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ica Augustine Chen 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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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人不喜欢谈「地狱」,因为耶稣所说「不死的虫」、「不灭的火」(可九43),听起来实在太可怕,以至于连某些基督徒都「避谈」或「否认」地狱。而启示录二十4的「死亡和阴间都被丢进火湖裏」,大致有以下五种解释。
(1)神藉着把死亡丢入火湖「吞灭死亡,直到永远」(赛二五8)、阴间也再不能「毁灭」人(何十三14),从此不再有死亡(启二一4),一如保罗所说的「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林前十五26)。
(2)「死亡与阴间」是用「拟人法」,象徵邪恶权势最终被丢入火湖毁灭,永远不能再掌权。
(3)「死亡与阴间」就是指启二十15「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的不信者。
(4)「死亡与阴间」是第一次(肉身)死亡之人所在之地,丢入火湖就是指这些罪人从「暂时栖身」之处转到永远刑罚的火湖(第二次的死)。
(5)「死亡与阴间」就是撒但与邪灵的代名词,丢入火湖就是撒但与邪灵要被丢入火湖。
耶稣对沉沦者的描述其实有所本,因为以赛亚先知就是这么形容:「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赛六六24)。即使我们很难理解「虫」如何在「火里」不死,但无论怎么解释,都不能否定地狱的真实存在。
除了痛苦,我认为「地狱」的本质是帖撒罗尼迦后书一9所说的:「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换言之就是「永远与神隔绝」。
福音派神学家艾利克森(Millard J.Erickson)在他知名的系统神学教科书《基督教神学:卷三》(华神出版社)也说:「正如鲁益师(C.S.Lewis)所言,罪是人一生向神说,『离开我,别管我。』地狱是神最终向人说,『你可以遂你所愿。』神照着人所选择的来待他」。
也有人进一步解释:「神不强迫人下地狱,也不勉强人上天堂」、「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与神永远相爱的」、「很多人在世时,已经对神毫无好感,并且讨厌他、否认他、远离他、背叛他,甚至以此为乐、为生财工具。这些人,又怎会愿意在永恒之中,无止境地与神相爱呢?」。
神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放手,让不爱自己的人离开――即使自己依然是爱他的」。神只是「尊重这个人的选择」,让「一个讨厌自己、否认自己、远离自己、背叛自己的人----永远无需再与他接触」(参圣十字福传〈关于地狱的四大误解:误解一:天主强迫人下地狱〉)。
台湾神学院魏连岳教授(英国爱丁堡大学哲学博士)也说:「地狱对此在的活人来说,是神之『慈爱的劝说』方式」、「它的存在乃是要强化『上帝的慈爱』(引领人早日归向上帝,在基督里得着十架救恩,『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参魏连岳,《神死神学》,校园书房2016年,页201)。
如果硬心拒绝神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我们就是自己选择了「永远见不到神」的地狱。也因为永远离开神的地狱是如此可怕,我们更需要在信仰上彼此劝勉、扶持,且积极的向世人传福音。
如果地狱不存在或没有人会进到地狱里,耶稣就不需要上十字架受如此残忍的酷刑。十字架的存在,就是为了救人免入地狱,也证明了地狱的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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