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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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关心政治不逾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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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尽可能避免使用基督教术语,以较为浅显的言语表达我近日对教会领袖与教会所号召组织组政党的疑虑。

首先,我想强调,「政教分立」(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同的一项重要原则。简单的说,「政教分立」就是宗教组织(church)与政府体制(state)两者分立,任一方不能同时握有精神(属灵)与世俗权柄。尽管当今世上仍有不少伊斯兰国家以「政教不分」的政权组织形式运行, 但此种情况(即政教不分)却不存在于多数现代国家或是台湾。

当代台湾有一部分的学者及舆论过度扩张「政教分立」此一原则,主张宗教领袖不得表态支持某某政党,或支持特定候选人。事实上,以美国为例,百分之七十的福音派基督徒倾向支持共和党,甚或成为共和党铁票,其中更不乏为数不少的基督徒积极从政,此种个人参政作为一点也不违反民主宪政伦理。

然而,试问,若教会或以组织性的方式参政,甚或教会与教会领袖登高一呼,成立基督教政党,此种作为是否合宜?再问,若某某宗派的前监督挺身出面组党、成为该党党主席,至各地教会积极争取站在主日讲台报告的机会、呼吁教会弟兄姊妹投票支持此一基督教政党,此种作为是否妥当?

诚然如德国、义大利等一些欧美国家,的确存在基督教民主(Christian Democracy)政党(德国梅克尔总理,父亲是路德会牧师,其所属的政党CDU,便是基督教民主政党)。但是,当代欧洲的基督教民主党,其组织与运作皆仰赖专业人士、平信徒,以及非基督徒;政党关切的是当代自由、民主、经济、永续发展、社福等议题,并非聚焦在某单一议题上,也不见得特别强调政党自身的基督教成分。这些基督教民主党在政党政治所扮演的角色,和英国的保守党、美国的共和党等并无不同。

身处今日民主政治政体,教会当然可以基于自身宗教信念支持或反对特定主张,以利益团体(压力团体)的方式影响政治,或以草根民主的方式,动员教区教友与社区人士,一人一信寄给选区的国会议员,或在选举时支持意识型态与教会主张近似的候选人或政党,以上在民主先进国家(例如:美国)都是很典型的政治参与方式。

身兼天国子民与地上公民的我等基督徒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以舆论监督政府;我们当中若有人具备从政专业,理当当仁不让积极从政,在政治领域作光作盐,以信仰良心翻转腐败政治。

回到民主国家中教会领袖(监督、主教、牧师等)与教会组党是否合宜的问题。试想,若耶稣就在我们当中,耶稣会怎么做(What would Jesus do?)?根据福音书记载,耶稣的门徒中有奋锐党人,耶稣并没有要求该门徒退党,但耶稣本人并没有从事任何组党活动,也拒绝成为政治领袖。当然耶稣是因为有更重要的使命。不过,将新约圣经场景换成现代社会,尤其是当代民主政体,我们可以退一步想想一般人是否会接受佛光山、慈济、一贯道等宗教团体直接组党?若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相信同样地也不容易接受基督教所属教会直接组党。

教会直接藉由组党影响政治,本人认为可能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也相信此举应难以获得台湾大多数的非基督徒认同,这会对教会宣教的使命将造成难以估计的伤害。


图片提供/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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