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礽福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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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朋友探我,言谈中提起《孟子》的一段话。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网上找到的白话翻译是:
//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吗?」
孟子説:「是的。」
淳于髡又问:「那么,假如嫂嫂掉在水裏,小叔子用手去拉她吗?」
孟子説:「嫂嫂掉在水裏而不去拉,这简直是豺狼!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嫂嫂掉在水裏,小叔子用手去拉她,这是通权达变。」//
伦理法则之间并不能等量齐观,而是有优次轻重及适用范围。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自然比不上生命原则。见到异性溺水仍然执着男女授受不亲,不去救援(先假设你会游水,不要用些支微末节的事打岔讨论),是禽兽不如。至于伦理法则的优次轻重如何判断,当然可以客观理性深入讨论。不过伦理难题层出不穷,嫂溺时还要写篇论文加埋footnote才能判断,同样是禽兽不如的行为 —— 当然,会写论文的,自是衣冠禽兽。按儒家,千钧一发间,只能按良知直觉来判断,所以孟子另外又讲过「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的比喻,来肯定良知直觉的实存。
杜维明先生写过一篇《仁与礼的紧张关系》(名称咁上下),讲述儒家仁-义-礼的关系,儒家肯定良知直觉,即仁心;良知直觉带出来的具体行为就是义,义者宜也,即合宜的行为;将义规范化成为行为规范,则是礼仪。但礼会僵化,不合时宜,这时候良知直觉就会好像蜘蛛侠的蜘蛛感应(Spider-sense),察觉其不足,提出新的义行,修正或补充既有的礼仪。当然礼仪被僵化后,很可能视仁心义行是异端邪说,所以仁与礼长期处在紧张关系,但我们也可以视这是儒家的生命力。(文章大概这个意思,三十年前看的文章,记不牢了,有错就当作是我对儒家的理解好了。)
2019年以后,在伦理判断上我逐渐回归儒家的传统,虽然良知直觉也有不能作准之时,但只要不绝对化,仍然是检视伦理法则的重要参考。2019年以后,我们把很多分歧说是政见、公义观、价值观的分歧,但我个人则感到这是良知直觉的问题,即电脑奇侠所谓「良心回路」的缺陷。
当我们看见警察在制伏抗争者在地上后,仍然用军靴用力踩抗争者的头髗,良知直觉告诉我,这就是肆虐。这时候无关政见,即使被踩在地上的是银行劫匪,我仍然觉得不可以,不仁道。这几年太多事刺激我的良知直觉,何止波唔系咁踢,愈来愈大的声音告诉我人唔系咁做,基督徒唔系咁做。
然而我却不断看见有信仰群体只强调奉公守法,而对所有逾越法理的酷刑行为视若无睹,甚至默许认同。我认为这就是失去良知直觉的律法主义、教条主义,圣灵微小的声音早已被消音。人之异于禽兽几希的,就是这良知直觉。而那个只会认为奉公守法是基督徒无上法则的基督教,已不是我所认识的信仰,所以我逐步离开体制,觉得要先回归一个人的信仰,再找寻同路人。即使有些人批评我无资格做传道人,我也无所谓,谁稀罕?
后来又听闻某神学院院长私下说,六四镇压是应该的,否则就不会有之后三十年的经济发展;又赞赏香港警察(在2019年后)的表现。又有另一位院长在陈枢机被捕后,仍强调「犯法就系犯法」。我觉得休矣,讲几多圣经和神学都是无意义的。
我自己会继续讲道,虽然不是很多人在听,但我首先是讲给自己听,安慰自己、鼓励自己。当发觉过去所听的许多东西变得虚空后,我开始自言自语填补心中一个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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