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zen
前一阵子,两百多名艺人联手举办的大型布道活动圆满成功,让人惊艳。
台湾演艺圈有大批的人归信上帝,有人称之为演艺圈大复兴。
某一个职场能有大量的人悔改信主,当然是蒙福,值得感恩的事情。
不过,演艺圈的大复兴,恐怕正反映了当前台湾基督信仰落入「圣俗二分」的盲点之中而不自知。
归信上帝的艺人朋友们,或许变得更能赚钱,也热心教会服事,将自己下班后的时间奉献给教会,使用自己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传福音。
然而,回到本业之中时,身为基督徒的艺人,似乎仍然遵守着演艺圈(场域)的既定规范,甚至自己比别人更加卖命的遵守。
好比说,如果开黄腔、讲话损人,以充满偏见歧视的观念发言,能让收视率飙升,照理说成为基督徒应该避免这些言行举止,不过,纵观大复兴潮的艺人基督徒,感觉上并没有让自己的信仰进入工作之中(更别说改变演艺圈这样一个环境)。
让我们想想最近很红的林书豪,身为基督徒的他,曾经表示自己不想打恶性技术犯规的球赛,只想以自己的球技和队友合作一起赢得胜利。
别小看林书豪这番发言,那可是直接挑战NBA现在的比赛潜规则。在NBA多的是球队为了胜利不惜以恶质手段犯规。然而,基督徒的林书豪说,他不要这样打球。
再说代言,林书豪并不因为自己走红就开始乱代言产品,他宁可将白花花的银子拒绝在门外,只挑选价值信念与他的信仰相符合的产品/企业,甚至拒绝为时尚杂志拍封面,因为他认为有时间应该多休息或练球。
套用到演艺圈来看,那就好比基督徒艺人对自己的工作场域宣告,身为主持人的不想以开黄腔或说贬损人的话语来赚取收视率,身为歌手的不买榜冲销售量,身为偶像明星的不以炒八卦诽闻来搏新闻版面,固定通告来宾不以说别人闲话、爆料来争取上电视通告的机会,甚至愿意放弃高价的代言合约,如果代言产品/公司不符合自己的信仰教导…。
让我们蒙心自问,演艺圈的复兴是哪一种复兴,是像林书豪那样敢于将自己的基督信仰价值观带入自己的职场,甚至挑战职场中错误的潜规则(别忘了林书豪再红也只是NBA的菜鸟),还是信上帝归信上帝,工作归工作,经纪公司说要穿少一点才能搏版面就穿少一点,代言费高就帮忙代言也不管产品品质或企业性质…?
老实说,一路看下来当然有很多艺人爱主且努力改变演艺圈的环境,却也有不少人只是更努力赚钱的圣俗二分地过着信仰与工作断裂的生活。后者如果成为主流,那样的复兴是带着危险的。
记得有一次,某位艺人希望以孙越叔叔的高人气来办公益活动,被孙越叔叔给拒绝了,孙越叔叔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不见孙越,只见耶稣」。除非我们能在职场和教会同时都做到不见自己只见上帝,否则,恐怕我们的信主后却没有好见证的生活方式会让许多还不认识耶稣的人跌倒(看不起基督信仰)。
愿演艺圈的大复兴不只是带领更多艺人信主,还能翻转演艺圈本身的一些不良文化,我们都知道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很大,如果媒体能翻转,服膺基督信仰的价值观来运转,我以为那会是上帝让演艺圈大复兴最终希望能看见的美好异象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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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长老会教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