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神学 2024.07.14
图片提供/123RF
多数人看到恶人行恶,不论自己是不是受害者都不免感到愤怒。但是圣经却一再提醒神的子民「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诗三七1、箴二四19),这到底是为什么?
「心怀不平」,就是「不安、烦恼、心烦意乱乃至于怒火中烧」[1]的意思,在这里是指不要受恶人所影响,以至于「让负面的情绪毁灭自己」,所以是提醒我们「要留意对恶人的反应」[2]。
至于恶人「作恶」,就是同一节平行的「行不义」。如果恶人真的「作坏事」(吕振中译本)或行「奸恶」(环球圣经译本),为此感到愤怒难道不对吗?
其实圣经虽强调「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一20),却没有否定「义怒」存在的可能性与正当性。曾任布里斯托三一学院教牧课程主任的威尔克(Michael Wilcock)牧师就说:「的确有义怒这一回事,也有发出义怒的时和地。当恶人犯罪之后不但逃脱,而且还因犯的罪受益时,发义怒是应该的」[3]。
康来昌老师也说:「在报纸媒体看到恶人得势,你应该会心怀不平,否则你就没有正义感了。你在家里、在社会上、在工作岗位如果看到有人作恶,我们应当是愤怒、应当是不高兴的。所以不要以为这节经文是反对我们有一个对罪恶憎恶的心,我们应当对罪恶憎恶。如果我们看到罪恶,心情不会改变,就好像我们看到良善,心情不会舒畅,那是不对的」[4]。
所以「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这劝勉,不是指基督徒看到恶人行奸恶或弱者受欺压时,不能感到愤怒。但是即使我们的愤怒是对恶人而发,我们仍需要反省自己生气背后的动机,并按真理节制自己的怒气。
甚么样的怒气是基督徒该避免的「心怀不平」?第一种情况是同一节下半句的「嫉妒那行不义的人」(诗三七1,和合本修订本),这「嫉妒恶人」,就是「嫉妒恶人所得稍纵即逝的好处」(箴二三17)[5]。
这种类型的「心怀不平」背后真正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们「恨神所恨」,而是看到恶人拥有我们所没有的,因此「我们禁不住嫉妒他」[6]。出于这种动机的「心烦意乱」并不是对罪恶本身的愤怒,自不可取。
张国定博士也说,「恶人表面上凡事顺利,享受一时的风光」,因此诗人是「提醒人不要眼红,以致跟随恶人的脚步去行恶」,「心里不要起了不安的情绪,仍要定睛仰望耶和华」[7]。
第二种「心怀不平」不是「羡慕」恶人因作恶「得到好处」,而是见审判迟延、恶人始终没有受到制裁而愤愤不平。
希望恶人遭报未必是错误,神也没有要我们姑息养奸;但「制裁」恶人的权力不在我们手上,而在神所设立的执政掌权者。
面对恶人,为了保护邻舍或拯救弱者,我们可以报警、可以求助司法;犯罪的若是弟兄,也可以诉诸教会纪律的惩戒;但无论如何不能自力救济、私刑报复。
不要心怀不平,就是提醒神的子民:即使看见恶人「亨通」或「阴谋屡屡得逞」,仍当「制止怒气,弃绝怒火;不要忿忿不平,以致作恶」(诗三七8,环球圣经译本)。
保罗叮咛基督徒「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21)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因为伸冤的权力在神或神所设立的政府,神不要我们自己伸冤。
我们若因恶人「心怀不平」,甚至放任自己的怒气爆发,以恶报恶、加倍奉还,不但是失去了对神掌权的信心,其结果也是「为恶所胜」,让自己成了另一个恶人。
在这因愤怒而生的报复游戏中,没有赢家,只有输家。不论作恶的恶人,或被恶人激动忍不住报复的义人,都成了魔鬼一箭双雕的囊中物,
第三种「心怀不平」,则是提醒我们不要因恶人行恶就自以为义,只看见恶人所行的恶,却没有用同样的标准来检视自己的心思意念与行为。
几个月前台北市1岁男童凯凯(化名)遭虐死案爆发时,有媒体就报导刘姓保母过往曾支持「杀童唯一死刑」,但她自己却残忍对待受托照顾的凯凯。拿单对大卫说了富户强取穷人羊羔的故事时,大卫不也愤怒的说:「行这事的人该死」?拿单却说:「你就是那人」(撒下十二1-7)。
人就是如此「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紧紧抓住别人所行的恶,盼望神马上施行公义的审判,却很少敢求神以同样的一把尺来处置自己的软弱。
也因此Thomas Boston(1676-1732)说得很好:「当人宣告神愤怒时能够压制自己的怒气,那人就是有福的。特别当有人得罪你们个人的时候,你们更要温和。那在自己的事上像狮子、在神的事上像羔羊的人,不过是自私的顽童。但那在自己的事上像羔羊、在神的事上像狮子的人,则叫他人心服,因为他们凭神的灵行事」[8]。
探讨至此,我们可以肯定「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不是指基督徒在任何情况都不能对恶人行恶感到愤怒,也不是要人把所有的罪恶之事都推给神,却逃避自己有时仍有让犯罪者受制裁的责任。
正如我一位朋友所说:基督徒该「恨恶罪恶」,也当「对那些不公义或邪恶感到不舒适」。「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不是要我们「放弃公义」,而是「将公义交还给神」,「把这怒气交给神,不要为自己伸张正义,因为神所伸张的才是最公正并最严厉」[9]。
康来昌老师也说:「我们对罪犯还是要有爱心,(但)我们希望藉着这个神所允许的,国家所设立的法律给他管教,让他能够改过自新,或者最起码减少他作恶的机会,这个爱心甚至包括他应该处死。但我们不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不向行不义的生出嫉妒。我们自己不能自义,我们要对别人有爱心,我们知道神把这权力交在国家的手中」[10]。
不论嫉妒恶人、审判迟延或自以为义,「为作恶的心怀不平」这种负面或焦虑情绪背后的原因其实在于失去了对神的信靠,所以才进而生出因恶人眼红,不再等待神的审判或自以为恨恶罪恶,实则是满足虚荣等问题。
我不否认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诗三七2) 、「还有片时,恶人要归于无有」 (诗七10),这「快要」或「片时」都要从信心去理解,因为恶人往往未必在今世受报。
但若有信靠神的心,我们就不会因恶人眼红、不会为恶所胜,会知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以他的信实为粮」、「心里有神的律法」(诗三七3、31)才是有福,而这样的人「必承受地土」(诗三七22)!
最后容我引用提摩太.凯勒(Timothy Keller)一段话共勉:「祷告公义的主啊!求祢保护我不受周遭所有敌对势力的攻击,但是当我对其他人作恶愤愤不平之时,我要记得自己是有罪的,并且唯有藉着祢的恩典才能来亲近祢。我是何等地需要憎恨作恶又不心怀愤怒,或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求使我既平安又得以持守谦卑。阿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