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過急澗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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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看利未記? ―有關聖潔生活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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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利未記,就必須掌握一個重點:區分聖的(holy)與俗的(common),潔淨的(clean)與不潔淨的(unclean)。我們大多從好與壞的角度看事情,但聖經將事物區分為三類,請見圖:



這裡牽涉到兩種過程。第一是神聖的、屬神的聖潔事物一旦被玷污,就變成俗物。把聖的東西當俗物使用,就把聖物糟蹋了。當年聖經協會送聖經到羅馬尼亞,共產黨政府竟把聖經毀了,用那些紙製成廁所用的衛生紙。此舉使基督徒震驚憤慨不已,結果引發羅馬尼亞革命。依據利未記的教導來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如廁固然需要廁紙,但把聖經拿來作廁紙,是把聖物變成俗物第二個過程則是把俗的、潔淨的變成不潔淨和罪惡的。

神聖的、世俗的、罪惡的,大致可對應到聖的、潔淨的俗物、不潔淨的。既然有褻瀆聖物、使之變成俗物,玷污潔淨的俗物、使之變成不潔淨的過程,同樣也有反方向的過程亦即贖回。你可以把不潔淨的洗淨,使之變成潔淨,然後將之分別出來歸給神,使之變成聖的。聖的和不潔淨的絕不能相提並論,必須嚴格區分開來。聖的與不潔淨的絕無交集。若將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混合,就都變成不潔淨了。同理,若在聖物中攙雜俗物,就都變成俗物了,而不是都變成聖的。請看圖表,向下的過程通向死亡,確實是喪命。而向上的過程則通往生命—但需通過獻祭。惟有獻祭才能使不潔淨的變潔淨,起死回生。

這會使我們的人生觀產生不同的結果。依據聖經,我們的工作也是可以分別為聖歸給神的。工作可能是聖的、潔淨的,或不潔淨的。有些工作違法又不道德,因此是不潔淨的,基督徒不應該從事這樣的工作。還有一些工作雖然潔淨,卻是平庸俗務,但你可以將你的工作分別為聖,為神而做,這份工作就不再是俗的了,而是在主裡變成神聖的呼召。因此,一個印刷工所做的可能是神聖的工作,而一個宣教士所做的有可能是俗務。你的錢若用在壞事上,就是不潔淨的,用在好事上,就是潔淨的,分別出來給神使用,就變成聖的。同理,性事也可能是聖的、俗的,或者不潔淨的。

有許多人過著體面、清潔的世俗生活,但並非聖潔之民。神可不只希望我們過正當生活就好,祂希望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利未記特別強調這點。教會外的人縱然可以聲稱自己待人處世並不比教會裡的人差,但是神所尋找的是聖潔之民。

聖潔的生活

聖潔的生活牽涉的都是非常實際的事情。如果你問如何才能過聖潔的生活,利未記告訴你的是從星期一到星期六怎麼過,而非只告訴你星期天該做什麼。神所尋找的不只是潔淨的人,而是聖潔的人,兩者區別甚大。在信主以前,你根本不會想到成為聖潔,只會想到作個好人而已—但那樣是不夠的。

規定與條例

對於摩西律法,有個觀念需要澄清。律法是一個整體,不是許多獨立條文。聖潔意謂「完全」,所有這些規定與條例都緊密搭配,形成一完全的整體,違反其中一條,就是違反全部(講出埃及記時,我舉了一個例子:打破一條誡命,就像扯斷一條項鏈,所有珠子灑落一地)。這事實打破了大多數人對於十誡的觀念,因為一般都以為只要能遵守半數以上的誡命就很不錯了!那是不夠的。

理由

神定下規矩,但並沒有說明每一條規定的理由。例如,祂沒有說明為何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也沒有解釋為何不可使異種牲畜交配、田裡不可撒兩樣攙雜的種子。不過……祂所禁止的事雖然不一定說明理由,但某些情況我們可以合情合理地推測。某些事被禁止,無疑基於衛生上的理由,比方如廁的規定,原因就很明顯:神吩咐他們那樣做是為了衛生。某些食物不可吃,被歸類為「不潔淨」,應該也是健康上的顧慮。以豬肉為例,當地的氣候易使豬肉腐敗,人吃了容易生病。

神沒有說明理由時,百姓依舊遵從,因為相信賜與律法的神知道祂為何禁止這些事。在家庭裡也是同樣的道理,有時我們需要告訴孩子什麼得做、什麼不可做,不為什麼,只因「爸爸這麼說」,所以必須遵從。有時說明理由反而不適當,或是根本不可能解釋。神藉著許多條律法問我們:你信任我嗎?你相不相信如果我說不可做某事,我必定有充分的理由?我們往往必須先相信這樣是為了我們好,才願意遵守。我們都像亞當和夏娃一樣,想要像神,結果就摘了分別善惡的知識樹的果子來吃,因為我們想要自己作決定,想要自己去經歷、自己安排。但是,神並沒有義務向我們解釋祂的一切意念作為。

快樂與聖潔

神將蒙福和遭禍明擺在我們面前,用意是指出惟有真正的聖潔才有真正的快樂。快樂與聖潔相依互屬,不聖潔的人不會快樂。絕大多數人都反其道而行,想在今生快樂,來生再作聖人。神為我們所定的旨意卻是今生聖潔,永生快樂。神容許一些事發生,或許令我們痛苦,但這些事最後使我們變得更聖潔。逆境比順境更能造就品格。

-摘自大衛.鮑森《舊約縱覽》4利未記

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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