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欢腾〉不是在欢唱圣诞——Isaac Watts与他的〈大衞诗章〉

【作者:王星然举目 2022.12.25


■本文原刊于OC举目杂志 2022.12.05)


图片提供/123RF


读者可曾听过有哪首现代诗歌,用欢呼歌颂来迎接上帝的审判?《诗篇》98篇呼吁「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欢乐,要发起大声,欢呼歌颂」(《诗》98:4),理由是「因为他要来审判遍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公正审判万民』」(《诗》98:9)。诗人呼吁所有人当带着欢乐雀跃的心情,弹琴、唱诗、吹号角(这些都是圣殿崇拜使用的乐器)来迎接……这还不够,巴不得连海洋和诸山一同加入赞美的行列,欢呼庆祝他的再来,因为他要带来公义的审判!(注1)

〈普世欢腾〉

有一首来自18世纪的古典诗歌〈普世欢腾〉(Joy to the World)酣畅淋漓地表达了《诗篇》98篇的内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r8myPmEpWw):



「普世欢腾,救主降临!全地接他为王;

万心为主预备地方,宇宙万物歌唱,

宇宙万物歌唱,宇宙,宇宙万物歌唱。

大地欢腾,主治万方!万民高声颂扬;

田野,江河,平原,山岗,响应歌声嘹亮,

响应歌声嘹亮,响应,响应歌声嘹亮。

世上一切罪恶忧伤,从此不再生长;

普世咒诅变为恩典,主爱泽及四方,

主爱泽及四方,主爱,主爱泽及四方。

主以真理,恩治万方,要在万国民中,

彰显上主公义荣光, 主爱奇妙丰盛,

主爱奇妙丰盛,主爱,主爱奇妙丰盛。」


每逢圣诞节期,〈普世欢腾〉传唱于大街小巷。也许大家会唱,但不见得会联想到这首诗歌的原创焦点是放在基督的再临及统治,而不是基督的诞生。

〈普世欢腾〉歌词的部份,来自英国圣诗之父以撒・华兹(Isaac Watts, 1674-1748)。他用精练的笔触和文思,当代人能明白的语言及文化,诠释《诗篇》98篇。这首歌收录在他1719年出版的最后一本诗歌集《大衞诗章——用新约语言》( Psalms of David: Imitated in the Language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Apply’d to the Christian State and Worship 。亚马逊网站上还可以找到)。

音乐的部份(今天家喻户晓的音乐旋律),则是要到1848年,才由美国作曲家Lowell Mason加上,并标明乐曲出自大作曲家韩德尔(G・F・Handel,1865-1759)。不过,据今日音乐家的考证,认为这首曲子也许受韩德尔启发,但并非韩德尔所写。

以撒・华兹

华兹是一位牧师,写作超过700首圣诗。他出生时成份不良,当时英国教会主流是英国国教,而那些没有归附英国国教的新教人士(受马丁・路德,加尔文等其他改教家影响的新教信徒),被称「分离主义者」(non-conformist)或是「异议份子」(decenter)。他们在信仰上受到来自皇室和政府的迫害和岐视。所以后来才会有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来到美洲大陆,追寻宗教自由。

华兹的原生家庭就是所谓的「分离主义者」。父亲是教会领袖,为了信仰多次遭政府迫害坐牢。华兹出生时,父亲正被监禁。原本华兹有机会进牛津或剑桥大学等一流学府,而且有贵族愿意资助他,但学校要求学生必须是圣公会(英国国教)的会员,拒绝加入圣公会的华兹因此资格不符。

华兹后来去了异议学院(Dissenting Academy)。光从学校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所专为分离主义教会的子弟所开设的学校。他在这里以极优异的成绩毕业。



华兹从小就显出过人的语言天赋:英文、法文就不用说了;此外,4岁就学拉丁文,7岁学希腊文,13岁学希伯来文。看看他小时候用自己的名字写的诗(acrostic petition)。

I am a vile polluted lump of earth,

So I’ve continu’d ever since my birth;

Although Jehovah, grace doth daily give me,

As sure this monster Satan will deceive me,

Come, therefore, Lord, from Satan’s claws relieve me.

Wash me in Thy blood, O Christ,

And grace divine impart,

Then search and try the corners of my heart,

That I in all things may be fit to do

Service to Thee, and sing Thy praise too.


在诗里,据传当时才6岁的华兹,已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而且出生就带着罪性。虽然上帝给他很多的恩典,但撒但常常欺骗他,幸好有基督的拯救,他一生要敬拜赞美他。

我惊讶的不只是年幼的华兹对词汇、文法、诗韵的娴熟掌握,还有他在神学方面的领悟,这些都是上帝特别给的恩赐!

华兹虽然没有机会进牛津剑桥,但他写的有关逻辑辩证的巨作Logic,成为牛津、剑桥、哈佛和耶鲁等名校的指定教科书,超过100年。

后来,华兹被按立为牧师,牧养教会,但他的身体一向不好,常常需要请假休养。1712年,他想辞去牧职,可是教会不放他走,请了一个助理牧师,在他无法上台时顶替他;1739年,华兹中风,教会又请了一个秘书帮助他继续写书,创作诗歌。身体的病痛并没有拦阻华兹发挥恩赐,回应上帝的呼召。

死气沉沉的敬拜

华兹常跟父亲抱怨教会的敬拜,死气沉沉没有热情。当时,整个英国分离主义者都受加尔文影响,只能唱诵韵文诗篇(metrical psalter)。华兹抱怨那些韵文诗篇的英文翻译品质太差,很难引发共鸣。他认为应该要重新翻译。

加尔文和他的跟随者,认为《诗篇》是上帝留下的唯一敬拜范本,基督徒只能唱颂《诗篇》。其实,早在加尔文之前,唱颂《诗篇》就是教会传统。在改教前,罗马天主教就很重视诗篇创作的诗歌,并且留下不少珍贵的遗产。

只是,加尔文严格地限定基督徒在正式敬拜中只唱颂《诗篇》,不鼓励创作新诗歌。但在音乐敬拜的神学上,华兹服膺马丁路德的提议,倡导Poetic Sacred Music (Classical Hymn),自由创作圣诗,不受日内瓦韵文诗篇(The Genevan Psalter)的约束。

他最强而有力的论点是:《诗篇》来自旧约,没办法直接唱耶稣基督,只能用一种先知隐喻的方式来唱。而既然我们已经过新约时代,有更完整的启示,是旧约先知没有经历过的,为什么要把自己绑死在旧约,只能唱《诗篇》?为什么不能直接唱颂新约的内容?

再者,华兹也不相信犹太人写诗篇的动机,只是用来规范信徒,做为唯一的敬拜素材,若是这样,那祷告是否也只能按照圣经经文范本来照本宣科,必须禁止个人随意的祈祷?

当时有能力编写韵文诗篇的人本就不多,能逐字逐句地翻译已是万幸,教会只得接受这些翻译得很生硬很拗口的诗歌,这很难让英文母语的信徒产生共鸣,影响敬拜。

于是,华兹的父亲挑战他,既然有这么多想法,为何不为教会创作新的诗歌?于是,

1706-1719年间,他出版了四本重要的诗歌集着作:

1706——《诗歌时刻》( >Horae Lyricae

1707——《颂词与灵歌》( Hymns and Spiritual Songs

1715——《儿童诗歌》( Divine Songs Attempted in Easy Language for the Use of Children

1719——《大衞诗章——用新约语言》(Psalms of David: Imitated in the Language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Apply‘d to the Christian State and Worship) 

其中,《大衞诗章——用新约语言》是华兹倾全力投入的韵文诗篇重译的呕心沥血之作。

不过,华兹所谓的重译,并非逐字逐句照本宣科。他想要挖掘《诗篇》在新约中的意义:也就是在福音的光照下,来诠释《诗篇》。这正是他出版《大衞诗章——用新约语言》最大的企图和用心。

华兹说他的韵文诗不是要基督徒去揣摩当时大衞的语境,而是要让大衞用基督徒的语言来对他们的心说话。这不仅要对语言文化有精确的掌握,让当代人能感同身受,更需要很好的神学功底!

圣诗之父

无怪乎华兹为被称为圣诗之父。他一生共写了超过700首圣诗,虽然出产量不若查理・衞斯理(Charles Wesley) ,写了8909首;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写了超过 9000首,但他的影响力却是最大的(注2)。他对英文诗词艺术,对大公教会神学的精准掌握,品质很难被后人超越。

除了〈普世欢腾〉外,华兹创作的〈每逢思想奇妙十架〉(When I Survey the Wondrous Cross)、〈千古保障〉(O God Our Help in Ages Past)、〈痛哉!我主流血舍身〉(Alas! and Did My Saviour Bleed)、〈主治万方〉(Jesus Shall Reign Where’er the Sun)、《歌颂父神伟大权能〉(I sing the mighty power of God)等,至今仍传唱不辍。



不过这些作品一旦译成中文,今天也遇上了同样的翻译问题。举例来说,华兹的名曲《每逢思想奇妙十架》第三节,在华人教会常用的《生命圣诗》中收录译为:

「试看他头,他足,他手,慈爱忧伤和血并流,从前可曾爱忧交织?荆棘可曾化作冕旒?」

我们知道「冕旒」是什么吗?笔者特别去查了百度百科的解释:「冕旒是中国古代汉族礼冠的一种。相传,冕制起于黄帝,至周代时始完备。古时帝王、诸侯、卿大夫参加盛大祭祀所服,冕旒为礼冠中最贵重者。」

其实,译者想表达的是「荆棘冠冕」,为了押韵却用了中国古代词汇「冕旒」。如果唱诗还要去查字典才能明白那些古文的意义,那诗歌本身内容再好也失去了它的价值。

还有一句「从前可曾爱忧交织」,原是企图表达十字架正是「爱与受苦相遇」的极致展现。惜译文过于矫情,着实让现代人难以进入原本想表达的语境。

这些经典诗歌是时候需要再重新翻译了。然而,这一代华人教会的华兹在哪里?

华兹虽然是异议份子,分离主义者,却在英国备受推崇,甚至到了1780年,英国皇家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大教堂为华兹立了一个石碑来记念他。对于非圣公会信徒而言这是殊荣,也是上帝的幽默。




注:

1、《诗篇》里的预言,通常不会只是指涉单一事件,可能同时包含多个时间点的应验,由近而远,至终与上帝伟大的救赎蓝图相连。以《诗篇》98篇为例,诗人并未指明这位君王得胜的历史细节,刻意模糊的背景,可以指历史上,上帝多次救赎以色列人脱离仇敌的手(埃及、非利士人、巴比伦……),但《诗篇》98更是指向基督把他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所有投靠他的都欢呼他来作王,因为这位君王要带来公义的审判,并且凭公义治理他的国度。那些已被他救赎的百姓不需要畏惧王的审判,反而要喜乐地迎接他的再来。

2、华兹晚年与查理・衞斯理、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成为忘年之交。衞斯理深受他的影响,他特别欣赏华兹的〈每逢思想奇妙十架〉,曾表示愿意用他一生所有作品,来交换这一首创作。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上一则下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