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办公室真的不可以有恋情吗?假使男未婚、女未嫁也不可以吗?

【作者:李良达猫头鹰老师 2012.10.27


问题内容:我这是假设性的问题。最近又看到一位政务官因为男女情事而辞职,虽然至今真相未明,但我想问的是:长官与部属真的不可以谱恋曲吗?办公室真的不适合谈恋爱吗?假设男未婚、女未嫁,且两情相悦,即使年龄有些差距,又有那里不好呢?

答:

基本上没有人规定办公室不可以谈恋爱,至少公家机关应该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不论是宪法或公务员服务法,应该都不会有如此不通人情的规定。至于民间机构,即使有些企业可能不是很赞成办公室里的同事彼此谈恋爱,但大概也只能私下形成不成文的压力,大概还没有那家企业敢于公然形诸文字,明文禁止同事彼此间谈恋爱。

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规定明显的违反人性,不够人性化,不够尊重个人的权利与隐私。

事实上,虽然大家对办公室里的恋情比较不看好(容易受到干扰,不容易有好的结局),可是我们还是到处可以看到成功的例子,现在的内阁阁员中,就有人娶的是他的学生,好像也担任过他的秘书为妻呢。

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回归基本面来探讨办公室的恋情,基本上每一个恋情都应该要被祝福,每一个恋情也都应该以最后能够走入礼堂、白头偕老为目标,正因为如此,在办公室里谱恋曲,就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件事:

一、 一定要合乎公序良俗,不能是不伦之恋

不要说是办公室里的恋情,即使是一般的恋情,如果是不伦之恋,尤其若是破坏别人的家庭与幸福,都很难被大家所接受,更何况是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如果双方各自已有家室,或者至少其中一方已有家室,都要绝对避免,否则只要消息传开,千夫所指、无疾而死,到时候一定是悲剧。所以若是要在办公室里、众目睽睽之下谈恋爱,就一定要合乎社会公序良俗,不可以有不伦之恋。

二、 一定要低调行事,更要避免公私不分

在办公室里谱恋曲,即使不是不伦之恋,是完全合乎社会公序良俗,是经得起大家检验的,也还是要尽可能低调行事,不要树大招风,否则难免还是要惹来闲言闲语。因为办公室里谈恋爱,难免有些地方会显得公私难以分明,若是不刻意低调行事,真的会招惹很多的闲话。

特别是,如果谈恋爱的双方,互有长官与部属的隶属关系的话,更要尽可能低调,最好完全不要曝光,不要让别人发现,要不然,闲话就更多了,明明没事也会被传的很难听,最后你们双方自己都会觉得很难再交往下去,这岂不是很可惜。

三、 一定要先约法三章,双方都坦然以对

谈恋爱没有保证一定会成功的,如果最后双方分手了,最少有一段时间最好彼此先不要再碰面,否则实在会很尴尬。

可是,若是办公室里的恋情该怎么办呢?万一失败了,双方还天天得见面呢,甚至为了公事还得常碰头、常沟通呢,这在在都是万分尴尬的事。

所以若是要近水楼台先得月,要谱出办公室里的恋曲,最好在谈恋爱之前,彼此先约法三章,如果最后能有好姻缘,那就谢天谢地同心携手偕老;万一不能有好结局,大家至少要好聚好散,不要缠着对方不放,更不要刻意在办公室里制造出异样的气氛,以逼使对方离职,大家一定要有最佳风度,否则宁可不要开始。

总之,办公室里谱恋曲真的不是不可以,但是比较辛苦就是了,所以能不要,最好就不要,如果要,也要把很多事先想清楚,并且双方彼此都自我约束一番,这样才不会损己又伤人。(200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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