫大家要捐,這也是違反聖經。基督徒要積極努力,也可以追求成功、賺更多錢,但不得不擇手段,使用各種違反聖經的方式去獲得利益。

求主憐憫,恩待我們!也求主施恩,賜下力量給我們,能當個認真努力的上帝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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