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崇怀 2000.12.31
世界各地的人都在寻找和平,任何地方当没有事情发生时都很安全,一旦出了事情无论那里都是一样的不安全。
基督教信仰有其独特的和平观,首先,我们肯定这个世界是神创造的,不论从那个角度看,万物都有它的源头,这个世界的头出于神。基督教真理不是根据一个理论,也不是根据推理,乃是起源于神的启示。启示本身是一种标准,不会改进,虽然人对启示的理解会改变,从刻舟求剑的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是无法衡量的。所有的理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断的改变,科学的理论是如此,社会学、历史学的理论也是如,此历代的人们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发展出一个完美的理论,但终究没,有而基督教的启示真理本身与各种理论有本质性的区别,就是永恒不变性。
自古以来圣经有许多不同的翻译版本或文体,但其内容永不改变,圣经一开始就谈到神的创造,他的创造有三个特点:美、善、真。美指的是完全,在神的创造中不存在美中不足,他的创造不能增加或减少,这就是完美,神的作为也是如此,神的创造是善的,当他创造了万物时,他看一切都美,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美中包含着善,因为神本身是善的,换句话说,神不加害于人,不使人受伤,有些人可能会有很坎坷的经历,走过的路崎岖不平,但是在回想就会发现其中蕴涵着美与善,神的创造也不是虚妄的,乃是真实。
然而为什么人们所遭遇的一切不像理论上那样完美呢?原因就是人犯了罪,创世记第三章讲到人的犯罪过程,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不要受神的约束,在犯罪后人就始抵抗神,人认为自己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道路和方向,确定甚么是美和善。他们不听从神的吩咐,如此,人就落在罪中,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有三个词语可以形容这个世界:
- 敌意:人在任何地方都具有防备性,时常有于种威胁感,例如在他人的注视下会感觉紧张。
- 残忍:有两种能够使人兴奋的东西,即极美和极丑的东西,很奇怪的是极美的东西带给人的兴奋有限,而极丑能够使人兴奋是无限的,这是人犯了罪后的本性。蟋蟀的叫声很悦耳,但人捉它的目的是让它们彼此相斗,除此之外还有斗鸡、斗狗、斗牛,甚玉人也有各种相斗游戏,比如摔跤、拳击等等。人性中存在着残忍的本性,残忍的事会给人以快感。
- 凶暴:这个词英文原文是 "恶意和侵害"的意思,人的生存一定要依靠其它生命,人不能单靠吃无机物生存,一定要靠其他生命的牺牲。自从犯了罪以后,人就开始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罪的结果就是死,死真正的意思是隔绝,与真理、良善和美隔绝。
在这个敌意、残忍和凶暴的世界中,除了普遍恩典外,还有神赐给人的特别的恩典,就是神的真理的启示、亮光和救恩。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愿意与人同在,降卑来到世上,住在人中间,这是神特别的恩典,他不单赐给人普遍的事理,而且将真理赐给人,让人了解生命的意义,在人的生命历程中步步的引导他,使他了解自己的使命,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赐给他真正的喜乐和平安。
神要这世上所有蒙恩的人将他的特别恩典和他人分享,圣经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必称为神的儿子』(太5:9)使人和睦的人有生命的见证和神的同在,一个真正得到神恩典的人,是一个带给人和平的人,有人把他们叫作制造和平的人。其实没有人能制造和平,发动战争的人常常把制造和平作为理由,然而他们带来的是战争,有了和平之后还要战争,因为他们要 "保卫和平",一们往往为了保卫自,己为了自己要得到或怕失去的杽西而争战。一个真实属于神的人是和平的使者,他们把和平的信息带给人,这一信息是以神的意愿为根据的,神的儿女在神里面得到真正的满足,这种满足就是恢复和神的关系,当人在耶稣基督里与神和好时,他会觉得一无所缺,他经历了真正的和平,神要他的儿女把这样的信息和希望带给人。
在一个人与神和好的同时,也蒙了神的接纳,这样他就接纳他自,己并且在内心里有真正的平安,他也可以与人和好,建立关系。这样的人所带来的和平的信息不单是一个口号,乃是他们生活的经历,他们本身就是和平的信。息当你在生活中最坎坷、最委屈的时候,想想耶稣,没有一个人所受的委屈会比耶稣更多,人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胁的话,为那些将他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向神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们所作的,他们不知道。』再思想在整个基督教的历史中,真正跟随耶稣的人也都是如此。因此,一个和平的使者同时也是和平的种子,他发扬和平的信,息时也结出和平的果实,今王人与人之间很多时候都散布怨恨的种子,一个真正蒙恩的人了解、得到神的恩典,他们对和平的真意有完全的了解和经验,和平的本身是有根基的,在英文中有两个关于和平的,也很相似的词---peace和appease。后者是用讨好的方式维持和平,没有真理旳根基,基督教的和平中,基督徒甚么都可以放弃,唯有信仰是他绝不退让的,纵观教会历史我们可以从殉道者的身上看到这一点,所有的殉道者唯一不放弃的是神的同在,因此真正的和平一定要有真理的根基和神的同在。
本文作者为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院院长
参考: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