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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最爱看的影片是哪部?我认为一定是《不可能的任务》Mission Impossible。摩西,四十岁,身强力壮,人生顶峰,身为埃及王子,有权、有钱,可能也有些士兵。但上帝不选用那时候的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反而等到摩西八十岁,垂垂老矣,一介无名牧羊人,没钱、没权,只有羊咩咩听他的话。他才吩咐摩西「去!去埃及,把我的百姓带领出来。」上帝也是这样使用一个大学读工学院,与文史哲一点关系也没的我。
我的写作是信耶稣才开始,我压根不是「爱写」、「会写」文章的人。写作对我而言,在小学时期,甚至是极为可怕的压力。我看着黑板上的作文题目,往往脑子一片空白。若可以打包带回家写,我就边哭边死赖着父亲帮忙。父亲的独门秘技是「字数增加法」。「一朵花」增加为「一朵玫瑰花」,「一朵红色的玫瑰花」…。国小作文字数要求200字,勉强撑过。
至于为何为上帝写?也并非出于甚么伟大的抱负,单纯因为内向的我不敢去街头发单张传福音,那实在太刺激我的小心脏。我跟上帝祷告,可否让我负责写单张内容?大学三年级,成为团契的文宣,每周撰写周报文章,还发行过一次报纸,传福音给全校的人。网路时代,BBS、WWW、Blog、FB、Line继续写,并投稿坊间报章以及各个基督教刊物。为主写了三十年,文章量多到出去讲道或演讲,常有人上前对我说,「原来你就是陈小小,我是看你的文章长大的」。最近甚至出现几个白发苍苍老人也这样跟我说! 我立志一周至少写两篇文章,因为不断地爬文,「字数增加法」延伸到嗅觉、味觉、听觉、触觉其他官觉,不再停留于「一朵红色玫瑰花」的视觉表述。花香的味道?尝起来的滋味?花瓣、茎刺的触感?都可以写。从官觉再延伸到心里的活动—「回忆的探索」与「想像的奔驰」,让文字有了深度与广度。就像作家张爱玲用《红玫瑰与白玫瑰》指出得不到的爱情永远是最好的,作家杨逵用〈压不扁的玫瑰花〉象徵台湾人被迫投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辛酸,我以〈进击的基督空军部队—文字工作者〉比喻文字工作者是基督的空军部队。
影像难以描述心里活动。一个小女孩蜷缩在汽车后座的照片,小女孩是被绑架?是跟爸爸妈妈呕气?是太累了在后座睡着?文字才能交代视觉影像之外的实况。这也是为何看过小说、再去看电影,总觉得不够味。因为镜头难以窥视人物内心的想法,但文字却可以读心。以金庸的《神雕侠侣》为例,杨过到绝情谷,花香美景围绕,想起了小龙女:「倘若身旁陪我同行的是我姑姑,我真愿永远住在这儿,再不出谷去了。」刚想到此处,手指被花刺到的伤口突然剧痛,胸口也蓦地感到被人用大铁锤猛击,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可以读心的文字比影像更能带出人生况味的深度。
基督信仰历经数千年,代代相传,文字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圣经保存了耶稣的立体面,记载人与神的相遇,记载信的人生命的变化。我廿岁开始为上帝而写,四十多岁成为神学院圣经老师,教授新约,以及旧约希伯来文、新约希腊文。备课深研经文时,自己丰富的文字经验,竟然可以让我看到圣经作者的笔法。
我总是喃喃自语赞叹,「马太前辈,你写的福音书,竟然用家谱作为破题开场,真是太妙了。」「马可前辈,感谢你。你年轻时候不太成材,让保罗、巴拿巴为你吵架,你的生命经历让你注意到门徒的愚拙鲁钝,特地记录下来,这大大鼓励我们这些经常跌到、自觉不配的人。」「路加前辈,你留下施洗约翰一家人的名字秘密,我收到了。」「约翰前辈,你的豪华总汇三明治—交叉式结构(chiastic structure),实在太强了。」
策画巴克礼文字营的公报编辑邀请我担任讲员,我对她说「我们来向圣经作者学写作,他们才是最资深的老前辈啊!」圣经作者们各有不同的个性与文笔,让我们向他们学习如何忠实又精彩用文字承载上帝给的丰盛与奥妙。台南场结束,她表示「这种写作课包含圣经信息,基督徒听到信息会有感动,会受圣灵的带领发展出自己的技巧。」感谢上帝给我们文字工作者特有的文字敏感力,让我们读经更能享受深度阅读。愿上帝兴起更多的文字精兵,用文字承载福音讯息,透过平面印刷、网路传媒,把丰盛的救恩传到人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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