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不加害

【作者:berean永恒的答问 2004.02.15


爱,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若是被人爱,大家都喜欢;若是要去爱人,要吃苦吃亏付出代价就不见得有人要。有人以为讲律法谈规定就一定没有爱,可是,圣经却告诉我们,爱与律法是一体之两面,不可偏废。爱应该是成全造就对方为重。

一、【爱是不加害于人】罗马书13:8-10

最近是西洋的情人节,有人以为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什么事都可以做。其实,真爱是不害到对方,愿意舍己,愿意克制。有人以为爱孩子就是孩子要什么就都给他,其实,这反而是『加害』了孩子。就如情侣,只要对方要,就都给他一样的错误。

John Stott曾说『若没有客观的道德标准,爱心是无所适从的』。虽然律法常常是从负面的『不可』开始起头,爱是从正面的『要』来谈起。就今天的圣经所引用的十诫后五诫『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心』来证明律法和爱是同一件事,就是『不因私心而害了别人』。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为自己不愿被杀被偷被抢被冤枉,就不要去作在别人身上。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原来,所有的诫命都可以用『爱人如己』的第二大诫命来一以贯之。所以,我们若以『爱是不加害于人』来事事衡量,自然而然就成全了众律法的要求。

『不要欠人的债』,当给的就要给。『惟有彼此相爱, 要常以为亏欠』。很多父母常常觉得给儿女的不够多;尽力去爱,尽力去给;是不合圣经原则。因为圣经说的是『彼此相爱』,而不是单方面的爱。就如上帝对人类的爱不是只有单方面的给、与牺牲,做上帝的儿女也得有对等的顺服与尊敬;男女之间的相处也一样是『彼此』的关系。我们都不应该只要求其中一方单方面付出与牺牲而已。

二、【当趁早睡醒,脱去睡衣】罗马书13:11-14

爱,除了不去伤害;除了要成全(造就于律法之下)之外。爱,还有『要珍惜』的意思。11节的【时候】(kairov kairos)在以弗所书5章16节是翻译成爱惜『光阴』,原文的意思强调是关键的时刻,流失了就不再会有的机会。就如四年的大学生活,似乎很长久;六年的国高中生活,似乎很长久;可是,都是漫长人生中的『唯一机会』,失掉了,就不再有了。有体会父母爱的儿女,必定会【珍惜】,而不至于浪费自己的生命与机会在肉体所喜欢的吃喝玩乐的事务上。彼此相爱,必定会珍惜父母辛苦付出所换来的学生生活。接下来的圣经也是相同的重点。

『光明与黑暗』,黑暗常常暗示邪恶或者欲望的事务。光明暗示正确的行为与生活态度。一个睡着的人是无法活出正确生活。就如上课与上班打瞌睡的人,虽然没有作出邪恶的事情,但是,浪费了光阴也就是错失了尽责的时刻,换句话说,是属黑暗的人。

圣经上又说『其实明天如何, 你们还不知道』,一个混混度日的人,从来不知道审判转眼就到,忽然就天亮了。愿我们都学会以下这样的祷告;『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这事,或作那事』脱去睡衣(拒绝荒宴醉酒.拒绝好色邪荡.拒绝争竞嫉妒)。穿上基督(醒来,爱惜光阴,成为光明之子,为人端正,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



罗马书经文: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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